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隨時代改變,民工又被狹義地稱為農民工、外來募工人員(外來工)、外地人,在城市中則略有貶義。 農民工:泛稱所有在外打工的農村人。 農民工,通常簡稱民工,是中國大陸特有辭彙,指身為中國大陸特有的農業戶口身份的工人;指從農村進入城市,依靠替僱主工作為謀生手段,但不具 備非農業戶口的社會群體。由於中國大陸至今未廢止的戶籍制度的存在,直至2005年,這一群體基本上沒有工會組織、幾乎沒有任何權益保障,更不能享受因為城市經濟發展帶來的社會福利,“農民工”成為這一制度之下特殊群體,也往往是城市被僱傭者中勞動條件最差、工作環境最苦、收入最低的群體;同時也是中國產業工人中人數最大的群體,據估計2005年有1.5億人。 外來工:在各地打工的流動人員,通常情況下包括在外地讀書、工作的大學畢業生。歷史
人類歷史上,農民大量轉為產業工人是任何一個工業化國家所必然經歷的階段。在世界最早的工業化國家英國,由於圈地運動迫使農民離開自己的家園,從而解決城市產業勞動力不足的問題。而更多的情況是,農民離開土地,一方面有自耕農要解決越來越難以生存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是其他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好的工作機會。在東亞,包括日本、韓國、台灣,過去的幾十年都先後經歷了自耕農轉為產業工人這一階段。只是由於中國大陸特殊戶籍制度的殘存,才產生了特殊的“農民工”狀況。
中國大陸的農民工是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在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開始從土地上解放出來後農民開始大量湧入城市後漸漸出現的。從全國來看,最開始的農民工主要以建築業為主,接著就是製造業。改革開放以後農民工流動的規模在中國是史無前例的。流動遷徙的形式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跨地區流動,隨著沿海地區工商業的快速發展和勞動力的不足,中、西部地區的農民大量短期甚至長期遷移東部經濟發達地區,這種人口流動也稱為“民工潮”;另外一類流動則是農民就近流動到快速發展的本地城鎮。
定義
廣東省是改革開放之初的首個開放外省人進入的省份,南下大軍浩蕩進入廣東各市的工廠打工,所以當時大部分南下的外省人都被稱為“民工”。由於民工一般是沒有知識與技能的人,通常只能參與體力勞動工作,與苦力的意思相約。但民工並非一定是農民出身,在城市中做苦力的城市人也算是民工。
不過越來越多的本地人因為工資少、體力消耗大,而不願做體力工作,而農民、外地人、少數民族則願意從事這些工作,因此民工則逐漸變為農民、外地工人的代名詞。
大學生
大學生是 否屬於民工,在中國有極大爭議。從需求來說,在廣東畢業、就業的大學生明顯過剩,導致部分大學生與民工爭工作,被老闆刻意壓低工資。有評論員指,大學生就 業態度不切實際,大學生應與民工看齊,由低做起。但在其他落後地方,對大學生的需求極大,不過薪酬福利無法與大城市相比,導致很多大學生都不想去落後地方工作。
現狀
據有關方面測算,2005年農民工數量估計1.5億人。農民工主要分布於建築業、採礦業、第三產業和其他產業鏈低端或勞動力密集型產業。沿海地區各個生產領域的產業工人均以農民工為主,農民工的提法從1990年代作為術語開始頻繁出現,在此以前最常見的提法為民工。
由於戶籍制度造成的就業、福利歧視等原因,農民工是中國大陸城市最底層的階層,許多人處於非常艱難的生活和工作狀況之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已經逐步採取措施,以統一城鄉戶籍制度,這將從根本上達成農民工的公平就業和待遇。
金融危機時期的大遷徙
2008年,東南沿海和長江三角洲地區的工業遭到了全球金融危機的嚴重衝擊。大量失業民工生活困難返回原籍地,而一些中西部較發達的特大城市受全球金融危機衝擊較小,且外商新一輪投資紛紛湧向諸如武漢長沙城市帶、成渝地區等內陸較發達地區,出現了大量用工需求。一大部分在沿海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紛紛湧向這些內陸發達城市,如武漢、成都。造成這些城市外來人口爆發性增加,明顯改變了這些城市以本地,本省人為主的用工結構。甚至在西部精密製造業最發達的成都出現了大量來自東部地區如安徽籍、山東籍農民工前來務工。進而造成了2009年沿海地區招工不足,勞動力欠缺的情況。這一現象對未來農民工的遷徙格局帶來了深遠影響。
全國最主要的農民工輸出地
根據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2008年統計,截至2008年11月,全國共有農民工3.35億人,占總人口的34.5%,占農村人口的47%。按照國家發改委的定義,農民工是指擁有非城鎮戶口,並離開戶籍所在地外出務工的人員。,而不包括行政統計中所謂"內部勞動力轉移"的人數(實際可能占到25%-30%),其中農民工人口最多的十個省份為:
河南省 2670萬 占總人口的34% 主要目的地:北京、山東、蘇南
安徽省 2024萬 占總人口的32.5% 主要目的地:北京、上海、蘇南、浙江
湖南省 1879萬 占總人口的22% 主要目的地:廣東、浙江
江西省 1847萬 占總人口的25% 主要目的地:廣東、浙江、上海
四川省 1679萬 占總人口的16.5% 主要目的地:廣東、浙江
江蘇省 1224萬 占總人口的17.5% 主要目的地:蘇南、上海、浙江 重慶市 1208萬 占總人口的40% 主要目的地:浙江、廣東
貴州省 1027萬 占總人口的20.5% 主要目的地:浙江、廣東
遼寧省 1011萬 占總人口的18.4% 主要目的地:北京、廣東
湖北省 925萬 占總人口的10.8% 主要目的地:浙江、廣東
從以上數據來看,人口最多的是中南和華中地區的河南、安徽、江蘇、江西和湖南。
而相對來講,江蘇與河南均為GDP強省,分別位居全國第2和第5,但造成大量農民工的原因則有很大區別。江蘇主要由於省內經濟差距較大,大量農民工是相對落後的蘇北地區農村人口湧入相對發達的蘇南地區、上海市、浙江省務工。而河南則是由於全省GDP失衡,農業和重工業GDP較高而第三產業GDP落後,造成本地就業機會不足,大量農村人口流入南方各地務工。
而從務工人口占全省(市)比例來說,最高的則為安徽省和重慶市,中國西南地區務工人口比例較高。
造成安徽地區外出務工比例較高的原因在於地區經濟差異。由於安徽皖北地區經濟較落後,而合肥省會城市經濟帶無法帶動安徽的就業,而與之不遠的蘇南地區和上海、浙江經濟發達,就業機會較多,造成大量人口外出務工。其中皖北的阜陽、淮南、六安、淮北、宿州、亳州都是人口淨輸出地區。其中阜陽市是國內人口淨輸出比例最高的大城市。
造成重慶市大量人口外出務工的主要原因在於較發達的重慶主城區與直轄時併入的四川地區貧富差距已經超過500%,而相對發達的重慶主城區本身人口密度已經達到峰值,無論是城市規模還是社會保障已經無法容納更多務工人員造成的。
四川省外出務工人口和人口比例均較低,原因在於重慶市直轄後帶走了接近四川一半的貧困人口,而四川剩餘的川西地區屬於四川傳統上較發達地區,其中劃歸重慶的大部分地區是四川乃至全國最貧困且人口稠密的少數民族縣(如秀山、城口國家級貧困縣),而這部分事實上屬於重慶是範圍內的農民工由於在重慶主城區接受程度很低,在外均以四川人自居,造成四川農民工數量遠多於實際統計數字的情況。事實上將重慶農民工人口計算在內,則四川省農民工人口超過了任何一個省份居全國第一位。
湖北省情況則出現南北差異,實際上經濟較為發達的湖北南部地區反而農民工輸出量較大,而經濟較落後的北部地區輸出量較小,這與地區生活方式有關。不少農民工務工歸來後在原籍所在地開辦商鋪,生活得到較大改善。
東北三省中,遼寧的比例較高,而其他兩省比例較低,似乎不符合實際情況。但實際東北外出務工的相當部分人口實際上是城鎮戶口,並不作為農民工計算。
民工回流潮
民工回流潮起源於2008年下半年的金融危機時期,而大規模發生民工離開外出務工地返回原籍附近較發達的南方特大城市的情況出現於2009年底-2010年初。尤以2010年初浙江、廣東等地嚴重的民工荒現象為代表。其原因在於三點,一為沿海地區受2008年金融危機打擊較大,企業倒閉、拖欠工資現象嚴重,而內地企業多為內向型企業,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相對較小。二為沿海地區犯罪率和農民工聚集區治安狀況較差,低於內地眾多特大城市的平均標準,且大多數受僱於中小企業主的工人得不到社會福利保障,工傷事故率居高不下,而內陸特大城市的社會保障體系隨著城市發展開始健全,工人開始注重這方面福利待遇。三則因為內地眾多特大城市發展較快,如成都、重慶、武漢等南方內地核心特大城市無論是城市建設、特大型企業數量、福利待遇和生活水平已經和沿海特大城市相差無幾,尤其重要的是底層操作工的工資待遇也與沿海城市處於同一水平線上,加之沿海加工企業和台資、外資勞動密集型企業逐漸內遷,而就業機會較多,眾多民工選擇前往內地的這些特大城市務工。而眾多多年未到過這些內地特大城市的農民工在2008年被辭退後在內地特大城市尋求工作時也逐漸意識到這些離原籍地不遠的特大城市在很多方面已經不輸於沿海城市。
2010年4月初,一則四川企業在浙江招聘熟練工,甚至準備在浙江經濟較落後的麗水、衢州招聘本地工人前往成都的大型廣告刊登在杭州的報紙上,引起了浙江商界的軒然大波該報紙評論者則認為,這是國內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大量內地農民工的離開也是促使沿海企業加快速度進行產業升級的一個重要力量。
權益問題
現狀
據有關方面測算,2005年農民工數量估計1.5億人,而到2007年底已經接近3億。農民工主要分布於建築業、採礦業、第三產業和其他產業鏈低端或勞動力密集型產業。沿海地區各個生產領域的產業工人均以農民工為主,農民工的提法從1990年代作為術語開始頻繁出現,在此以前最常見的提法為民工。
由於戶籍制度造成的就業、福利歧視等原因,農民工是中國大陸城市最底層的階層,許多人處於非常艱難的生活和工作狀況之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已經逐步採取措施,以統一城鄉戶籍制度,這將從根本上達成農民工的公平就業和待遇。
子女
農民工子女沒有城市戶口,其教育成為一大問題。
醫療
農村打工者沒有參保意識,在發生工傷或疾病時,不能享受醫療保險。
權益
由於中國大陸現狀是人口眾多,就業問題成為頭痛的問題,城市本身存在大量失業,農村勞動力特別是青壯年勞動力絕大多數處於閒置狀態,加上城鄉二元體制的分割,直至2005年為止,農民工的權益仍舊沒有任何保障,由此引發的農民工問題自1990年代中期以後開始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這一龐大的群體學者將其劃為邊緣人、弱勢群體,絕大多數沒有任何社會保障,沒有養老保險、也沒有醫療保險,因工致傷、致殘和致死的事故的基本人權都沒有保障,甚至諸多黑心的企業、僱主惡意剋扣、拖欠和拒付農民工的工資,並已釀成社會問題。民間湧現諸多農民工維權鬥士,媒體開始廣泛關注農民工問題,政府開始考慮農民工問題。2005年2月7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出《關於廢止〈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管理暫行規定〉及有關配套檔案的通知》,並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農民工維權手冊》。溫家寶擔任總理以後開始關注這一問題,並開始整治惡意拖欠工資的僱主,2006年1月18日國務院推出了《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