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縣文化局

杞縣文化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文化宣傳的政策規定,把握輿論導向;指導全縣文化宣傳和體制改革。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本機關的政務公開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特編制杞縣文化局政務公開指南。
一、機構概述
杞縣文化局位於金城大道中段56號,共有在職職工226人,其中行政11人,全供事業48人,自收自支167人。文化局離休人員4人,退休人員89人。內設辦公室、人事股、財務股、藝術股、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5個職能股室。下設文化館、圖書館、文物管理所、人民影劇院、電影公司、豫劇團、演出市場管理辦公室7個二級機構。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文化宣傳的政策規定,把握輿論導向;指導全縣文化宣傳和體制改革。
2、研究制訂全縣文化事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文化事業發展比例。
3、管理全縣社會文化,文學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指導、協調、推動各類社會主義藝術事業的建設與發展;組織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4、參與研究、制訂文化經濟和文化產業政策,調控、調整文化藝術生產經營的投資方向和文化產業的發展方向;統籌安排文化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5、管理全縣電影和圖書館工作,研究、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和圖書文獻資源的標準化、網路化、現代化建設及開發利用工作。
6、組織、指導全縣文化藝術教育、科技研究,推動文化科學技術進步。負責全縣對外文化交流和對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
7、負責全縣文物行政執法及管理保護、開發利用工作。
8、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金城大道中段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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