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謀盛

李謀盛教授(1913-2004),湖南湘鄉縣人,中國民主同盟盟員,我國當代著名的國際法、國際關係專家。 1942年,先生在武漢大學碩士畢業後,任國民政府考試院考選委員會編纂,直至1945年7月遷移至樂山的武漢大學法學院任講師。 1947年,回武漢大學執教,任政治系、法律系講師。

個人履歷

李謀盛教授(1913-2004),湖南湘鄉縣人,中國民主同盟盟員,我國當代著名的國際法、國際關係專家。1942年,先生在武漢大學碩士畢業後,任國民政府考試院考選委員會編纂,直至1945年7月遷移至樂山的武漢大學法學院任講師。1946年,先生在安徽大學政治系指教,任副教授。1947年,回武漢大學執教,任政治系、法律系講師。1959年,因武漢大學院系調整,包括先生在內的很多法學老前輩都被調入湖北大學任教。1962年,先生調到華中師範大學政治系任教直至1978年武漢大學法學院重建時,已近花甲之年的先生重新調回武漢大學法學院,主講“國際法”、“國際關係”課程,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

研究方向和主要貢獻

李謀盛教授長期從事國際法、國際關係和各國政治制度及憲法的教學和研究,著有《英法內閣權力之比較》、《英美法德考試制度的比較研究》、《資產階級國家制度與法律制度批判》和《法學緒論》等著作和文章,並承擔編纂了《周鯁生文集》、《國際關係史》、《國際關係與國際法》和《現代國際關係》等教材,為當時的碩士研究生深入了解和掌握國際關係與國際法的相關知識提供了大量理論資料,可謂專業碩果纍纍。
李謀盛教授對國際關係和國際法學進行交叉研究,認為研究國際關係和國際法是通曉國際問題、解決國際問題的先鋒,而國際關係與國際法在很多方面具有相同之處。首先其研究領域一致,其次,兩者的任務和發展規律具有共同性,但是,二者又各有側重點。在國際法基礎理論方面,先生認為國際法效力的根據是各國的協定,而國際法效力的原因是國際法在國際關係中所起的一定作用。

社會評價

李謀盛教授是一位嚴謹治學、求真務實的學者,一位誨人不倦、無私奉獻的師者。李謀盛教授以自己完美的人格、博大的胸懷向我們詮釋了國際關係與國際法研究一代宗師的光輝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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