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東鄉縣供銷合作社始建於1951年8月,作為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自成立以來在為農民服務促進城鄉物資交流、保障市場供應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為農村經濟的發展和城鄉市場的繁榮作出了重要貢獻。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計畫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供銷合作社在大轉折面前遇到了空前的困難:觀念落後、體制不順、機制不活、設施老化、包袱沉重、經營委縮、虧損增加等等。為了使供銷社走出困境從2001年起加大了企業改制力度,堅持科學發展觀,積極實施“兩個置換”(職工身份置換、企業產權置換)的改革改制,截止2008年8月底供銷社已有11個基層單位進行了企業制,改制職工508人,目前還有10個基層單位,由於資金問題末進行企業改制,末改制的職工452人,基層單位離退休人員總計315人。此外,通過結構調整、資產重組開避新的增長點,成立了3個新公司,分別是農業生產資料有限責任公司、東鄉縣煙花爆竹有限責任公司、東鄉縣再生資源有限責任公司,目前現有農資連鎖經營網點146個,煙花爆竹經營連鎖網點101個,再生資源連鎖經營網點46個。縣供銷社機關內設機構有人秘股、財審股、業務股、保衛股。共有幹部職工46人,其中:離退休幹部21人,在職幹部職工25人(其中副科以上幹部7人)。
縣供銷合作聯社的主要職能是指導基層供銷社的改革與發展,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所有者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縣委、縣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供銷社系統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基層供銷社改革和發展。2.按照縣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濟,煙花爆竹(原材料)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組織實施有關重要救災物資的調撥供應
3.向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基層供銷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基層社的合
法權益,協調有關部門的關係。
4.指導全縣供銷社開展農業化系列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和各項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5.指導全縣供銷社的經營管理,組織各基層社之間的經濟合作,負責供銷社系統內有關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管理,對所屬單位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6.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信息
樂小明:黨組書記主任主管全面工作倪水平:副主任分管業務。財會。招商引資
危高信:紀委書記副主任分管紀檢。監察。保衛工作
李曉模: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
鄧平輝:黨組成員業務股長分管醫療保險。社會保障工作
內設機構
人事秘書:負責有關文書處理。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檔案管理。保密和縣社機關後勤管理;負責供銷系統人事。勞動。職稱評聘工作和大中專技校畢生分配。退伍軍人的安置工作;負責全縣供銷社系統職工教育工作。組織本系統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技術等級考核;負責縣社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和來信來訪工青婦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等。業務指導:按照政府授權:對農業生產資料。煙花爆竹。再生資源。社辦工業。農副產品。基層供銷社。餐飲服務業等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大力開拓農村市場。促進城鄉經濟一體化。農業產業過程。完善社會化服體系。引導農民有組織地進入市場。
紀檢保衛:負責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指導全縣供銷社系統的安全保衛和各種社會災害事故的處理和報表工作。負責供銷社系統防洪防衛。社會綜合治理和普法工作。
財會審計:組織實施國家財務。會計。稅收。信貸。審計方面的有關法規和制度。管理縣社機關經費和下屬單位上繳的資金。督促指導系統內扭虧增盈工作。監督檢查縣社下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和社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下屬單位法人代表的離任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