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沛縣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內設9個職能科室,下設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10個基層分局,主要負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12個稅種的徵收工作,同時還承擔著11種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71人,幹部大專以上學歷比例達到83.38%,黨員158人、占92.4%。
沛縣地方稅務局連續幾年被評為“江蘇省文明行業”、省級“巾幗示範崗”,先後被授予省、市、縣“文明單位”;全局有3個分局獲省局“文明單位”,10個獲得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頒發的“雙文明單位”、“文明單位”、“先進集體”等稱號,6個獲市“紅旗班組”,9個獲縣“文明示範視窗”單位,8個獲縣“文明單位”、“雙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
2、負責組織本區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項地方稅收收入任務。
3、負責本區地稅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基金、費等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4、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學、嚴密、有效的地方稅收徵收體系,強化地方稅收執法監督。
5、監督檢查本區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情況。
6、管理、指導和協調本區地方稅收稽查工作;負責本區地稅系統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7、開展稅法宣傳,增強全民納稅意識,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研究稅收政策,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務諮詢。
8、管理本區地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負責本區各級地稅機構的領導班子建設、公務員制度實施。
9、負責本區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幹部培訓教育和紀檢監察工作。
10、負責本區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稅務信息系統。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徐州市沛縣地方稅務局設7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稅政法規股、規劃財務股、征管和科技發展股、數據管理股、人事教育股、新聞宣傳中心。
工作職責:
1、辦公室
承擔機關文電、機要、信息、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保衛和政務公開等工作;擬訂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稅收理論及內部研究性資料的采編管理工作;承擔本級的後勤服務、實物資產管理、基建等其他行政事務。
2、稅政法規股
負責地方稅種及基金、費的稅政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貫徹落實各稅種徵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擬訂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地方稅收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複議。
3、規劃財務股
負責編制本地區地稅收入中長期規劃,編制、分配年度稅收、基金(費)計畫;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承擔稅收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負責稅款繳、退庫工作;承擔本地區財務、經費、著裝和資產的賬務管理工作。
4、征管和科技發展股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協調綜合治稅工作;指導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統籌協調稅收狀況監控分析,承辦征管質量考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定點聯繫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擬訂並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的方案。
5、數據管理股
牽頭制定稅收數據管理辦法;承擔數據質量管理,涉稅數據信息的採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承擔對涉稅信息套用狀況的測評和跟蹤反饋工作。提供計算機硬體設備、網路、系統軟體及工具軟體等技術基礎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承擔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承擔稅收風險評估等工作
6、人事教育股
管理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系統內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和基層建設等工作。
7、新聞宣傳中心
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工作;承擔內部網站運行與維護工作;承擔外部網站運行與維護等工作。
另按有關檔案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的機構。
1、監察室
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監督檢查地稅系統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辦理檢舉揭發稅務工作人員違反稅收法令、政策、制度、規定的人民來信、來訪工作。查處行政違法違紀案件;加強系統內的行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制定並強化監督制約機制;負責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2、機關黨總支
負責總支系統黨務工作;負責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總支範圍內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直屬機構
徐州市沛縣地方稅務局設定1個直屬行政機構,副科級建制,即:徐州市沛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徐州市沛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職責範圍:擬定稅務稽查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全縣征管對象(除由上級稽查局負責監督檢查對象外)以及上級主管部門指定和交辦對象執行地方稅收政策、法規及制度情況;查處稅務違法案件;組織落實涉及地方稅收的各種專項檢查工作;辦理有關人民來信、來訪舉報的稅務案件;協調公安、檢查、審判等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
派出機構
徐州市沛縣地方稅務局設定10個派出機構,副科級建制。
(一)沛縣地方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徵收局)
1、工作職責:承擔地方稅收、基金(費)的徵收工作;承擔納稅人申請提交的限時辦結類事項受理和當場辦結類事項的審批;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稅網站等納稅服務平台和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輔導諮詢、辦稅服務、權益保護和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註冊稅務師的管理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購銷等環節中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的處理。
2、辦公地點: 沛縣迎賓大道11號。
其中:第一稅務分局大屯辦稅服務廳 大屯鎮;第一稅務分局龍固辦稅服務廳 龍固鎮;第一稅務分局棲山辦稅服務廳 棲山鎮;第一稅務分局敬安辦稅服務廳 敬安鎮;第一稅務分局張莊辦稅服務廳 張莊鎮; 第一稅務分局魏廟辦稅服務廳 魏廟鎮;第一稅務分局二手房、“兩稅(契稅和耕地占用稅)”辦稅服務廳 房產局大廳。
(二)沛縣地方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稅收風險評估分局)
1、工作職責:負責對縣局評估稽查選案委員會確定的縣區重點稅源管理分局所轄納稅人的納稅評估工作以及縣局評估稽查選案委員會指定的涉及一般稅源管理分局的行業評估工作;負責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包括牽頭建立和維護分行業、分稅種、分行為的評估指標和模型,按戶歸集納稅人稅收風險,制定、維護稅收風險檢索規則,確定納稅人稅收風險等級,並推送給相關機構或崗位。
2、辦公地點:。沛縣迎賓大道11號
(三)沛縣地方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重點稅源管理分局)
1、工作職責:負責本縣範圍內重點稅源戶的管理,具體為:縣本級企業;開發區企業;金融保險證劵企業;總局定點聯繫企業;建築房地產企業及本縣內內規模以上企業(名單請登入沛縣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
負責按計畫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管轄範圍內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重點稅源戶的巨觀、微觀分析;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任務。
2、辦公地點:。大屯煤電公司幸福路(大屯鎮)
(四)沛縣地方稅務局第四稅務分局(一般稅源管理分局—城區)
1、工作職責:負責沛城鎮範圍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畫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係。
2、辦公地點:沛縣新沛路6號。
(五)沛縣地方稅務局第五稅務分局(一般稅源管理分局—大屯鎮、安國鎮、朱寨鎮)
1、工作職責:負責大屯鎮、安國鎮、朱寨鎮範圍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畫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係。
2、辦公地點:大屯煤電公司幸福路(大屯鎮)
(六)沛縣地方稅務局第六稅務分局(一般稅源管理分局—龍固鎮、楊屯鎮)
1、工作職責:龍固鎮、楊屯鎮範圍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畫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係。
2、辦公地點:沛縣龍固鎮。
(七)沛縣地方稅務局第七稅務分局(一般稅源管理分局—棲山鎮、鹿樓鎮)
1、工作職責:負責棲山鎮、鹿樓鎮管轄範圍內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畫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係。
2、辦公地點:。沛縣棲山鎮
(八)沛縣地方稅務局第八稅務分局(一般稅源管理分局—敬安鎮、河口鎮)
1、工作職責:負責敬安鎮、河口鎮管轄範圍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畫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係。
2、辦公地點:沛縣敬安鎮。
(九)沛縣地方稅務局第九稅務分局(一般稅源管理分局—張莊鎮、張寨鎮)
1、工作職責:負責張莊鎮、張寨鎮管轄範圍內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畫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係。
2、辦公地點:沛縣張莊鎮。
(十)沛縣地方稅務局第十稅務分局(一般稅源管理分局—胡寨鎮、魏廟鎮、五段鎮)
1、工作職責:負責胡寨鎮、魏廟鎮、五段鎮管轄範圍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畫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係。
2、辦公地點:沛縣魏廟鎮。
領導信息
付寶麗: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聯繫第三稅務分局。
朱紅岩: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計財財務股、稽查局,聯繫第一稅務分局、第四稅務分局、第七稅務分局、第十稅務分局。
袁 超: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稅政法規股、征管和科技發展股、數據管理股,聯繫第二稅務分局、第五稅務分局、第八稅務分局。
沈貫勤: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紀檢監察室、黨總支、宣傳中心,聯繫第三稅務分局、第六稅務分局、第九稅務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