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沿革
歷史背景
1953年6月,當韓戰快結束時,蘇聯政府國內各飛機設計局儘快研製性能更好的超音速殲擊機。此前米高揚設計局的米格-15飛機在朝鮮上空大出風頭。沿襲著米格-15的成功設計經驗,米高揚設計局先後研製出來性能更好的米格-17以及飛行速度超過音速的米格-19,而這兩種飛機氣動布局與米格-15並沒有太大的不同,都採用了機頭進氣的後掠翼布局。韓戰的經驗及噴氣技術的發展使飛機設計師們確信,將來噴氣式戰鬥機的空戰必然會在更高的高度和速度下進行,飛機的飛行速度將大於兩倍音速 !為了使飛機達到兩倍音速以上的飛行速度,米高揚設計局採納了蘇聯中央航空發動機研究院建議的一種帶有中心可調節激波錐體的機頭進氣形式,通過這個激波錐產生的斜激波對迎面而來的氣流進行壓縮減速,同時通過錐體的前後移動來改變進氣道口氣流截獲面積,實現進氣流速、流量和發動機進氣需求之間的最佳匹配,保證發動機能夠在各種飛行條件下都能穩定地工作。
另一方面殲擊機的機翼形式也進一步的改進。負責空氣動力學研究的蘇聯中央空氣流體動力研究院除了建議米高揚設計局繼續加大後掠機翼的後掠角度外,還提供了一種新型的57度後掠角三角翼的機翼選型方案。經過研究試驗,三角翼方案的性能優異,特別是在高空高速性能方面大大超出了軍方所預想的戰術技術指標,於是最終採用三角翼的方案被選中為新一代的前線殲擊機,並被正式命名為米格-21。其後安裝了推力增大的Р-11Φ-300型發動機的米格-21Ф型(亦稱:米格-21F)飛機於1959年正式投入了批生產,開始裝備蘇聯空軍前線殲擊航空兵。
米格-21服役後很快被西方的情報人員發現,北約組織為了方便識別稱其為“魚窩”(Fishbed)。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米格-21飛機被大量生產,各種改進改型累計多達幾十種,總生產數量超過了5000架。捷克斯洛伐克、印度和中國這三個國家還引進了該機的生產許可進行了仿製。此外米格-21還被蘇聯大量出口到世界上至少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幾乎參加過六十年代之後的所有局部戰爭,當下仍然是很多國家的主力殲擊機 。
研製歷程
引進技術中國在20世紀50年代末開始對前蘇聯米格-21戰鬥機產生興趣,計畫從蘇聯引進米格-21。當時由於中蘇關係已出現裂痕,蘇聯並不想提供該型號戰鬥機給中國。
但隨著當時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發展形勢的變化,蘇聯需要中國支持,於是1961年中蘇簽署協定,授予中國米格-21F-13飛機及R-11F-300發動機的製造許可證,由蘇聯提供包括全套生產技術資料,飛機、發動機散裝件,以及當時國內缺少的成品、原材料。
1961年3月,以劉亞樓任團長,丁仲和徐昌裕任副團長以及包括有一批飛機、發動機、機載設備、材料方面專家在內的中國航空技術代表團前往莫斯科開始進行引進談判。在談判期間,中方的專家們分專業對米格-21進行了初步了解,還參觀了當時生產米格-21飛機的高爾基城飛機製造廠,此前這個工廠還從沒有讓中國人參觀過。經過二十幾天的談判,3月30日劉亞樓代表中方與蘇方簽訂了《關於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帶有К-13飛彈的米格-21Ф型飛機的生產許可權、技術資料和關於生產帶有К-13飛彈的米格-21Ф型飛機方面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援助的協定》。協定規定蘇聯政府在1961年8月至1962年10月期間將無償地向中方提供米格-21Ф-13型飛機(含Р-11Ф-300型渦噴發動機和К-13型紅外製導空空飛彈)的全套生產圖紙和技術資料(註:協定並沒有規定包含飛機相關的設計資料),並有償地提供120架份當時中國還不能生產的飛機、發動機、飛彈所需的部分原材料、毛坯、成品及附屬檔案,同時還向中方提供一架樣機、兩台發動機以及飛機、發動機、飛彈的部分散裝組合件,整個協定共需支付給蘇聯的費用為人民幣9,032萬元。同時中國空軍還將直接購進12架米格-21Ф-13型飛機,首先裝備在空軍第十一航空學校,通過該航校對飛機性能進行熟悉為後續其他部隊換裝打下基礎。米格-21Ф-13型飛機引進裝備部隊後被稱為一九六二年式殲擊機,簡稱六二式殲擊機。空軍第十一航空學校是1953年1月5日成立的一所飛行學校,後來專門負責空軍戰術技術訓練試飛的任務,並常年擔負戰備值班和打擊高空偵察機及無人機的任務。兩倍音速的米格-21成為中國引進的最後一種米格殲擊機,之後不久,中蘇兩國關係再次陷入低谷,而長達十年的蘇聯對華航空技術援助也就此走到了盡頭 。
研製進程
1962年5月18日,中國航空研究院與航空工業局發出《關於共同組織米格-21飛機技術摸底,為仿製及進一步自行設計做好準備的聯合指示》 。但隨著中蘇交惡,蘇聯並沒有完全履行協定,實際上中國沒有獲得米格-21的大部分的技術資料,到手的檔案又有很多錯誤,實際對殲-7的研發生產有用的就只有幾架樣機,這給試製帶來了困難。最後經過負責此項目的沈飛公司和成都飛機工業公司的技術摸透和研究,根據蘇聯提供的米格-21樣機製造出殲-7原型機。
在此之前中國飛機設計科研機構曾構思過東風-113高空高速戰鬥機的方案,但因工業基礎薄弱無法滿足設計要求,很快被迫放棄。
1961年國內開始對米格-21進行系統的“技術摸透”工作,並賦予這一新殲擊機代號“62式”。
1962年5月,航空研究院和航空工業局聯合做了“技術摸透”部署,目的是為自行設計先進的殲擊機準備好技術基礎。
“技術摸透”的步驟,首先是根據仿製需要,摸清主要的生產技術問題,包括技術關鍵和材料;其次是仿製,通過試驗研究,摸透其設計思想、設計方法和技術特點。瀋陽飛機設計研究所在對米格-21的“技術摸透”中,完成了飛機強度計算報告的校核、機頭錐強度計算、機翼的強度與剛度計算、飛機戰鬥性能分析、空氣動力特性校驗計算等39項課題;進行了27項3300次高低速吹風試驗;安排了進氣道、飛機共振、座椅地面彈射、飛行等64項試驗。通過這些計算和試驗,一方面補充和校核了設計技術資料,同時也學習和掌握了原設計的方法,為設計生產積累了經驗。
瀋陽飛機設計研究所前後開展對西方國家5種殲擊機和高空偵察機的系統分析,提出了研究報告,繪製了部分圖紙,蒐集整理了某些飛機可供借鑑的技術。瀋陽飛機廠和發動機廠還在試製中逐一解決了鈦合金件成型、整體壁板化學銑切、整體機頭罩加工、整體密封油箱裝配、非金屬蜂窩錐體製造等工藝技術關鍵,完成了各項技術攻關。其中包括26種新合金、塗層等新材料,試驗並掌握了46項新技術和新工藝。“技術摸透”為殲-7的研製和自行研製更先進的殲擊機,準備了比較充分的條件。
1964年,第三機械工業部(航空工業部)正式將“62式”改名為殲-7。
殲-7的原型機於1964年初開始生產,1965年11月完成機體靜力試驗。第一架生產型殲-7,與早期製造的殲-7一樣,由瀋陽飛機工廠製造,並於1966年1月17日,首架殲-7在瀋陽飛機廠首飛,試飛員是葛文墉 。
技術特點
氣動布局
殲-7是一種設計緊湊、氣動外形良好的單發戰鬥機,採用了三角形機翼、後掠尾翼、細長機身、機頭進氣的總體布局。大後掠切尖三角形中單翼,翼展7.15米,翼面積23.0平方米,前緣後掠角57度,後緣垂直於機身軸線,下反角2度。採用對稱翼型,機翼根部相對厚度5%,翼尖相對厚度4.2%,翼根弦長5.97米,翼尖弦長0.46米,展弦比2.22,尖削比12.5,安裝角0度,沒有設定前緣扭轉角。採用三角翼使殲-7飛機得以在發動機推力並不是很大的情況下飛行速度達到了M2.0以上,升限也超過了20,000米。為了阻止機翼上表面附著面層向翼尖的堆積而引起失速,左、右機翼上表面靠近外側處各安裝了一個小翼刀來進行阻擋,以減緩翼尖氣流分離。結構設計
殲-7飛機的機身為全金屬半硬殼複合結構,圓形橫截面。機身結構由4根大梁、36個主隔框及長桁和蒙皮等組成。為便於檢查和拆裝發動機,機身分為前後兩段,對接面用快卸螺栓進行連線。機身各隔框、長桁和蒙皮材料主要為硬鋁,而少數承受較大載荷的加強框則用鉻錳矽合金鋼製成。前機身段內設有駕駛艙、電氣無線電設備、機身機炮、前起落架、燃油箱和液壓冷氣系統附屬檔案等。後機身段安裝有一台發動機及其加力燃燒室、發動機噴口、操縱系統、燃油箱和減速傘艙等。機身前段是由頭部進氣道口到機翼翼根末端,共有28個主隔框和4個輔助隔框。機身的最前端為採用整體加工的一個機頭罩,形成進氣道的進氣口,中部隔框兩側裝有與機翼相連的接頭。機身前段的4根大梁都布置在機身上、下大的艙門開口部位,是此段機身結構中承受彎矩的主要構件,也是艙門開口處的加強構件。機身前段蒙皮普遍較薄,在機頭罩後兩側進氣道的外壁採用厚3.5毫米的單層整體壁板,以適應超音速飛機為減小阻力而要求進氣道唇口較尖銳的需要。機身前段後部大開口較少,採用的蒙皮較厚。
機身後段由隔框、長桁、蒙皮和機尾罩等組成。其結構特點是長桁數量多,桁條結構較強,沒有設定大梁,彎矩引起的軸向力由長桁和蒙皮承受。機身後段共有8個主隔框和5個輔助隔框,機身後段開口較少,大多數長桁是連續貫穿整個後機身的。尾噴管採用了引射式收斂噴管,機尾罩分為兩段安裝在隔框上,前段由鋁合金板材製成,後段由高溫合金鋼板材製成,將發動機噴管完全包住形成固定外罩的引射器。這種結構的特點是重量輕、噴管及後體的綜合設計較為簡單,但是亞音速巡航阻力大和超音速推力損失大。
動力系統
殲-7飛機的後機身安裝一台按照蘇聯的Р-11Ф-300發動機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仿製的渦噴-7型發動機,這是一種帶有加力燃燒室的軸流式雙轉子渦輪噴氣發動機,由雙轉子軸流式壓氣機、環管燃燒室、雙轉子燃氣渦輪、加力燃燒室與可調尾噴管四大部件組成,此外還有燃油系統、起動系統、冷卻系統、防冰系統等主要系統以及帶動發動機和飛機附屬檔案的傳動裝置。發動機全長4.6米,最大直徑0.9米,總重1,151公斤,最大推力3,900公斤,加力推力5,750公斤,推重比5,最大耗油率0.97公斤/公斤推力.小時,加力耗油率2.3公斤/公斤推力.小時,體現了蘇聯五十年代中期噴氣發動機的技術水平。
座艙儀表
殲-7飛機的密封式座艙位於機身第6~11隔框之間,由座艙左右壁板、前後隔框隔板以及座艙地板和座艙蓋組成,為氣密式座艙。座艙內的儀表設備根據工作的重要性、使用的經常性方面的考慮分別配置在儀錶板、左右操縱台和座艙左右側壁及駕駛桿上合理的部位。儀表的配置是將一些飛行員需要經常觀察的航行駕駛儀表和發動機儀表配置在前方中央儀錶板上,以便飛行員迅速準確地進行判讀。而像一些飛行中不需要經常觀察的或比較次要的輔助儀表如液壓、冷氣等系統的壓力表則配置於左右儀錶板與左右操縱台上這些不大醒目的地方。這樣既可以在需要時查看這些輔助儀表,又不至於擠占經常需要看的重要儀表的安裝位置。一些同類的、性質近似的或需要對照觀察的儀表配置在一起,例如升降速度表、航空地平儀和空速表比較集中地安裝在飛行員的正前方,使飛行員能夠方便地根據這三個儀表的指示來操縱飛機的上升或下降。將發動機的儀表及液壓系統壓力表集中配置在一起,以便能夠及時了解發動機和液壓系統總體的工作情況。武器系統
殲-7飛機是國產戰鬥機的武器由以機炮為主轉變到以飛彈為主的轉折型號,從殲-7到殲-7I、殲-7II,機炮由一門增加到兩門,而到殲-7E、殲-7G又減少到一門。而空對空飛彈則從兩枚增加到最多可掛四枚,從只能尾追定軸發射提高到全向離軸發射。殲-7系列飛機的機翼下掛架除能掛載飛彈和副油箱外,還可懸掛兩組57毫米口徑的57-2型空空火箭彈或90毫米口徑的90-1型空地火箭彈發射器,也可以掛載多種航空炸彈用於對地攻擊。特別是多用途功能增強的殲-7III型飛機可以掛載8枚100-2型或4枚250-2型或2枚500-2型航空爆破彈。殲-7飛機配裝有航空機炮、空對空飛彈、空空火箭彈等多種武器。殲-7飛機安裝的是口徑為30毫米的30-1型機炮,是西安崑崙機械廠(847廠,西安崑崙工業公司)仿製蘇聯НР-30型管退式單管航空機炮,其採用後坐力加燃氣復進,靠射擊時產生的火藥燃氣壓力帶動各活動部件自動完成全部射擊循環。機炮由炮管、進彈機、冷氣裝彈機構、炮箱、機心、電發火機和總裝零件共6種部件、163種零件組成,結構簡單,裝拆方便。全長2.15米,寬0.18米,高0.186米,重量66公斤。採用電操縱射擊,射擊初速為780米/秒,射速900發/分鐘,壽命為2,000發。機炮供彈方式為彈鏈彈帶供彈,裝彈方式為氣壓裝彈,彈藥類型一般為殺傷爆破燃燒彈。
性能數據
殲-7戰鬥機參考數據:
機型 | 殲-7基本型 | 殲7EG/G型 |
---|---|---|
乘員 | 1人 | |
長度 | 13.95米 | 14.88米 |
高度 | 4.10米 | 4.10米 |
翼展 | 7.15米 | 8.32米 |
機翼面積 | 23.0平方米 | |
後掠角 | 57° | |
空重 | 5275千克 | 5292千克 |
最大起飛重量 | 8655千克 | 9100千克 |
動力系統 | 一台渦噴7加力發動機 | 一台渦噴13F加力發動機 |
加力推力 | 56.388千牛 | 68.65千牛 |
載油量 | 2080千克(內部油箱) 1530千克(副油箱) | 1926千克(內部油箱) 1400千克(副油箱) |
載彈量 | 1000千克 | 1500千克 |
最大飛行速度 | 2.05馬赫 | 2.0馬赫 |
實用升限 | 18700米 | 18000米 |
航程 | 1480千米(內部燃油) | 2200千米(內部燃油) |
作戰半徑 | 600千米 | 800千米 |
爬升率 | 180米/秒 | 200米/秒 |
翼載荷 | 376千克/平方米 | 395.6千克/平方米 |
推重比 | 0.66 | 0.77 |
衍生型號
中國研製的裝備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的殲-7系列如下:殲-7基型
7基型是基於米格-21F-13原型測繪仿製。殲-7基型裝有1門30毫米航炮,可外掛2枚霹靂-2空空飛彈或38枚火箭。進氣道進氣錐可分三級調節。發動機為一台渦噴-7渦輪噴氣發動機,推力38.245千牛,加力56.388千牛。渦噴-7是黎明發動機製造公司於1963年按前蘇聯R-11F-300發動機開始仿製的,1966年12月國家驗收,1967年小批生產。1968年轉至黎陽公司試製,1970年開始批量生產。首翻期為100小時,總壽命300小時。1980年後渦噴-7基本停產。在使用初期出現了不少影響可靠性、耐久性與維修性的結構問題,通過改變結構、更換材料和改進工藝,基本排除故障。改進包括,新工藝製造的渦輪葉片和部分重要零部件,加力燃燒室和壓縮器則重新設計。後期的渦噴-7的渦輪葉片從31片減少到24片,更大地提高了可靠性,減少了發動機對喘振和失速顫振的敏感性。到1966年4月底,中國製造了12架殲-7戰鬥機。在這段時間,試飛中的原型機,前後共完成了29個起落,飛行速度達到了M2.02。殲7原型機於1967年獲得生產許可證。生產轉移初期的殲7型機,全部由瀋陽飛機製造廠生產。
1964年和1965年航空工業部確定成都飛機廠和貴州飛機廠也生產殲-7。後來基型殲-7大約生產了十幾架。
基於殲-7基型,殲-7衍生了眾多的改型,包括I型、Ⅱ型、Ⅲ型、A型、B型、E型、M型、MG型、PG型、P型、MP型、FS型、MF型等 。
殲-7Ⅰ
早在1964年,中國就已決定將其轉移到成都和貴州生產。殲七I晝間防空型是由成都飛機公司製造的殲七飛機的第一種型號,該機的基本方面與瀋陽製造的殲七型機相似。1976年6月首次試飛,試飛員景正華。與原型(MiG-21F-13)相比,主要改進有:機身左側增加一門航炮(原型的主要武器為一門右側機身行炮和兩枚外掛飛彈),加強了近戰火力;進氣道調節錐由3級調節改為無級機調節,改善了平飛加速性能;近期道唇口的圓弧半徑由0.5毫米增加到2毫米,改善了低速飛行時的氣流流動特性,提高了起飛推力。殲七I的出口型,也由瀋陽飛機廠製造,並有少量出口到阿爾巴尼亞和坦尚尼亞。與殲七I比較其改進有發動機由原來的渦噴-7型改為渦噴-7乙型,加力推力從56.39千牛增加到58.8千牛,發動機壽命延長;著陸阻力傘艙由機腹移到了垂尾根部,這樣就可以提前放傘,以進一步縮短著陸滑跑距離;改裝部分機載電子設備;後期產品為外掛近距飛彈敷設了電纜。
專為出口設計的F-7B,已向埃及和伊拉克出口。殲七的這些早期型號,與後期的米格-21F-13型機相同,具有寬翼弦垂直尾翼,並且保留了早期米格-21F飛機裝備的兩門30毫米口徑航空機炮。伊拉克的F-7戰鬥機,在該國與伊朗長期進行的兩伊戰爭中,發揮了主力作用。其中,有一批飛機還參加了前幾年進行的那次海灣戰爭, 但當時有不少都損失在地面,其它的也被多國部隊的戰鬥機擊落。象伊拉克其它所有的戰鬥機一樣,能飛的F-7也少得可憐。而且,事實也證明,即使它們參戰,也只不過是多國部隊那些在數量上具有壓倒優勢的、性能優良戰鬥機的犧牲品。
初期的殲七,在中國使用並不普遍,主要是由於米高揚設計局獨特的座艙彈 射救生系統造成的。這種系統,其鉸接式前座艙蓋是與駕駛員座椅連在一起的,在彈射救生過程中,可對駕駛員起到禁止保護作用。由於這種聯動系統比較復 雜,加上加工質量粗糙,所以中國製造的這種救生系統彈射很容易失敗。儘管如此,也一直未能提供一種新的彈射救生系統。直到1978年,新的救生系統才裝備 在殲七飛機上使用。 事實上,用於殲七II型飛機的新型II型彈射座椅於1975年就開始研製。這種彈射座椅安排在兩塊可拋放座艙蓋座艙之中。
殲-7 II
在殲七I基礎上的進一步改進型(曾稱殲七I改),1978年12月30日首飛,試飛員余文明。主要改進有:以自行研製的火箭彈射座椅代替了原來蘇聯設計的帶離式彈射救生裝置,新型彈射座椅裝有一枚大推力彈射火箭,彈射時,它不僅加速平穩,使飛行員脊柱受傷的可能性較小,而且還能使其具有更高的彈射軌跡。飛機在地面零高
度,時速超過260公里的條件下,該系統也能進行彈射。在空中彈射時,飛機的最大飛行速度可達到890公里/小時。有意思的是,這種新的彈射座椅直到1984年才被使用。受到中國空軍青睬的這種彈射座椅,在1985年所進行的5次彈射均告成功。其中最後一次彈射除座椅的常規性能不錯外,其它也很順利。座艙蓋由整體向前開啟改為向後開啟,前風擋固定;著陸阻力傘艙上移至垂尾根部,縮短了飛機的著陸滑跑距離;在機腹內沿縱向中心線,還設有 一個容量為720升的燃油箱,增加了載油量,以擴大作戰半徑。更重要的是,殲七II採用了一台渦噴-7乙(WP7-B)新型禍輪噴氣式發動機,靜推力為61O0公斤。原來的渦噴-7發動機在整個生產壽命期間,只進行過一系列小的改進,但渦噴-7乙則標誌著中國已在發動機研製上已取得了重大的進步。由於渦噴-7乙發動機利用了已在渦噴-7A發動機上套用的一些改進材料、結構和機械加工工藝方面的優勢,所 以使其維修間隔時間得到成倍增加,達到200小時,而且發動機推力也有所提高。渦噴-7A發動機是專為中國自行研製的殲八戰鬥機所開發的。渦噴-7乙採用了新的燃燒室火焰筒、新的高溫軸承、密封技術和合成燃油。重新設計的加力燃燒室,採用了新隔熱措施,可免除後機身被燒事故。後機身被燒事故曾經是殲七/米格-21F飛機普遍存在的問題。在進一步改進的延壽渦噴-7乙發動機上,原來以汽油為燃料的起動裝置已被使用煤油的起動裝置所取代。這種發動機不僅重量有所減輕,而且還提高了可靠性,也更有利於維護。改裝了型發動機,解決了後機身溫度過高的問題。
殲-7 IIA
在殲七II的基礎上加裝了引進的火控設備,1984年3月7日完成試飛,試飛員余文明。結構上有以下改進:機頭空速管支臂縮短,由機頭下方移至機頭右側上方,並改為固定式;改進了雷達天線罩;垂尾頂部安裝了甚高頻(VHF)天線。
殲-7ⅡH
(殲-7H)中國從1982年開始跟以色列談判引進怪蛇-3型紅外線導引飛彈,很快就達成生產許可協定共引進全套生產技術,國產型被稱為霹靂8型。1983年8月2日,國防科工委正式下達殲-7Ⅱ型改裝霹靂8型飛彈的任務,1984年3月完成改進設計,1985年3月首架改裝型試飛成功,1985年9月9日通過技術監定,被命名為殲-7ⅡH型,後來又改稱殲-7H型。由於霹靂8型飛彈(120千克)比原本的霹靂2型飛彈(75千克)重,需要在機頭增加配重。殲-7ⅡH型使用的GJ3-D通用武器掛梁可以同時使用霹靂2型、霹靂5乙型(仿製自美國的AIM-9D型飛彈)和霹靂8型飛彈,還首次加裝箔條/熱焰彈投放器。
1986年2月殲-7ⅡH型開始裝備部隊,到1993年停產為止共生產221架。另外中國海軍裝備的版本稱為殲-7HH型,主要為應付高鹽分環境下使用作出一些改良。可使用霹靂8型紅外製導空空飛彈。
殲-7B/M
殲-7M是殲-7ⅡA型為基礎重要的出口型號,1983年8月31日首飛。改革開放之初,航空工業部決定以殲-7飛機為視窗引進英國的航空電子火控設備,為空軍改裝100架殲-7,點名讓成飛的屠基達同志參與並主持專家組與英國馬可尼公司談判。屠基達等中方人員經過對平視顯示器、武器瞄準計算機、數字電路等先進技術的學習、諮詢和談判,初步確立了引進馬可尼火控設備的方案。採用了大量西方先進電子設備。M型的空速管移到了機頭錐的上方,偏向右側,殲-7Ⅱ則設在機頭下面。換裝壽命延長的渦噴-7乙(WP-7BM)發動機。由於國民經濟調整,上級決定撤消馬可尼引進項目,空軍也表示不要改裝後的飛機。但屠基達認為,殲-7實現平視顯示和快速熱線射擊非常重要,並且4000萬人民幣的契約預定金、銀行信貸、保險、手續費等也已支付。因此兼任殲-7M型外貿殲擊機總設計師的屠基達,與領導機關研究後決定用馬可尼電子火控設備先裝在M型上出口,解決缺乏引進資金這一矛盾。最終成飛製造上先通過10架飛機的製造,做好1300多項新零件的工藝鑑定工作。引進契約和到2億多美金的出口契約勝利實施,以引進設備改裝的殲-7M型誕生了。
-7從Ⅰ型、Ⅱ型到通過出口發展到M型,前後共達30多項改進。1985年殲-7M型飛機榮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1988年又榮獲國家首枚大型複雜武器裝備金質獎。殲-7M飛機在第一個出口契約之後,從1987年起,又開創了向其他幾個國家改型出口的途徑,成為中國獨有在國際軍機市場上具有競爭力的飛機。該型號引進國外7項電子火控設備,提高了彈射座椅的性能指標,翼下掛架可掛霹靂-2、霹靂-7飛彈或西方近距空空飛彈。為此進行了相應的外掛系統改進工作。翼下增加了一對外掛點,可掛火箭、炸彈、副油箱(機身掛點800升,翼下掛點500升)。但是,殲-7M型機頭增加了配重,這使得空重增加,對飛機性能有不利影響。採用了新型防鳥撞風擋。起落架得到了加強,換裝壽命延長的渦噴-7乙(WP-7BM)發動機,推力3420千克,加力推力6100千克。WP-7BM是國內延壽改型渦噴-7乙B的出口型號,1981年通過技術鑑定,首翻期為200小時,總壽命為600小時。
殲-7M型改進的核心是採用了大量西方先進電子設備,包括GEC·馬可尼航空電子公司的平顯和目標瞄準計算機,即956平視顯示器HUD和武器瞄準計算機WAC;一部新型抗干擾測距雷達;一台新型大氣數據計算機,以及新型雷達高度表和敵我識別系統、無線電通訊保密電台等。此外,1985年,618所、西工大、132廠完成了“殲-7M操穩品質計算”和“取消配重放寬靜穩定性控制律計算”的契約,並曾計畫“開展殲-7M型飛機套用ACT技術”。
殲-7M型的武器裝備包括兩門30mm毫米機炮、兩枚飛彈、57或90毫米火箭彈發射器、50到250不同等級的普通炸彈。中國空軍也以上述標準改裝了一批殲-7,代號殲-7ⅡM。
殲-7M型曾出口孟加拉16架,緬甸24架,伊朗18架,辛巴威22架。1987到1993年,殲-7M型共出口多達164架。1984年,在爭取埃及的訂單時,殲-7M敗於法國幻影戰鬥機之下,說明即使殲-7M型在價格上有很大優勢,但飛機性能仍然是資金富裕的外國客戶主要考慮的問題。
1981年4月中航技公司在約旦訪問時接到80~110架改良型殲-7的採購意向,但用戶提出5項改良要點:彈射坐椅的工作速度範圍擴大至180~850公里/小時並應把下限進一步改良至130公里/小時、飛機要能使用法制R550短程空對空飛彈、飛機機翼需增加一對掛架以供掛載480升副油箱、HF-5火箭筒或2枚100公斤炸彈、裝有英國製造的7項電子火控設備和延長飛機機體、發動機及其他部件的壽命。由於約旦要求的交機時間緊,中航技公司決定先以第一、二、五項改良內容交付應急,並稱為殲-7B型,後期再完成其餘兩項改良的殲-7M型。
1981年6月簽約規定1982年10月交付全部殲-7B型飛機、1983年10月開始交付殲-7M型飛機,並於1984年第二季前完成交付。定貨量為20架殲-7B型、60架殲-7M型。1982年以殲-7Ⅱ型為基礎改裝了兩架裝有英國航電的殲-7ⅡA型作測試用,1982年12月型1984年3月共試飛197架次,到1984年4月中英雙方同意改裝完成,1984年7月開始生產並於1985年5月完成全60架殲-7M型的交機。但該批飛機最後並沒有在約旦空軍服役,而是轉口到伊拉克。其後殲-7B型也出口到埃及、蘇丹,而殲-7M型則出口到巴基斯坦、孟加拉、伊朗、辛巴威等國 。
殲-7ⅡM
殲-7ⅡM型為殲-7M型的國內使用版本,航電使用殲-7M型上的授權生產版本,而敵我識別器和彈射救生系統沿用殲-7Ⅱ型版本,發動機為改良型渦噴-7乙B型。殲-7ⅡM型跟殲-7ⅡH型同樣可以使用霹靂2型、霹靂5乙型和霹靂8型飛彈,也同樣在機頭增加配重。1986年開始交付部隊使用,產量不詳。
殲-7Ⅱ隱身機
殲-7Ⅱ隱身技術驗證機主要驗證了座艙、雷達罩和進氣道隱身技術。座艙,完成了座艙雷達截面積(RCS)的計算分析,對座艙骨架齒狀邊緣內結構採用吸波材料進行研究。
雷達罩,完成了原理樣罩的傳輸特性、天線方向圖和RCS測試,測試結果與原理樣罩的電磁性能基本一致。
進氣道,開展了進氣道流場計算,根據飛機強度規範計算了進氣道飛機振動譜,並按照此振動譜進行了結構模擬件的振動試驗,進氣道噴塗吸波材料的可靠性試驗。
對驗證機進行了座艙、進氣道等的專題技術研究及相關地面試驗。其中隱身對比飛行試驗RCS測試試驗結果表明:整機的隱身技術指標完全達到設計目標,座艙、進氣道研究也達到技術指標要求 。
殲-7Ⅲ/ⅢA
殲-7Ⅲ型是測繪和仿製羅馬里亞、孟加拉的米格-21MF全天候型飛機,配備仿製自米格-21MF型的P-13F-300型發動機的渦噴13型發動機。1978年2月中國航空工業代表團訪問了羅馬尼亞,考察了該國裝備的米格-21MF型飛機;回國後1978年6月在會議上決定要發展以米格-21MF型為基礎的殲-7大改型飛機,由成都飛機製造廠、成都飛機設計所、瀋陽飛機製造廠和貴州011基地共同承擔設計工作;8月中國派出兩批人員分別到羅馬尼亞和孟加拉,考察並測繪了當地的米格-21MF型飛機,還帶回了座艙蓋、機炮和一些成件;12月從埃及購買了米格-21MF型和米格-21UC型樣機各一架並於1979年初運抵中國,同月殲-7大改型正式命名為殲-7Ⅲ型,後改稱為殲-7C型。1979年3月殲-7Ⅲ型改為由成都飛機製造廠為主承擔廠,4月決定以樣機為基礎仿製、改良之後再做。1980年12月完成總體設計,1982年1月完成全部圖紙。1984年1月11日02號原型機完成總裝,2月6日01號原型機完成總裝,3月25日由埃及運到中國的米格-21MF型飛機在修復後首飛,4月12日01號原型機首次地面滑行試驗。1984年4月26日,殲-7Ⅲ型在成都飛機廠首飛上天 。1984年5月2日03號原型機也完成總裝,5月11日至11月19日,03~06號原型機先後首飛。1987年4月用於裝備殲-7Ⅲ型的JL-7型雷達完成定型,11月27日,用於裝備殲-7Ⅲ型、仿製自米格-21MF型配備的P-13F-300型發動機的渦噴13型發動機完成定型,12月9日殲-7Ⅲ型飛機設計定型。1988年首8架殲-7Ⅲ型出廠,但由於渦噴13型發動機生產進度問題,直至1989年12月30日首批8架殲-7Ⅲ型才交付中國空軍部隊。殲-7Ⅲ型於1996年停產,只生產了17架。
1988年,成都飛機工業公司和貴州航空工業總公司共同對殲-7Ⅲ型進行改進,稱為殲-7ⅢA型,後改稱殲-7D型。殲-7ⅢA換裝增大推力的渦噴-13F1型發動機、由HK-03D瞄準具換成抬頭顯示器、JL-7A型火控雷達,組合式電子反制系統,新型箔條/熱焰彈投放器等。主要改進是換裝增大推力的渦噴-13F1型發動機、由HK-03D瞄準具換成抬頭顯示器、JL-7A型火控雷達,組合式電子反制系統,新型箔條/熱焰彈投放器等。1991年8月20日首飛,1994年11月設計定型,1995年開始裝備中國空軍跟海軍航空兵,1999年停產,產量只有32架。由於中國空軍在90年代初引進了遠比殲-7系列先進的蘇-27戰鬥機,殲-7Ⅲ/ⅢA的總產量不到50架。
殲-7E
為了應付20世紀90年代中國空軍的殲-6和早期型殲-7的退役潮,同時解決殲-7Ⅱ型掛載霹靂-8型空空飛彈時需要在機頭增加100多公斤配重的問題,1987年開始成都飛機製造廠開始了以殲-7Ⅱ型為基礎改進,主要改良頂目為:提高穩定盤鏇角速度。提高穩定盤鏇角速度,要受三個條件的限制:一是最大載荷限制,一般不超過8-9個g;二是失速限制,要求儘量提高Cy,並儘量降低翼載荷;三是可用推力的限制,要求儘量提升推重比。由於殲-7E將原三角翼改為雙三角翼,並安裝了前後緣機動襟翼,使該機的Cy大幅提升;此外,由於換裝了渦噴-13F發動機(發動機推力6560kg)可用推力增加460kg,這些都對穩定盤鏇性能的提升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同時由於渦噴-13系列發動機中更大推重比的新機型已批量生產,殲-7E的機動性能還有進一步提升的餘地。改進後的殲-7在中低空穩定盤鏇性能與F-16A基本相當,這對於持續空中格鬥尤為重要。水平機動性能的另一項重要指標是瞬時盤鏇性能,通常是以減速來達到,因此不受可用推力限制,只受承載能力和失速限制。由於殲-7E的翼載荷較小,因此,殲-7E在瞬時機動性上占有優勢。殲-7改型由於Cy大幅提升,翼載荷也有一定程度的下降,該機的失速錶速將會比殲-7Ⅱ的210-220千米/秒有較大程度的放寬,提升殲-7E的瞬時盤鏇性能。殲7-E換裝新設計的雙三角翼、改善中低空機動性,每邊翼下設有兩個掛架。提高穩定盤鏇角速度。每邊翼下外側掛架能夠使用副油箱,內部裝有整體結構油箱並取消左翼根部的機炮、以增載入油量,把原來重力加油改為壓力加油方式,換裝渦噴13F型發動機,抬頭顯示器,新型航電系統和新型箔條/熱焰彈投放器等。
殲-7E於1990年5月18日首飛,1993年5月設計定型,同年8月開始交付部隊使用,到2001年停產為止共生產了260多架,用以替代退役的殲6系列和殲-7Ⅰ型飛機。另外中國海軍使用版本稱為殲-7EH型,跟殲-7HH型同樣為應付高鹽分還境下使用作出一些改進。
殲-7E飛機在機動飛行性能上達到了國外第二代戰鬥機的較好水平並已接近第三代戰鬥機的水平,同時在有效武器載荷和作戰半徑上也得到了明顯改善,改進的電子設備也提高了飛機的總體作戰效能。
殲-7MG
殲-7MG型是以殲-7E型飛機的技術改進殲-7M型飛機。由於殲-7M型的熱賣,當1993年5月殲-7E型設計定型後,成都飛機工業公司馬上計畫以殲-7E型飛機的技術改進殲-7M型飛機,並跟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公司及貴州黎陽發動機公司合資改裝了一架飛機,稱為殲-7MG型("G"為改進的意思)。殲-7MG型尚未改裝完就參加了1996年珠海航展,並引起多國的興趣。1998年改裝完成的殲-7MG型飛機在珠海航展上進行了飛行表演。事實上殲-7MG型飛機並沒有真正出口,只是改裝了成都飛機工業公司的三架自用飛機。其中0143號飛機是殲-7M型的原型機,負責航電系統測試,而0142及0144號飛機則改裝了雙三角翼。殲-7MG型飛機後來成為了巴基斯坦的殲-7PG型、孟加拉的殲-7BG型、納米比亞的殲-7NM型、奈及利亞的殲-7NI型和斯里蘭卡的殲-7GS型的研發基礎。
殲-7G
-7G型是以殲-7E型為基礎改進的型號,換裝了整體式風檔頭盔瞄準器、仿製自以色列EL/M2001都卜勒雷達的新型JL-7系列雷達和Ⅲ型敵我識別器和全向雷達警告器等等,而且有手不離桿(HOTAS)設計。殲-7G於2002年6月28日首飛,2004年7月通過定型設計,2005年公開,2006年11月裝備部隊。殲7-G裝配了新型航電設備、火控雷達可選用英國馬可尼公司的SuperSkyRanger或義大利GRIFO-7型多功能雷達、可使用中國及西方各型短程空對空飛彈。
殲-7G主要在雷達、平顯和頭瞄等30多個方面實現了改裝,使飛機的綜合性能跨上新台階,成為名副其實的一種低成本、高效能的武器平台。殲-7G參加了2009年中國國慶60周年大閱兵[。
殲-7EB/GB
八一飛行表演隊用機。殲-7EB型是E型基礎上拆除了武器和相關電子系統,並裝上特技飛行需要的高精度儀表,為接替於1989年停產的殲教5作為中國八一飛行表演隊的新坐駕。1992年初八一飛行表演隊裝備的殲教5使用壽命快裝完結,正尋求新坐駕,而當時主要由教練型(K-8)高級教練機和殲-7E型戰鬥機競爭,後來八一飛行表演隊選擇了殲-7E型飛機。1994年12月2日首架殲-7EB型首飛,並同年交付全部12架,共選用傳統的紅白色表演塗裝。八一飛行表演隊於1995年7月7日首次使用殲-7EB型飛機進行表演,並於2000年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簡稱:中國(珠海)航展)上首次公開表演。後來經過多年高強度使用,原本的殲-7EB型剩餘使用壽命不再適合當表演機,部分送回成都飛機工業公司修改回作戰型,並於1999至2000年間再次交付12架殲-7EB型飛機,並改用新型藍白表現塗裝,但這批飛機沒使用多久就被殲-7GB型取代,同樣交回成都飛機工業公司修改回作戰型。
殲-7GB型則是2004年開始接替殲-7EB型飛機成為中國八一飛行表演隊的新坐駕,同樣採用藍白表演塗裝,擁有跟G型一樣的整體式風檔和特技飛行需要的裝備,還首次安裝了編隊飛機燈和拉煙盒。殲-7GB型於2005年6月15日在天津楊村機場為外國駐華武官團進行了首次公開表演 。
由於殲7系列己於2006年停產,中國八一飛行表演隊已挑選殲-10為後繼機。
殲教-7
由於殲-7系列還有改良自殲-7的殲-8系列的飛行特性跟之前的教練機殲教-5和殲教-6相差很遠,飛行員培訓困難,空軍急需新的教練機,後來決定在殲-7的基礎上發展新一代教練機。本來準備在成都飛機製造廠仿製,後來決定把仿製任務交給貴州011基地(即後來的中國貴州航空工業集團),正式命名為殲擊教練機七型飛機,簡稱殲教-7。1979年5月米格-21UC型樣機由成都運抵貴州安順的011基地雙陽飛機製造廠。1981年1月4日國防部批准了殲教7型的設計指標:極速2.05M、實用升限17300米、最大航程1000公里、正常起飛重量7700千克、最大最飛重量8500千克,最大外掛能力1300千克。殲教-7是以殲-7Ⅱ型為基礎,1979年2月從埃及購買的米格-21UC型雙座教練機樣機運抵中國,隨即決定以此為基礎參照仿製,改裝米格-21UC型的前后座艙和加大型背鰭,機腹由單腹鰭改為雙腹鰭,機身側兩塊減速板改為機底一塊,把翼根處的30毫米機炮取消並改裝機底掛架以容納可拆掉的半埋式雙管23毫米機炮,其餘飛機結構和機載設備儘量用回殲-7Ⅱ型的。1981年殲教7的設計工作全面展開,但由於殲教7飛機沒列入國家計畫,經費不足,研製進步緩慢,011基地先後自籌資金2300萬元填補缺口。1983年殲教7終於被列入國家重點研究項目,研究速度才加快起來。到1983年3月殲教7的全部設計圖紙完成,工廠隨即開始5架原型機的零件製造。1985年4月9日01號原型機組裝完成,隨後用於靜力試驗的02號原型機也完成組裝,6月12日完成整機靜力試驗,7月5日01號原型機首飛成功,11月8日01、04、05號原型機轉飛到西安閻良飛行試驗院進行國家鑑定試飛,1987年8月11日完成全部試飛科目。1987年11月13日通過設計定型,1988年2月4日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正式批准殲教7飛機定型,開始小批量生產。由於殲教7是以高空高速型構型的殲-7為基礎,所以低空機動性差,降落速度快,后座飛行員視野差,后座飛行員需要使用潛望鏡降落。
殲教-7A
隨著改良型的殲-7和殲8陸續加入空軍服役,殲教7的航電設備跟部隊服役飛機出現落差,1994年2月空軍提出要求,貴州飛機設計所開始對殲教-7飛機進行改進設計,併名命為殲教-7A型。以殲教-7為基礎,飛機加裝了抬頭顯示器和視頻系統、空中管制系統、新型飛行記錄儀、座艙蓋天線及新型供氧設備。此外還對機身和機載設備進行改進工作,改善了飛機的維護性。1995年5月24日殲教7A型首飛成功,1996年12月7日通過設計定型審查,隨後開始生產並交付部隊使用。殲-7無人機
中國將退役殲-7研製改裝成空靶無人機和攻擊無人機。
白色塗裝
2014年2月,網路上曝光了部分白色塗裝的殲-7型戰鬥機。該機依靠本身具有飛行性能好、輕小靈活、低成本、高效率和使用維護簡單等技術特點。在中國空軍的戰鬥序列里,曾經有一小部分殲-7戰鬥機刷塗了純白色的塗裝方案,十分罕見。出口系列
殲-7A
殲-7Ⅰ衍生出殲-7A出口型,發動機採用渦噴-7乙(WP-7B)型,加力推力提高到58.8千牛,壽命延長。1965年,瀋陽航空發動機研究所、黎明機械公司聯合在渦噴-7甲的基礎上改型發展乙型。01批次發動機性能與渦噴7-甲相同。1969年轉至黎陽公司和貴州航空工業集團第二設計所繼續研製改進,成為02批。1979年8月正式定型,首翻期100小時,總壽命300小時。A型的減速傘艙移到了垂尾根部,改變了減速傘力矩,縮短了著陸滑跑距離,同時避免了降落後開傘時尾焰的灼燒,這一改進為後續的改型沿用。為適應外國客戶的需要,換裝了部分電子設備。另外為布置空空飛彈加裝了一些電纜。A型於80年代前後出口埃及90架,12架出口到阿爾巴尼亞,坦尚尼亞16架。出口埃及的殲-7A後來改進到了殲-7B的水平。I型和A型與米格-21早期型號一樣,採用寬翼弦垂直尾翼 。
殲-7ⅡK
殲-7ⅡK型為殲-7ⅡH型的基礎軍援緬甸的版本,對外稱為F-7BK,使用了殲-7M型的機翼和渦噴-7乙C型發動機,但沒有使用殲-7M型的進口設備。1990年首批交機殲-7ⅡK型10架和殲教7K型2架,到1999年為止交付殲-7ⅡK型58架和殲教7K型14架。
殲-7BS/GS
殲-7BS型是在殲-7ⅡK型基礎上進一步簡化機載設備以降低成本以出口到斯里蘭卡,發動機為渦噴-7乙Ⅳ型,對外稱為F-7BS。1991年10月交付4架殲-7BS型和1架殲教7BS型。另外斯里蘭卡於2007年再跟中國購買4架殲-7GS型,除小部分航電設備根據要求修改後,其餘跟國內使用的殲-7G型一樣。
殲-7ⅡN
殲-7ⅡN型是殲-7Ⅱ型基礎上出口辛巴威的改良型,對外稱F-7BN。採用殲-7M型的機翼、發動機和燃油系統,能夠使用法制R550魔術飛彈,但其他航電使用中國國產貨以降低成本。1987年交機8架,與之前軍援的4架殲-7Ⅱ出口型一起服役。1991年辛巴威再次進口兩架殲教7Z型飛機以自行訓練飛行員。
殲-7MP/P/PG
巴基斯坦於1983年殲-7ⅡA型試飛時已對殲-7M型飛機表示興趣,並研究以此替代服役中的殲-6型飛機。1983年12月巴基斯坦派出2名飛行員到中國試飛殲-7ⅡA型,中國於1984年6月9日派出殲-7ⅡA型和殲-7M型各一架到巴基斯坦試飛,並跟巴基斯坦空軍的殲6、強5、幻影5及F-16進行模擬對抗,巴方提出採購55架的意向。由於巴基斯坦方面要求大量改進,直到1985年才簽下首批20架的訂單,稱為殲-7MP型,對外稱F-7P。殲-7MP型主要為殲-7M型基礎上安裝巴方要求的航電設備,座艙增加後視鏡,儀錶板調整,改裝英國的零零彈射椅,使用西方武器並同時使用四枚對空飛彈的能力和維護性改良。1988年7月26日20架殲-7MP型交機。巴基斯坦後於1987年底決定增購40架,並提出一些改良要求。新一批飛機主要改良了部份機載設備和使用國產零零彈射椅。1989年9月開始殲-7P型開始交機,巴基斯坦同時訂購的殲教-7P型則1991年起開始交機15架。1991年美國取消了巴基斯坦的F-16後續訂單,於是1993年巴基斯坦空軍再次訂購32架殲-7P型以填補戰力空隙。另外1993年巴基斯坦軍方又選中了義大利Grifo-7雷達升級殲-7MP/P型機隊。
1997年中巴雙方又開始談判進口以殲-7MG型為基礎的新飛機,經多年談判後中巴兩國於2001年6月23日簽訂契約,引進殲-7PG型戰鬥機和殲教-7PG型戰鬥教練機,最終進口了57架殲-7PG型和9架殲教-7PG型飛機。殲-7PG型跟殲-7MG型周樣使用帶前後機動襟翼的雙三角翼和整體式風檔,但左右翼根各一門30mm機炮,雷達最後選用了義大利Grifo-7。
在印巴衝突中,巴方曾經藉助地形與路基雷達視界的優勢與印度Su-30MKI戰機低空,山谷間得不到完整的空情保障的劣勢,利用F-7P飛機成功的逼退了攜帶炸彈的印軍Su-30MKI飛機,實現了二代機對三代機“以劣勝優”的戰鬥記錄。
2009年12月,巴基斯坦空軍F-7PG美軍F-22戰機在中東沙漠進行聯合演練。參與演練的F-22A來自蘭利空軍基地第27戰機中隊第1戰機聯隊 。
殲-7MB/BG
殲-7MB型是在殲-7M型基礎上出口孟加拉的機型,基本上跟殲-7M型一樣,但使用渦噴7C型發動機。1989年4月簽訂14架購機契約,同年10月交機。後來孟加拉空軍又購買了9架殲教7BB型。2006年孟加拉空軍再次購買12架以殲-7MG型型成基礎的殲-7BG型和4架殲教7BG型,以填補把米格-29賣掉後的戰力空隙。殲-7N
殲-7N型為出口伊朗的殲-7M型飛機。1990年底至1991年初其交機30架,此外還交付了數架殲教-7BI和殲教-7N型飛機。
殲-7NⅠ
殲-7NⅠ型為以殲-7MG型為基礎,出口到奈及利亞的飛機。奈及利亞於2005年跟中國訂購了12架殲-7NI型飛機,但由於資金問題這批飛機2007年才開始生產。
殲-7NM
殲-7NM型為以殲-7MG型為基礎,出口到納米比亞的飛機。2005年8月跟中國訂購了12架殲-7NM型和2架殲教-7NG型飛機,殲-7NM型飛機於同年交機,而殲教-7NG型飛機骯在2006年10月23日交機。
殲-7FS
20世紀90年代成都飛機製造公司研製成功了殲-7FS試驗機。殲7FS是96年8月由成飛、黎陽發動機公司,某航空附屬檔案研究所、某航空複合材料特種結構研究所、成都清江儀表廠、陝西凌雲電器總公司、西北光學儀器廠、陝西千山電子儀器廠等9個單位自籌數千萬元,分擔風險進行研製的預研驗證機,型號總師陸英育。首機用成飛訓練用的139號殲-7II機改造。1997年2月提出總工藝方案,1997年6月發圖。1998年6月8日下午,在空軍第三試飛大隊大隊長錢學林的駕駛下,以發動機最大狀態起飛,經過22分鐘飛行後正常著陸。飛機和發動機各系統及儀表工作正常,成功地實現了首飛。2001年完成首飛試驗。2003年初,FS型完成全部試飛科目。經過僅僅22個月的共同努力,8家軍工企業為FS型共完成工時5萬個,新制專用零件2100項,新制專用工裝432項,新研及改進成品27項,地面試驗34項。殲-7FS共造了2架,一架用於試飛,另一架用於靜力試驗。殲-7FS與原有殲-7系列戰鬥機的最大區別是,改變了原機頭進氣方式,即演變為下頜式進氣,這種進氣方式與美國的A-7“海盜”攻擊機類似。這種改進有兩個優點:首先增加了機鼻的容積,便於安裝大功率的機載雷達;其次,提高了大仰角飛行時的進氣效率,從而使飛機的姿態機動能力增強。
原殲-7系列戰鬥機因機頭進氣錐空間有限僅裝備小功率的測距雷達,殲-7FS原型機使用以色列EL/M2032型雷達,也可使用國產雷達制導中距空空飛彈。也可裝下頜式進氣的設計使得無需大幅改動機身結構,只需改動座艙前一段的機身,這使得FS型的這種改進設計適合於改進殲-7和米格-21的早期型號。殲-7FS通過上述巧妙改進之後,雷達艙允許裝置的雷達掃描天線直徑超過了600毫米,可裝美國APG-68、俄羅斯“甲蟲”雷達等先進火控雷達作為標準裝備。“甲蟲”雷達為多功能脈衝都卜勒雷達,可以制導多種飛彈,其對雷達反射截面為3平方米的目標的搜尋/跟蹤距離,前半球超過70千米,後半球為40千米。它還具有上視、下視能力,可以同時跟蹤10個目標,並能引導中距空空飛彈同時攻擊其中的2個目標,這賦予了殲-7FS視距外空戰能力。
此外,為了進一步改善動力性能,殲-7FS換裝了渦噴-13FII(WP-13FII)型發動機。這種發動機是黎陽發動機公司在原殲-8II型戰鬥機上裝載的渦噴-13(WP-13)型發動機的基礎上改進而來的。推力進一步增加到78千牛(約8000千克),這使得殲-7FS的機動能力較原殲-7系列戰鬥機有了大幅提高。如最大爬升率從139米/秒增加到199.8米/秒;在5000米高度,從0.6馬赫加速到1馬赫的時間由35秒減少到28.7秒;起飛滑跑距離也縮短了200米等。
殲-7FS還將逐步改善其機載電子設備,計畫更換雷達冷卻系統(有效增加雷達工作性能和開機時間)、電路系統、飛行參數記錄系統、武器管理系統、GPS導航系統和多功能座艙顯示器。並計畫將機翼修改為與殲-7MG相同的“雙三角翼”,以進一步提高其近距格鬥時的機敏性 。
殲-7MF
殲-7MF,是成飛在殲-7FS型之後成飛推出的最新改進計畫。成飛將殲-7的下頜進氣方式改為機腹進氣,徹底解決機頭空間狹窄的問題。殲-7MF主要面向外國客戶,特點主要有:一是安裝大尺寸火控雷達,獲得以中程半主動/主動雷達制導空空飛彈進行超視距空戰的能力;二是提高發動機壽命、推重比和航程;三是單機價格為800萬美元,只相當於法國幻影-2000/5價格的五分之一。
殲-7MF新換裝了經過殲-7MG驗證的雙三角機翼和前緣機動襟翼,使其中低空機動能力大為增強;為進一步改善動力性能,殲-7MF換裝了渦噴-13FⅡ(WP-13FⅡ)型發動機。推力增加到78千牛(約8000千克),這使得殲-7MF的機動能力較原殲-7系列戰鬥機有了大幅提高,其中低空機動能力大為增強。再加上設計的機翼油箱,使得它的速度達到2.05馬赫,作戰航程增大了一倍,達到2000千米;同時對戰機的電子、火控系統進行了全新現代化改裝,使用了新式機載雷達、火控系統和新型空空飛彈。其整體作戰能力在與國外三代戰機的模擬對抗試驗中表現良好。
據2002年珠海航展的信息,殲-7MF轉為採用瀋陽黎明發動機公司的渦噴-14“崑崙”發動機,該發動機可靠性和可發展性優於渦噴-13。
原來的殲-7系列戰鬥機的機載雷達只能裝在直徑狹小的進氣口整流錐內,既便是加大了進氣錐的殲-7Ⅲ,也僅能裝備小功率的測距雷達。殲-7系列採用的一些小型雷達,如GEC-馬可尼公司的“空中巡邏兵”226型火控雷達。作用距離基本在20千米左右,只能跟蹤/攻擊單一目標,且無法賦予戰鬥機進行視距外空戰能力,與第三代戰鬥機相差甚遠。殲-7MF型機頭則允許安裝更大的雷達。如安裝先進的脈衝都卜勒火控雷達,將賦予殲-7MF接近於第三代戰鬥機的空戰能力。殲-7MF採用整體風擋,視野廣闊,外掛點增加到7個,而原來的殲-7MG僅有5個外掛點。
美國殲7
在20世紀80年代中美“蜜月期”期間,為了解殲-7原型米格-21的性能,美軍曾向中國購買2箇中隊的殲-7戰鬥機,總計30架,用來當做假想敵進行演練。停產:殲-7系列已於2006年停產 。
服役動態
擊落無人機
1966年1月3日14時26分,中國雷達在雲南蒙自以南270公里,發現美國無人駕駛偵察機1架,從河口侵入中國國境,直竄蒙自,爾後經開遠、馬關地區回竄。中國空軍駐蒙自高空作戰分隊共起飛殲-7飛機2架,殲-6飛機3架截擊。航空兵飛行員魯祥孝以時速1300公里速度向敵機逼近,在18300高度發現敵機 ,用活動光環瞄準,在距敵880米時,一次發射火箭32枚,擊中敵機。敵機殘骸墜落於越南境內。1966年2月7日,中國空軍空三師大隊長馮全民駕駛殲-7飛機用火炮擊落美軍無人駕駛高空偵察機1架。這次戰鬥創造了在高空超音速、大速度差條件下近戰殲敵的典型戰例 。
1967年6月12日,空三師飛行員劉光才駕駛殲-7飛機,在廣西地區執行攔截美國空軍無人駕駛偵察機任務,在距離目標57米時用火炮將入侵的BQM-147H無人駕駛偵察機擊落,創造了超音速兩倍的戰鬥機在最短距離上擊落無人機的範例。
1968年1月20日,空三師副大隊長韓永武和飛行員周永成,駕駛殲-7飛機在20000米高空擊落美軍無人駕駛高空偵察機1架。
1968年3月7日,空三師副中隊長江文興和飛行員王志躍駕駛殲-7在雲南蒙自上空擊落美空軍BQM-14H無人駕駛高空偵察機1架 。
斯國作戰
殲-7G的中國產都卜勒雷達配合頭盔瞄準具可以充分發揮“霹靂”空空飛彈的離軸發射能力,彌補了老式殲-7由於瞄準具視場小,限制“霹靂”空空飛彈打擊範圍的缺陷。再加之“手不離桿”的設計,使飛行員能夠通過設定在操縱桿上的按鈕和開關來實現雷達、發射武器的所有功能。2007年中航技與斯里蘭卡簽訂殲-7GS外貿飛機契約。根據斯里蘭卡空軍的要求,該型除更換部分機載設備外,其他與殲-7G飛機基本相同。交機後的2008年,殲-7GS在首次出戰中,駕駛殲-7的斯里蘭卡飛行員一度鎖定了猛虎組織的飛機,但飛行員對頭盔瞄準具系統掌握不熟練,加之猛虎飛機飛的又低又慢,殲-7速度較快,因而痛失戰機。
2008年9月9日3時許,瓦武尼亞空軍基地兩架殲-7GS戰鬥機分別飛往伊拉納馬杜和普特胡庫里普,使用航空炸彈破壞了猛虎組織的兩條跑道,使兩架輕型飛機難以降落。另外一架殲-7GS開始使用機載雷達搜尋,發現了一架飛往穆萊蒂武的輕型飛機。3時50分許,飛行員獲得攻擊指令後,打開火控雷達,按照方錦星教授的辦法鎖定前下方低空飛行的輕型飛機,隨即發射了一枚空空飛彈。幾秒鐘後,輕型飛機中彈爆炸 。
中國裝備
地圖中藍色為殲-7現役國家,紅色為殲-7曾經服役國家。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290架J-7,40架JJ-7(已退役)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航空兵:30架J-7D/E(已退役)
外國裝備
孟加拉國:23架F-7MB/BG在役美軍試飛米格-21Ф-13
美軍試飛米格-21Ф-13
埃及:74架F-7在役
伊朗:21架F-7和FT-6在役
緬甸:25架F-7M和6架FT-7在役
納米比亞:6架F-7NG和2架FT-7在役
奈及利亞:12架F-7和2架FT-7在役
朝鮮:134架F-7在役
巴基斯坦:144架F-7P/PG(2015年退役,由JF-17替換),7架FT-7在役
斯里蘭卡:9架F-7/GS/BS和1架FT-7在役
蘇丹:20架F-7在役
坦尚尼亞:11架F-7在役。2013年新購12架F-7TN戰鬥機和2架FT-7TN教練戰鬥機。
葉門:18架F-7在役
辛巴威:7架F-7在役
阿爾巴尼亞:12架F-7A在1969-2004年在役,在1980年代早期升級過,現已退役。
莫三比克:已退役
伊拉克:空軍80架F-7已退役。
出口中東
從1982到1983年,殲-7II至少有150架以上出口到埃及、伊拉克和蘇丹。2005年,奈及利亞與中國達成了購買12架殲-7NI超音速戰鬥機和3架FT-7NI戰鬥教練機的協定,該協定還包括其他支持設備和空對空飛彈武器等,總計2.51億美元 。
對美出售
美國是美洲地區唯一的一個使用殲-7飛機的國家。在越南戰爭中蘇制米格-21戰鬥機的出色表現使美軍大為意外,於是美國除了通過各種渠道來收集這種飛機的技術情報外,還開始設法來弄到米格-21來進行實際飛行測試,試圖找到這些飛機的弱點並用這些飛機對美軍飛行員進行假想敵模擬訓練。1966年的一天,一名伊拉克飛行員駕駛米格-21Ф-13飛機叛逃到了以色列,後來這架飛機被以色列交給美國,使美國得以第一次有機會真正接觸到米格-21。美國還從以色列進口了一批被稱為F-21的“幼獅”戰鬥機來模擬米格-21,因為這種飛機的飛行特性與米格-21比較接近。進入八十年代,中美兩國的關係日益密切,開始進入一段“蜜月期”,於是美國有了從中國獲得在飛行性能上幾乎和米格-21一樣的殲-7飛機的可能。作為中美一系列軍事技術合作的內容之一,美國先後從中國購買了15架殲-7Ⅱ出口型和1架殲-7M型飛機。這些飛機裝備在拉斯維加斯西北部托諾帕試驗靶場的空軍4477“紅鷹”測試評估中隊。2003年海灣戰爭結束後,美軍至少還將兩架繳獲的伊拉克空軍的殲-7B飛機運回了國內進行測試 。駕機叛逃
1983年8月7日,孫天勤架殲-7Ⅱ叛逃事件殲-7M首飛前夕,1983年8月7日,空軍試飛團第二大隊副大隊長孫天勤借試驗飛行之機,駕駛試飛團045號殲-7Ⅱ(已改裝英國馬可尼公司雷達,為殲-7M的研製做試飛)戰鬥機從遼寧大連機場起飛,飛抵韓國漢城。此次叛逃創造駕機叛逃者中職務高、機型最新的雙記錄。1983年5月初,孫天勤作為試飛小組成員,被派到大連周水子機場執行殲-7M試飛任務。期間孫天勤秘密策劃了準備叛逃飛行過程的各個細節。當日起飛後,孫首先迅速關閉應答機,按住無線電通話系統發話按鈕,讓僚機無法與塔台通話(兩機共用一信道與地面聯絡),然後掉轉機頭,緊急下滑轉彎,飛機高度從原來的8000米急劇降到1500米,同時故意急迫喊到:“座艙冒煙!座艙冒煙!”,以使航管人員以為飛機發生故障。當飛機繼續下降到500米高度,又喊:“不行了!我要跳傘了!”,然後不再回答,隨即貼海以高亞音速飛往韓國。飛行15分鐘後,為節省油料,重新爬升到6000米高度。下午14點33分(漢城時間為15點33分)降落在漢城K16空軍基地。
墜毀事故
2012年12月4日上午9點,廣州軍區空軍某部在組織正常飛行訓練時,一架殲-7飛機在起飛上升過程中突發機械故障,飛機狀態無法控制,墜落在廣東省汕頭市郊區,飛行員跳傘成功。2012年7月11日,巴基斯坦空軍一架殲-7戰鬥機在進行常規訓練時墜毀在旁遮普省。飛行員則安全逃生。巴基斯坦三軍公關部表示,飛機墜毀可能是因為“技術原因”。
總體評價
-7系列戰鬥機,是中國自行研製、大量裝備、批量出口的一型優秀第二代戰鬥機。美國戰略之頁網站2013年5月29日報導,中國根據俄羅斯原版設計圖紙製造米格-21系列戰鬥機中的這款機型已有近50年歷史。殲-7戰鬥機的總產量已超過2400架。直到2013年,中國還在出口殲-7戰鬥機。從很多方面講,殲-7戰鬥機都是米格-21系列戰鬥機中最先進的機型[41]。
據中國國防報軍事特刊2016年9月30日報導,自1965年第一架真正中國生產的殲-7首飛以來,這個殲擊機家族就不斷衍生髮展,到2006年停產,40多年時間裡,中國總共生產了超過4000餘架,除裝備中國空軍和海軍外,還向多達30多個國家出口,是中國最知名的軍機出口品牌[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