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村黨支部書記,中共高唐縣委交通員、區組織委員、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委委員、區委書記,中共范縣區委書記。1942年7月,任中共夏東縣委副書記。1944年3月,任恩縣抗日聯合救國會主任、縣委委員。1945年9月,任高唐縣抗聯主任、縣委委員、區委書記。1948年1月後,任夏津縣土改工作團團長、縣委宣傳部部長。
1948年12月調到北平。北平解放後,任中共北京市東單區委副書記、區長。1958年2月,轉到北京市衛生系統,歷任北京朝陽醫院、市藥材公司、燕山石化公司醫院、市醫藥總公司等單位黨委書記、院長、公司黨委書記、經理等職務。1978年12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黨委常委、副書記(副局級)。1981年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