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簡介
在河南省新鄉市汲縣縣城(現衛輝市)西南10公里,孫杏村鄉娘娘廟(村)南。因墓地在汲得名(汲縣古稱汲郡)。為戰國時墓冢。共七處(自東到西按天、地、五行編號)。西晉太康兩年(公元281年),汲郡人不準(音 否標,Fǒu Biāo)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3號“金”字墓,得竹書數十車,經束晳整編出《竹書紀年》一書,是中國最早的一部紀年體史書,曾為中國文化史四大發現之一。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發掘歷史
古墓被盜竹書現世
距今1800年前,一個盜墓人,揭開了中國歷史上驚世駭俗、驚天動地、驚喜交集、驚心動魄、驚濤駭浪的一件大事。這就是《汲冢書》《竹書紀年》。《竹書紀年》是目前發現的最古老的編年體著作。史學界把《汲冢書》與西漢武帝時從孔子舊宅發現的古文《尚書》、《論語》等,殷墟發現的甲骨文,敦煌發現的藏經洞,譽為中國文化史上的四大發現。
西晉初年,河南省汲縣發生了一件大事,一個叫不準(音 否標,Fǒu Biāo)的盜墓賊,偷偷地掘開一座古墓。墓穴被打開後,由於墓中漆黑,不便尋找隨葬品,他滿地一划拉,摸得一把竹片。點著竹片用來照取寶物,並沒像他所期待地那樣發現金銀財寶,呈現在眼前的是成片成捆的竹片,不準大失所望,因為對他來說這些東西毫無用處。他在失望之餘,非常不甘心,於是,將竹片翻個底朝天,把一些值錢的物品拿了,隨手將竹片扔了。
村民們看到被打開的古墓和散落的竹片,便告知官府。來了幾個官員,看到竹片大小一樣,上面有字,字跡整齊,數量巨大。於是把竹片拾掇到一起,裝了幾車運走。誰知這幾車竹片,揭開了中國歷史上驚世駭俗、驚天動地一件大事。這就是《汲冢書》《竹書紀年》。
這批竹簡由汲縣運到京師洛陽,晉武帝命中書監荀勗、中書令和嶠負責整理。竹簡長度為古尺二尺四寸,以墨書寫(或作漆書,亦即墨書),每簡40字。對竹簡文字當時說法不同,一說為“小篆”,一說為“科斗文字”,一說為“古文”,應是一種較為規範的戰國文字。整理工作首先是排比竹簡的次第,其次是用當時的文字寫出釋文,最後是撰著提要。通過對竹簡的研究,人們發現,原來盜墓賊挖開的墓是戰國時代魏王冢,帶字的竹片竟是前所未知的典籍,因它是汲郡人不準在盜墓冢時發現,故這批竹簡被稱為汲冢書。《竹書紀年》是《汲冢書》中價值最大的史料。
西晉一流的學者們整理了汲冢書,其中居然就發現了魏國的史書,這部再現於世的珍貴史書被稱為《竹書紀年》。起名《竹書紀年》當然也有它自己的道理。原來古時無紙,著書立說,破竹刮平為簡。字寫在竹簡上。多簡編為一書,所以叫竹書。紀年是將史事按年編次,成為史書一種體裁。此所謂“竹書紀年”就是表明它是一部史書。
原史料記載
發掘經過《晉書·束皙傳》也有提及,原文如下:
『初,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數十車。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以事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書,大略與《春秋》皆多相應。其中經傳大異,則雲夏年多殷;益乾啟位,啟殺之;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歷;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壽百歲也;幽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其《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易繇陰陽卦》二篇,與《周易》略同,《繇辭》則異。《卦下易經》一篇,似《說卦》而異。《公孫段》二篇,公孫段與邵陟論《易》。《國語》三篇,言楚、晉事。《名》三篇,似《禮記》,又似《爾雅》、《論語》。《師春》一篇,書《左傳》諸卜筮,“師春”似是造書者姓名也。《瑣語》十一篇,諸國卜夢妖怪相書也。《梁丘藏》一篇,先敘魏之世數,次言丘藏金玉事。《繳書》二篇,論弋射法。《生封》一篇,帝王所封。《大曆》二篇,鄒子談天類也。《穆天子傳》五篇,言周穆王遊行四海,見帝台、西王母。《圖詩》一篇,畫贊之屬也。又雜書十九篇:《周食田法》,《周書》,《論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大凡七十五篇,七篇簡書折壞,不識名題。冢中又得銅劍一枚,長二尺五寸。漆書皆科斗字。初發冢者燒策照取寶物,及官收之,多燼簡斷札,文既殘缺,不復詮次。武帝以其書付秘書校綴次第,尋考指歸,而以今文寫之。皙在著作,得觀竹書,隨疑分釋,皆有義證。遷尚書郎。』
汲冢墓主
至於汲冢墓主是誰?同樣存在不同說法。晉代汲郡,現在的河南汲縣西南,戰國時是魏的封地。根據《晉書&S226;武帝紀》、《律曆志》、荀勖《穆天子傳序》、衛恆《四體書勢》,魏襄王是墓主。而王隱《晉書&S226;束皙傳》則認為墓主當是魏安厘王。直到現在,這個問題依然還沒有明確的結論。
發掘時間
雖然大家一致確認,汲冢書是由於盜墓被發現,但是關於汲冢書出土時間史學界一直有爭議,現仍有四種說法流傳。
推測一:汲冢書出土於鹹寧五年(279)
一種說法是鹹寧五年(279),這一說法以《晉書&S226;武帝紀》為代表,《汗簡&S226;略敘》、張懷《書斷》也持此說。
推測二:汲冢書出土於太康元年(280)
另一種說法是太康元年(280),最早有這一說法的是當時的大學者杜預的《春秋經傳集解後序》,孔穎達疏引王隱《晉書》也贊同這種觀點。《北堂書鈔》卷101引王隱《晉書》、今本《晉書&S226;衛恆傳》、《晉書&S226;律曆志》以及《隋書&S226;經籍志》也都是這種觀點。
推測三:汲冢書出土於太康二年(281)
還有一種說法是太康二年(281),主持整理汲冢書的荀勖在為另一本汲冢出的書《穆天子傳》寫的《序》中發表過這種看法,《晉書&S226;束皙傳》、《太平御覽》也都對這種觀點表示支持。另外,太康十年汲令范陽盧無忌立石的《齊大公呂望碑》也是這樣說的。
推測四:汲冢書出土於太康八年(287)
最後還有一種說法是太康八年(287)。
四說中太康八年說不可信,太康初年說則較為可信。情況很可能是太康元年不準盜掘了汲冢,而汲冢書上繳官府則在太康二年。
竹書紀年
《竹書紀年》凡十三篇,敘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戰國的歷史,按年編次。周平王東遷後用晉國紀年,三家分晉後用魏國紀年,至“今王”二十年為止。
《竹書紀年》是中國春秋戰國時期晉國、魏國史官所記之史書,是中國古代唯一留存的未經秦火的編年通史。它的歷史價值和社會價值皆在古代經史之上。此書開篇是以君主紀年為綱目,上下記載了89位帝王、1847年的歷史。
第1卷追記黃帝、顓頊、帝嚳三帝之史事,有在位年數,但無確切的乾支紀年,無法轉換為公曆,說明晉魏史官求真求實的筆法,因為年代不能任意編造。這應是中國的史前時代。
第2卷記帝堯、帝舜二帝之史事;自帝堯元年丙子即公元前2145 年開始了乾支紀年的信史時代,把中國有確切年代的歷史由前841 年上推了1305年。
第3、4卷記夏代即前1989—前1559年凡431年之史事,與《史記夏本紀》所記世系基本相同,疑古派和古史辨派懷疑夏史的真實性。
第5、6卷記商代即前1558—前1051年凡508年之史事,與《史記殷本紀》、殷墟甲骨卜辭所記世系基本相同,疑古派和古史辨派懷疑殷史的真實性、懷疑《竹書》為偽書。
第7、8、9卷記西周即前1050—前771年凡280年之史事。自漢以來,考證“武王滅殷”的確切年代的有43家之多,唯獨《竹書》一家所記最為真實可信,其他推算皆誤。
第10、11、12卷記東周時期晉國、魏國即前770—前229年凡472 年之史事,終於今王即魏襄王20年、周隱王16年。對於這一時期的史事,戰國史家皆認為《竹書》所記是真實的,因為《竹書》為他們解答了一些古籍解決不了的難題。
《竹書紀年》敘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戰國的歷史,按年編次,是魏國史官作的史書。古代史記的再現是令眾多晉代大學者興奮的原因。其中一部叫《穆天子傳》,很有意思。《穆天子傳》主要記載周穆王率領七萃之士﹐駕上赤驥﹑盜驪﹑白義﹑逾輪﹑山子﹑渠黃﹑驊騮﹑綠耳等駿馬﹐由造父趕車﹐伯夭作嚮導﹐從宗周出發﹐越過漳水﹐經由河宗﹑陽紆之山﹑群玉山等地﹐西至於西王母之邦﹐和西王母宴飲酬酢的神話故事。其中的宗周﹐經學者研究﹐認為是指洛邑(今河南洛陽)﹔穆王的西行路線﹐當是從洛邑出發﹐北行越太行山﹐經由河套﹐然後折而向西﹐穿越今甘肅﹑青海﹑新疆﹐到達帕米爾地區(西王母之邦)。
汲城簡介
汲城歷史
汲縣,古稱汲郡、汲城,因汲水流於其境,故又簡稱“汲”,自先秦置縣以來,民國以前長期是州治、府治、郡治、縣治所在,今改名衛輝市,隸屬河南省新鄉市代管。曾誕生了比干、姜子牙、汲黯、賀鑄等一系列先賢。
如《風俗通義》“神怪”篇中“杯弓蛇影”的故事,就出自汲城: 『郴為汲令,以夏至日謁見主簿杜宣,賜酒。時北壁上有懸赤弩,照於杯,形如蛇。宣畏惡之,然不敢不飲。其日便得胸腹痛切,妨損飲食,大用羸露,攻治萬端,不為愈。
後郴因事過至宣家,窺視問其變故。曰:“畏此蛇,蛇入腹中。”郴還聽事,思維良久,顧視懸弩,必是也。則使門下史將鈴下(鈴下,侍卒一類的人。史將鈴下,泛指官吏和侍從),徐扶輦載宣於故處,設酒。杯中故復有蛇。因謂宣:“此壁上弩影耳,非有他怪。”宣遂解,甚夷懌(喜歡,開心),由是瘳平。』
“杯弓蛇影”的故事本來是比喻疑神疑鬼、神經過敏,自相驚擾的,但汲城村人卻把它視為汲城村人豪俠仗義、為他人著想的品格。
而汲城村的王德學、陳鳳鳴等人,更是念念不忘村里至今仍存的淳樸民風。也許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祖訓,王德學、陳鳳鳴、張清文、王守典、杜金宇等人,才拿著自己的錢毫無怨言地張羅著保護、利用村里文化資源。在盡力保護村裡的歷史文化資源的同時,該村人還常常提到至今仍存的“鄉規民約”和歷史上為人稱道的“兩個好官”。
中國鄉約出自汲城
《呂氏鄉約》,是中國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鄉約,也稱為藍田鄉約。北宋熙寧九年(1076年),陝西的呂大鈞兄弟,在本鄉藍田實行鄉約,內容涉及日常生活各方面,要求鄉人互相幫助,互相勸善戒惡,目的是為了使風俗淳厚。為了讓這些辦法易於實行,並且能夠持久,還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推舉約正主持其事,大家輪流擔任值月。定期聚會,記錄並賞罰善行惡行。這是民間發起的自治,由鄉民自願參與,來者亦不拒,去者不追。
但這樣的“鄉約”,其根源就在衛輝汲城。它是由姜太公家教延伸而成的。
姜太公年輕時就在汲城住,他在這裡時,家教很嚴格,‘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借人以牛還人馬’成為姜太公家教的重要內容。
姜太公不僅是一位偉大的政治家,謀略家,他還是一位傑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不但重視民眾教育,而且對其子女後代要求極為嚴厲,他十幾歲就居住在汲城,並在汲城養兒育女。後來成為亞聖的呂?和成為聖母的邑姜都是在汲城撫養成人,而姜太公的家教則在汲城世代相傳,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汲城人。
崔瑗到汲縣當縣令時,把姜太公家教整理後寫成條幅掛在耳室的右側,後人稱為“座右銘”。崔瑗還把家教引申了“給別人做事別記住了”、“別人給自己做事別忘記了”等,並把它作為為官之道。
他的後人把這個“座右銘”誇大到2000多字,內容擴展到方方面面,從修身養性、宗教信仰,到為官經商、為人處世。
到後來呂大防把姜太公家教、崔瑗座右銘刻成碑文,引用到自己的家訓上。
呂大防,字微仲,京兆藍田人,生於宋仁宗天聖五年,宋仁宗皇?初(公元1049年)舉進士第,調馮翎主簿,歷監察御史里行。英宗時,首言紀綱賞罰未厭四方之望,議濮王稱考,是顧私恩,違公議,章累十數上。元豐初,知永興軍。神宗議彗星求言,大防陳三說九宜,累數千言。元?初(公元1086年)封汲郡公,拜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與范純仁同心輔政。後為章純等所構,貶死。大防著有文錄二十卷,文錄掇遺一卷,《文獻通考》並傳於世。
很可能是兄弟四人在看到太公家教後,都曾參加意見,補充修改,然後實行的人是呂大防。
但有學者認為,真正推行並保護鄉約的,是呂大防的二哥呂大鈞。呂大鈞二十八歲中進士,曾知綿州巴西縣,後來辭官回鄉奉養父親。呂大鈞為人質厚剛正,重視禮義,沒有什麼政績可言,過人之處是在禮學上能夠行其所知,在當時備受士人推崇。呂大鈞作《鄉約》,是為了感化鄉里。
《宋史》之《呂大防傳》說,大防“與大忠及弟大臨同居,相切磋論道考禮,官昏喪祭一本於古,關中言禮學者推呂氏。嘗為鄉約,曰‘凡同約者,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有善則書於籍,有過若違約者亦書之,三犯而行罰,不悛者絕之’。”
“漢代的崔瑗在汲城重修太公廟並設壇祭祖,當時的汲城人陳全科老先生把姜太公家教整理成冊放入廟內供世人學習。呂大防去太公泉祭祖,路經汲城拜訪太公廟,在廟內把太公家教抄錄後刻碑立於長安,後傳入韓國,如今仍為韓國對人格考核的標準。在汲城,太公家教更是深入人心,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儘管人們的思想觀念不斷轉變,而太公家教一直作為人格準則而流傳至今,民國十八年汲城還沒有三聖會,以王德紹、王振東、王作棟為代表的三聖會員還制定村規民約並立碑告示。”王德學說。
為了讓記者信服,王德學還專門領記者到一戶農家。這戶農家的大門外有一通碑,那就是他們所說的“三聖碑”。
“老輩人說,我們村自姜太公那時起,就很重視村民的自我約束,直到現在,我們村還保持著淳樸的民風,村子裡多年幾乎沒有什麼刑事案件發生。”王德學說。
“有關藍田鄉約的形成還有一種說法,說是姜太公的後裔在西安立四十八姓碑,立碑後,想到姜太公故里在衛輝,就又到衛輝立了同樣的碑,當他們來到衛輝時,發現了汲城的太公家教,他們原樣寫了一份,後來還推薦給皇帝,這個碑還被傳到了韓國,韓國現在的‘鄉規民約’,每年要評的‘模範家庭’,都是從姜太公家教嫁接過去的。可以說,姜太公家教影響了中國千百年的淳樸民風。”王振中先生說,“姜太公家教產生之初的最大實用之處就在於,出了兩個在歷史上有影響的優秀人物:一個是他的女兒邑姜,一個是他的兒子呂?。呂?成為征戰沙場的一員大將,而邑姜因為其賢惠溫良美德,被當地老百姓譽為‘聖母’。”
汲城歷史上的兩個好官
汲城是一個自古重禮儀之地,除姜太公外,歷史上有兩個好官為百姓所稱道。一位是東漢時期的崔瑗,另一位是西晉時期的王宏。
崔瑗(公元78—143年),字子玉,河北安平人,少孤卻銳志好學;精通天文、歷數和書法。
有關典籍記載:崔瑗是東漢著名學者崔?的中子,早孤,銳志好學,年四十餘,始為郡吏,後因事觸法被關東郡發於獄中。當時的獄管,精通《禮學》,每次提訊時,崔瑗都順便請教一二。不久獲釋,為度遼將軍鄧遵所徵召。但沒多久,鄧遵被誅,崔瑗因此被免職。之後車騎將軍閻顯徵召崔瑗,當時閻太后垂簾聽政,太過專權,先是令安帝廢太子為濟陰王,以北鄉侯嗣,崔瑗知道這是不合法的,並認為閻顯可能會因此招來禍害,想加以勸阻。哪知閻顯日日沉醉,不得面見,便請陳禪代為轉告,陳禪猶豫不敢說,沒多久北鄉侯死,是為順帝閻顯兄弟伏誅,崔瑗連坐被斥,於是辭歸,從此不復州郡命。所以,當大將軍梁商又徵召崔瑗,崔瑗以疾懇辭。崔瑗是寫文章的高手,尤其擅長寫書札、箴文、銘文,所著共五十七篇,那些擅長寫文章的人都自認為趕不上他。崔瑗喜歡讀書人,喜好招待賓客,為客人擺設豐盛的宴席,準備各種美味菜餚,但不過問家裡的生計。他平時只是粗茶淡飯而已。因此,家裡沒有什麼積蓄,當時人很稱讚他的清廉。
崔瑗一生真正有意義的,是在汲城做縣令的日子,他在汲城做縣令7年,因地制宜、量情施政,其中有三件事,值得稱頌。一是帶領百姓修築了一道九里十三步長的城牆,目的在於更好地保境安民、抵禦水患。該座城垣雖然經歷了近兩千年的風雨剝蝕,至今仍有幾百米長、四五米高的殘存可以憑弔,重修東門城樓時的碑文“蓬海映輝”也被村民珍藏著,可隨時供人觀瞻。二是為了以勛德教化民眾並尊祖明志,曾積極動員縣民,在縣城東門北側建了太公廟一座。姜太公不僅是汲人,也是一位能使“少者堅、老者奮”、終有大成的人。以太公的形象昭示後人,無疑是一個十分明智的舉措。該廟經歷了四百餘年,直到北魏《水經注》的作者酈道元眼裡尚香火鼎盛。三是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曾親率百姓開墾稻田數百頃。按《後漢書·郡國志》里的記載計算,當時汲縣所在的河內郡所轄共18個縣,一縣的平均戶數為9000左右,人口約四萬至五萬。就是說,大多數農戶都能種上幾畝新田,吃
上新收穫的大米。所以在崔縣令離任時,百姓們無不對他的政績交口“歌之”——“上天降神君,錫我慈仁父。臨民布德澤,恩惠施以序。穿溝廣灌溉,決渠作甘雨。”
西晉時期的王宏(公元?—284年),字正宗,是“建安七子”中王粲的後代。他在泰始初(265年)到汲城做官,當的是汲郡太守。當時在他管轄下的縣級單位,除汲、共、獲之外,尚有林縣、修武和朝歌等共六個,人口也有三萬七千戶之多,但他卻仍能“撫百姓如家”。按現代話來說,就是能經常走村串戶或走家串巷。凡是事關百姓生產和生活的事情,如“耕桑樹藝、屋宇阡陌,莫不躬自教示,曲盡事宜”,他都很精通。也就是說,他不但有一顆勤政愛民的心,而且還是個具有農林、建築和交通等多方面知識的專家。王太守還是一個有氣魄的人,《晉書》上說他在任五年之間,“勤恤百姓,導化有方,督勸開荒五千餘頃而熟田(指原有的耕地)常課,頃畝不減”。按前面所提到的汲郡人口粗算,全郡每戶所得新墾田平均應有十餘畝,老百姓當然會有好日子過;而“熟田常課,頃畝不減”,保證了國家的稅收,真可稱得上是強國富民的大手筆了。碰巧不兩年遇上了全國的大饑荒,“而宏郡界獨無匱乏”,於是晉武帝司馬炎發旨頒獎給宏“谷千斛”,並“布告天下,鹹使聞知”;而由唐太宗李世民領銜撰寫的《晉書》,也把王宏列入到了良吏傳之中。
“崔瑗的政績在一定程度上離不開張衡,張衡的成就有些也與崔瑗有關。”王德學說,“崔瑗和張衡不但是好友,而且同年出生,他們在很多領域都相互學習,共同研究,張衡發明的渾天儀就是在崔瑗的協助下完成的,他們不但是愛民如子、勤耕桑藝的好官,同時以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為人師表。崔瑗在汲任縣令的七年間,帶領當地百姓開墾農田數千頃,在汲修城牆長九里十三步,寬五十餘米,並挖有護城河寬三十米深五米。就在崔瑗準備修城之時,恰逢他的好友張衡從河北返鄉路經汲城,和崔瑗久別重逢,徹夜長談,並決定留汲參與修城,在張衡的協助下,汲城牆修建得雄偉壯觀,在凹陷和凸出處修有數十處?望台即望將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為後來近兩千年的戰亂防禦起了極其重要的實戰價值。”
考古發現
原先所說的“汲冢書遺址”是在衛輝市孫杏村鎮娘娘廟前村。但根據2009年8月14日河南考古專家考察其中出土的五銖錢、經文,它們均應是西漢時期的東西,與戰國沒有關係,時間不符。而根據《金石萃編》中的汲令盧無忌撰《齊太公呂望表》記載:“太康二年,縣之西偏,有盜發冢得竹策之書……”以及在今汲城村西南發現的一塊古墓門扇和石樑,另外,還有一處尚未開發的墓冢,初步認定是安厘王之墓。由此可以初步認定該墓冢就是“汲冢書遺址”。 新鄉市牧野文化研究會常務理事王振中說,因為那塊古墓門扇上的圖案就是戰國時期墓的風格,所以這裡很可能是真正的“汲冢書遺址”,對進一步研究《汲冢書》有重要意義。
據汲城歷史文化研究保護協會會長陳鳳鳴和秘書長王德學介紹,這處尚未開發的墓冢,當地人稱它叫“冢子”,墓冢很大,上面還種了些莊稼。在上世紀60年代,村里平整土地基本上把它挖平了,再向下挖卻發現一塊石門扇(長142厘米,寬62厘米,高15厘米),就不敢再往下挖,一直到現在。新鄉學院中國古代文學研究所的文學博士樊榮認為,這個發現很有價值,但目前還須尋找有力的文獻和實物,因為目前對“汲冢書遺址”的認定仍屬於探索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