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證
根治性手術適合於腫瘤局限於原發部位及區域淋巴結,未發現有其他部位轉移灶,患者全身情況能夠耐受根治手術者。
原則
對原發灶及可能受累的周圍組織做儘可能的徹底切除是根治手術的原則。如果原發灶已與鄰近臟器有粘連或侵犯時,則需將臨近臟器一併切除;如胃癌手術應做全胃或胃大部分切除,連同大網膜、胃大彎、胃小彎、肝門及胃左動脈旁淋巴結一併切除,若侵犯肝左葉時可連同肝左葉一併切除。然而如果病情發展已超越根治性手術的範圍,或有嚴重的臟器功能障礙,或年老體弱不能耐受根治性手術時,則不要勉強行此手術,可根據病情採用姑息性手術或用其他治療方法。
效果
所謂根治性手術,是指期望對腫瘤徹底切除而言的。大多數惡性腫瘤病都是從其原發灶向四周組織擴展的,還有少部分可能是多源性的。但是,現有的各種檢查方法,包括手術中肉眼觀察到的,都無法準確地判定腫瘤細胞確切的浸潤範圍。實踐證明,根治性手術能否達到治癒,不一定決定於手術切除的範圍,而要綜合考慮患者的實際情況。任何不分具體情況把腫瘤切除的範圍過分縮小或盲目擴大的做法都是不科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