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事勞動廳

河北省人事勞動廳

河北省人事勞動廳即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河北省政府職能部門,下設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職務改革辦公室、工資股、人事調配股、檔案股、人才交流中心等。

工作職能

1、 執行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全省國家機關公務員的職位分類、考試錄用、考核、職務升降、獎懲、工資福利、退休 退職、權力保障等工作。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 代省政府進行一定層次的公務員管理和任免;巨觀管理事業單位行政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負責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3、 研製擬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行政機關職能調整意見,承辦省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4、 負責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調整。

5、 負責企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協調工作。

6、 負責擬定全省人才流動的政策,組織全省人才流動、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建立人才流動的社會調節機制和人才信息庫。

7、 負責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負責有關統計工作。

8、 負責全省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工作。

9、 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和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

10、負責人事法規普及和人事政策的調研工作,探討人事工作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有效途徑。

政務大廳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政務大廳於2008年7月正式運行。

本大廳集行政許可辦理、政府信息公開於一體,以“便民利民,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便民、高效、廉潔、規範為目標,承諾“進一個門辦好,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具體情況如下:

受理項目

⑴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

⑵設立人才中介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

⑶設立技工學校審批

⑷特殊工時制度審批

⑸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審批

⑹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立審批、招生簡章和廣告、聘任校長的審批、審查、核准

⑺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設立審批

⑻設立中外合資(合作)職業介紹機構審批

⑼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

⑽中等以下教育機構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

⑾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以外的企業聘請外專資格認可

⑿介紹外國文教專家來華工作的境外組織資格認可

⒀民辦學校以捐贈者姓名或者名稱作為校名審批

⒁民辦教育機構名稱冠名“河北”審批

基本運行模式

大廳採取“一站式辦公、陽光下作業、規範化管理”的運行模式。

“一站式辦公”,以視窗為龍頭,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在大廳實行集中受理,在規定時限內辦好後由視窗交服務對象;“陽光下作業”,每個視窗實行公開承諾制,由大廳實行集中受理制和投訴制;“規範化管理”,即進入大廳人員管理、項目管理實行制度化、程式化。

運行機制

政務大廳業務工作實行“五公開”服務:服務內容公開、辦事程式公開、申報材料公開、承諾時限公開、辦理情況公開。“二件式”辦理:大廳視窗受理的服務項目,根據情況按受理件、不予受理件兩種類型辦理,屬於不予受理事項的給予明確答覆。

機構設定

辦公室(人才興冀工程辦公室、宣傳辦公室)

人事處

法規處(政策研究處)

規劃財務處

綜合計畫處

就業促進處

人力資源市場處

軍官轉業安置處(河北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業能力建設處

職稱管理處(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農民工工作處

勞動關係處

工資福利處

養老保險處

失業保險處

醫療保險處

工傷保險處(河北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農村社會保險處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調解仲裁管理處(信訪工作處)

勞動監察局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一處、二處

外專局

紀檢監察室

公務員局綜合處

公務員局職位管理與任免處

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

公務員局考核獎勵處

公務員局培訓與監督處

政策法規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冀人社字[2011]48號

《關於印發河北省失業保險基金檢查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確保失業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掌握失業保險制度運行和基金管理使用狀況,規範基金管理,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年度工作要點及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2011年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的通知》(冀人社發[2011]10號)要求,我們制定了河北省失業保險基金檢查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好檢查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河北省失業保險基金檢查方案

為確保失業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掌握失業保險制度運行和基金管理使用情況,總結有益經驗和做法,查處違紀違規問題,規範基金管理,切實維護基金安全,進一步推動失業保險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我省實際情況,決定開展失業保險基金專項檢查。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檢查內容

失業保險基金制度建設情況,2010年失業保險基金籌集、管理和支付發放情況,必要時,可以延伸到其他年度。

(一)失業保險基金政策制度落實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將我省有關失業保險基金制度執行到位,是否細化失業保險政策;是否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基金管理規章、辦法;是否能適應形勢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政策辦法,解決實際問題;是否建立經辦機構崗位設定、待遇發放、基金支付等內部控制制度。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情況。主要包括:經辦機構是否按法定的項目、標準和辦法核定繳費基數;是否存在自行制定征繳優惠政策,造成社會保險費應收未收等問題。征繳部門是否按照經辦機構核定數額徵收,有無自行確定繳費數額問題,是否足額徵繳,有無緩繳情況;是否全部繳入國庫,有無截留、隱瞞、轉移基金收入,私設“小金庫”等行為。繳費單位是否及時足額申報並繳費,有無少繳、漏繳和不繳失業保險費的行為。財政部門是否按規定從國庫中及時劃轉到財政專戶;財政專戶存款是否真實、準確並與經辦機構金額一致。

(三)2010年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情況。主要包括:基金預決算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經辦機構基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情況;財政專戶基金管理、使用情況;銀行帳戶的開設情況及資金劃轉情況;結餘基金的保值增值情況;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進度情況等。

(四)2010年失業保險基金使用和支付情況。主要包括:基金支出項目和支付標準是否符合規定,有無隨意擴大支出範圍、調整支付標準的現象;是否存在虛列支出、轉移資金、侵占挪用等損害基金的問題;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是否合規,領取者是否符合規定條件;發放程式是否規範,手續是否完備;有無虛報冒領及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仍繼續領取失業金現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補貼是否按規定支出;必要時可延伸至職業培訓、中介機構等單位;經辦機構是否按規定程式及時足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等。

二、檢查方式方法

(一)檢查方式。採取省、市分別對下級實施檢查的方式。省級檢查面為2個設區市及所屬的2-3個縣市(區),市級檢查面不少於1/5的統籌縣區。具體工作由廳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負責組織實施,失業保險行政部門、經辦機構配合。

(二)檢查方法。採取檢查和調研相結合的方法。對於失業保險金領取人員的資格審查,採取上門調查、電話詢問、到社會保障所調查等方式,隨機選擇10%的失業人員進行調研,了解其實際狀況。其餘檢查內容,按照現場檢查的方法和要求嚴格實施。

三、時間安排

(一)5月中旬制定方案。各市根據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檢查實施方案,於5月20日前報省廳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二)5月下旬-6月底,市級組織開展檢查並將檢查情況於7月10日前報省廳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三)7月中旬-8月底,省級組織對部分市進行檢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9月,檢查總結階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要充分認識失業保險基金檢查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配備專業人員,也可聘用社會中介機構,但必須保證必要的工作經費,對涉及財政、地稅和就業培訓機構等外部單位和個人的,要做好協調工作,確保檢查順利實施。

(二)嚴格檢查整改。各市要認真安排部署,確保檢查質量。對於本次檢查及審計部門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涉及套取、騙取基金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按照《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檢查中遇到的重大事項,要及時上報。

(三)認真總結經驗。通過檢查,要掌握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風險點和薄弱環節,積累檢查經驗,提高監管能力,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提高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水平,更好地維護參保民眾權益。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單位地址

河北省人事勞動廳 石家莊市橋西區工農路3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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