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組織實施國家及省制定的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研究擬定我市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有關辦法和措施,統一管理全市的防震減災工作。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監督防震減災業務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
(三)承擔全市的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協助政府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地震應急預案與綜合防禦措施,並負責檢查、監督、落實;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保證地震觀測資料、觀測數據的及時上報,並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供對全的地震分析預報意見;管理和組織實施全市的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計畫。
(四)監督管理全市的地震烈度區劃、震害預測以及重要城鎮和重大工程,有嚴重次生災害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工作。
(五)管理執行全市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審定市級以下重點項目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標準;指導和監督全市重大工程、有次生災害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
(六)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管理和組織地震科學技術研究與攻關及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
(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負責調查當地有感地震和落實地震異常;及時處理地震謠言、地震誤傳等突發事件,做好穩定社會的工作。
(八)領導所屬事業單位;指導各區(市)防震減災工作。
(九) 承擔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擬定局防震減災規範性檔案和防震減災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秘書、文電、檔案、信息、宣傳、信訪、保密、保衛、提案、督辦和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資產、財務管理和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人事、老幹部、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科技監測科
負責全市地震監測台站調整最佳化,制定地震監測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按照觀測規範要求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規定管理地震監測台站,承擔台站的檢查、資料的蒐集、匯總、上報和震情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地震應急預案與綜合防禦措施並負責檢查、監督、落實;負責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負責監督鑑定全市地震烈度區劃、震害預測及重大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有感地震的調查、地震異常的落實和防震科普知識的宣傳;負責地震科技研究、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以及科技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科技合作和交流等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市地震監測中心站
地理位置
地址:民生路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