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楚弓楚得的故事應流傳於春秋戰國時期,現存最早的文獻記載見於《公孫龍子·跡府》,該書提到楚國的一位君主帶著“繁弱之弓”和“忘歸之矢”到雲夢澤打獵,卻把弓遺失了,他的侍臣都要去找,楚王卻阻止了他們,說道:“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這則故事想表達出楚王胸襟廣大,但後來演變成為成語「楚弓楚得」。故事雖提及楚王,但並未說明是哪一位楚王,《呂氏春秋·孟春紀·貴公》甚至連楚王都未提及,只說是一個楚國人(荊人),劉向在《說苑·至公》一書中說楚王指楚共王,後來的《藝文類聚》“卷六十·軍器部”中又說弓是“烏號之弓”。
在清朝的《兒女英雄傳》中,該故事被概括為“楚弓楚得”。
評價
對楚弓楚得的故事,後來儒家、道家、佛家都有評價,立場往往是批評其具有局限性。儒家評論說不應拘泥於楚國,道家評論說不應拘泥於人,佛家評論說對弓、人、楚等概念都應超脫。根據《公孫龍子》和《孔子家語》的記載,孔子聽到了楚弓楚得的故事後,覺得楚王心胸仍不夠寬廣,沒有盡到仁義,說道“人遺弓,人得之,何必楚也”,他認為應該超越楚國的局限,失弓的是人,得弓的也是人,楚國人與否無關緊要。由此觀之,楚王的國家觀比孔子的天下觀比較為狹窄。而孔子把“楚人”和“人”的概念作了區分,這一點後來被公孫龍用來佐證自己的白馬非馬說。
《呂氏春秋·貴公》中進一步加上了道家的評論,稱當老子聽到楚弓楚得的故事以及孔子的評價後,說道“去其人而可矣”,表示連“人”也不必拘泥,只說“失之,得之”即可。這則評價很可能是《呂氏春秋》的附會之作,反映了道家的立場,即主張人與萬物都是一樣的,是自然的平等產物。
根據各派對楚弓楚得的不同立場,有人評價說楚王是民主主義者(楚王沒有說“楚王失弓”,而是說“楚人失弓”,沒有區分王和民),孔子是世界主義者,而老子則是宇宙主義者。
明朝的蓮池大師在《竹窗隨筆》中評價說:「楚王的楚弓楚得乃是滄海之胸襟,孔子的人弓人得乃是天地之度量,雖然孔子的境界高於楚王,但仍『不能忘情於弓』,弓乃身外之物,本來就無所謂失,也無所謂得。但看到這一點仍然不夠,因為這樣仍然是『不能忘情於我』,而連自我都不可得,又如何去求所謂弓、人、楚呢?」蓮池大師的評價體現了佛家四大皆空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