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發〔2009〕63號),梅州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更名為梅州市扶貧開發局,在梅州市農業局掛牌,單獨運作。
一、職責調整
由原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的工作職責整體劃入市扶貧開發局。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方針、政策和部署,擬訂全市山區、貧困地區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省屬水庫移民區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協調組織產業化扶貧工作。培育發展壯大扶貧農業龍頭企業,引導扶貧農業龍頭企業輻射帶動貧困戶發展生產,增加收入。
(三)組織、協調、服務省直、中直駐粵單位、廣州市對口幫扶單位和市機關掛鈎扶貧工作。
(四)組織實施省屬水庫移民扶持工作,負責移民後期扶持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維護和保持庫區經濟社會的穩定。
(五)組織實施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及種養技能培訓工作,促進貧困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
(六)負責全市貧困地區、老區、省屬水庫移民區建設項目、資金的審核、申報和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扶貧開發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人秘科。
負責文秘、資料檔案、人事和機關黨務、紀檢、財會、後勤等工作;起草有關本局工作的報告和檔案;負責信息、調研工作;協調指導扶貧技能培訓工作。
(二)業務科。
負責扶貧開發信息、調研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貧困地區扶貧開發項目資金的論證、審核、申報推薦和管理使用工作;負責扶貧農業龍頭企業的培育發展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化扶貧工作;協調聯繫省直、中直駐粵單位和廣州市對口掛鈎幫扶工作,負責市機關掛鈎幫扶組織聯繫工作;負責其他扶貧業務工作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業務建設工作。
(三)老區建設科(掛市老區建設辦公室牌子)。
擬訂支援老區建設計畫;負責協調、實施老區建設工作,規範管理和監督使用扶持老區建設資金;指導各縣(市、區)老區建設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扶貧開發局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