河南府續志

此志新增者為頒賜、經目、史目、子目、集目及雜誌中的紀夢、紀誕、紀表、防汛等細目,而以藝文為主。 雜誌中防汛細目,記載雍正二年(1724)以來的武備情況,包括兵丁、裝備、銅銀,是十分重要的資料。 至於續修近四十年的內容,如田賦、鹽課等目均較詳細,很有價值。

(清)雍正六年(1728)刊本 , 四卷
張漢纂修。漢,雲南石屏州(今石屏縣)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進士,授翰林院檢討,雍正二年(1724)來任知府。
張漢自述續修此書之經過云:“洛陽范博士百順暨洛生家雄圖董其役,先輯諸條例,予釐正刪裁然後定,又命兒子輩校偽,以問鋅人,區為四冊;五閱月事乃罷”。
此次續志於舊志(即康熙志)內容不再重錄,僅補增舊志缺漏部分,並新續近四十年事彙輯成編。四卷之目錄為:卷一沿革,星野,疆域,山川,公署,田賦,驛站,河渠,頒賜,祥瑞,寇警,鹽課,學校,秩祀,祭陵,宦跡,職官,名宦,鄉賢,人物,科貢,經目;卷二史目,子目,集目,藝文;卷三藝文;卷四藝文,孝義,節烈,流寓,隱逸,古蹟,仙釋雜紀,防汛,附志。共三十五目。
此志新增者為頒賜、經目、史目、子目、集目及雜誌中的紀夢、紀誕、紀表、防汛等細目,而以藝文為主。按藝文在前二志中,僅以“文集”的形式出現,且多有遺漏,對本府著述,則根本未曾輯錄。康熙志稍有改進,但掛一漏萬,殊不足觀,並將此等書籍置於雜誌目內,沒有提到應有的地位。此書則大為改觀,將有關洛陽人的著作進行了較全面地蒐集,按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整理編輯。經目分為易、詩、書各類;史目以朝代順序排冽,自周秦以迄明萬曆三十六年(1608)。每書有篇名、卷數及作者,並有簡明提要;子、集二目則以人為準,上列作者,下注其書。至此,洛陽地區的文獻始有較完整的著錄,此功誠不可沒。雜誌中防汛細目,記載雍正二年(1724)以來的武備情況,包括兵丁、裝備、銅銀,是十分重要的資料。按河南府阻山帶河,古來戰守之地。但關於兵備情況,舊志從無記載,此次新增,實填補了本地誌書一大缺門。惜只載雍正以後短短數年,是一遺憾。附志亦很可觀,礦洞目概述本府所屬州縣的礦產資源及開發事宜,並涉及有明末盧氏“礦賊聚千人,蜂擁雲從,勢難解散”的資料。另載“郡中可惜者數事”,如龍門佛龕數千,破壞了自然面貌;登封漢柏三株,第三株伐於清初,濫剪使樹木受災;新安王喬洞鐘乳石合成,如石,如土,如老樹根,天然玲瓏,但被人布列佛像等,種種破壞山林自然景觀之事。又載有如泥池山中蘭惠之屬繁盛,陝州萬錦灘桃樹萬餘,春時花放如錦霞被野,俱無人賞識等有關植物花卉的自然資源的資料,以及本郡自然地質、地貌和植物、農作物的土宜情況。此等資料在河南方誌中是少有的,殊覺珍貴!當然其補增亦有不足處。如人物、職官及古蹟、山川等均較簡單。而有關紀夢、紀誕、紀表,則全是有關帝王將相、天人感應,所謂”聖人有異相”等荒誕愚昧的記載,最不足取
至於續修近四十年的內容,如田賦、鹽課等目均較詳細,很有價值。
總計本志書各目,標曰“補”者,1915條,續者1239條,增者1459條,但評略各異,例如補古蹟者即618條,但一般只載名稱,其餘一概不載。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雍正二年(1724)陝州升為直隸州,並領靈寶、盧氏、閿鄉三縣,已不屬河南府管轄,但此書仍舊將其包括在內。膠泥於舊志而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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