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農村工作委員會助理巡視員
1968年8月至1978年2月分別在中國人民解放軍8172部隊農場密縣曲梁公社倉莊大隊,密縣農業示範場勞動鍛鍊;1978年2月至1986年9月分別在鄭州市向陽路一小、鄭州市第四十五中學工作,先後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校辦公室主任、副校長等職;1986年9月至今在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農村工作委員會工作,先後任省人大常委會農村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兼黨支部書記、農村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兼機關黨委委員、黨支部書記、農村工作委員會助理巡視員等職。
先後參與制定了《河南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河南省實施〈水法〉辦法》、《河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等20多部農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先後組織起草了《河南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河南省土地監察條例》、《河南省畜牧業條例》、《河南節水管理條例》等5部法規草案。先後主持或參與編撰了《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公室簡釋》、《河南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通俗講話》、《河南省〈漁業法〉實施辦法百題問答》、《河南省農村政策法紀教育200題》等書。另外還在黨報、黨刊上發表了20多篇有關農業方面法規的實施,法律監督、法制教育等方面的文章。
多次被評為省人大常委會優秀黨員、先進工作者、鄭州市教育先進工作者、鄭州市模範班主任、鄭州市教改積極分子等稱號。
楊勉,是中國明朝官員,於1403年上任福建巡撫,是明清時代地方軍政官員,主要從事福建之軍政事務,品等為正一品,是明清兩代較有權勢的官職,由永樂年間至光緒年間服務。
1403年上任
繼任:
徐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