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又譯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跨政府氣候變化委員會等;英文:IntergovernmentalPanelonClimateChange,IPCC)是一個附屬於聯合國之下的跨政府組織,在1988年由世界氣象組織、聯合國環境署合作成立,專責研究由人類活動所造成的氣候變遷。該會會員限於世界氣象組織及聯合國環境署之會員國。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本身並不進行研究工作,也不會對氣候或其相關現象進行監察。其主要工作是發表與執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有關的專題報告。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主要根據成員互相審查對方報告及已發表的科學文獻來撰寫評核。
IPCC協助各國於1997年在日本京都草擬了《京都議定書》,協定目標是要在2010年時,讓全球碳排放量比1990年時減少5.2%,目前已有170多國核准該協定。
IPCC已分別在1990、1995、2001及2007年發表四次正式的“氣候變遷評估報告”。 同時IPCC主席帕卓里博士在2008年時公開呼籲:“假如在2012年前沒任何行動的話,就太晚了。接下來的兩、三年是決定我們未來的關鍵時刻”
建立背景
人類活動的規模已開始對複雜的自然系統,如全球氣候產生干擾。許多人認為氣候變化會造成嚴重的或不可逆轉的破壞風險,並認為缺乏充分的科學確定性不應成為推遲採取行動的藉口。決策者們需要有關氣候變化成因、其潛在環境和社會經濟影響,以及可能的對策等客觀的信息來源。
因此,WMO(世界氣象組織)和UNEP(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於1988年建立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它的作用是在全面、客觀、公開和透明的基礎上,對世界上有關全球氣候變化的最好的現有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信息進行評估。這些評估吸收了世界上所有地區的數百位專家的工作成果。IPCC的報告力求確保平衡地反映現有各種觀點,並具有政策相關性,但不具有政策指示性。IPCC已編寫了一系列出版物,這些出版物現已成為決策者、科學家、其他專家和學生廣泛使用的參考書目。
組成
IPCC(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是一個政府間機構,在大約每年一次的委員會全會上,就它的結構、原則、程式和工作計畫作出決定,並選舉主席和主席團。全會使用六種聯合國官方語言。
IPCC設有三個工作組:
第一工作組評估氣候系統和氣候變化的科學問題;
第二工作組的工作針對氣候變化導致社會經濟和自然系統的脆弱性、氣候變化的正負兩方面後果及其適應方案;
第三工作組評估限制溫室氣體排放和減緩氣候變化的方案。另外還設立一個國家溫室氣體清單專題組。每個工作組(專題組)設兩名聯合主席,分別來自開發中國家和已開發國家,其下設一個技術支持組。
工作內容
主要產品是:評估報告、特別報告、方法報告和技術報告。每份評估報告都包括決策者摘要。摘要反映了對主題的最新認識,並以非專業人士易於理解的方式編寫。
評估報告
評估報告提供有關氣候變化、其成因、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有關對策的全面的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信息。
• 《第一次評估報告》於1990年發表,報告確認了對有關氣候變化問題的科學基礎。它促使聯合國大會作出制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的決定。該公約於1994年3月生效。
•《第二次評估報告》“氣候變化1995”提交給了UNFCCC第二次締約方大會,並為公約的京都議定書會議談判作出了貢獻。
•《第三次評估報告》(IPCC TRA)“氣候變化2001”也包括三個工作組的有關“科學基礎”、“影響、適應性和脆弱性”和“減緩”的報告,以及側重於各種與政策有關的科學與技術問題的綜合報告。
•《第四次評估報告》(IPCC AR4)於2007年完成。
•《第五次評估報告》(AR5)由中國氣象局主辦的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2014年5月9日在中國氣象局科技大樓舉行宣講會。基於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第二工作組報告《氣候變化影響、適應和脆弱性》與第三工作組報告《氣候變化減緩》的評估結論,來自60多家單位的近200位專家對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理念、政策措施進行宣講。
據悉,IPCC第五次報告重點闡明了七方面的科學問題:一是更多的觀測和證據證實全球氣候變暖;二是確認人類活動和全球變暖之間的因果關係;三是氣候變化影響歸因,氣候變化已對自然生態系統和人類社會產生不利影響;四是未來氣候變暖將持續;五是未來氣候變暖將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越來越顯著的影響,並成為人類經濟社會發展的風險;六是如不採取行動,全球變暖將超過4℃;七是要實現在本世紀末2℃升溫的目標,須對能源供應部門進行重大變革,並及早實施全球長期減排路徑。
特別報告
特別報告提供對具體問題的評估。1995年以來發表了:
氣候變化的區域影響(1997),
航空與全球大氣(1999),
技術轉讓的方法和技術問題(2000),
排放前景(2000),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2000),
保護臭氧層和全球氣候系統(2005、4、)。
方法報告
方法報告描述了制定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的方法與作法,新版《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可望於2006年問世。此外還出版了一些其它方面的方法報告。
技術報告
技術報告提供對有關某個具體專題的科學或技術觀點,它們以IPCC報告的內容為基礎。已出的有:
減緩氣候變化的技術、政策和措施(1996),
IPCC第二次評估報告使用的簡單氣候模式介紹(1997),
穩定大氣溫室氣體:物理、生物和社會經濟意義(1997),
限制CO2排放建議的意義(1997),
氣候變化與生物多樣性(2002)。
其他
組織各種研討會、專家會議、出版文獻和提供資料等等。
2005—2007年間的報告
2005、9、 二氧化碳捕獲與封存特別報告
2006、4、 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
2007、1、 第一工作組第四次評估報告—氣候變化2007:物理科學基礎
2007、4、 第二工作組第四次評估報告—氣候變化2007:影響、適應性和脆弱性
2007、5、 第三工作組第四次評估報告—氣候變化2007:減緩氣候變化
2007、10、第四次評估報告的綜合報告
2007、12、關於氣候變化和水的技術報告
榮譽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與美國前副總統阿爾·戈爾(Al Gore)分享2007年諾貝爾和平獎。
信任危機
2010-02-04:英媒體《星期日電訊報》披露:在IPCC第四次報告中所指出的“氣候變化將威脅到40%的亞馬遜雨林”,此結論再次援引了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的報告,原報告作者聲稱他們的依據來自《自然》雜誌。但人們發現原文指出這一威脅來自砍伐,並非來自氣候變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