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畢業於上海工業專門學校電機專業;後考取浙江官費留美。1918年獲麻省理工學院電機工程碩士學位,嗣後又獲哈佛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回國後,先後在浙江大學、暨南大學任教。1927年夏,任浙江大學
工學院首任院長。次年兼任浙江省第一任電話局局長、省廣播電台台長。在任期間,建立全省長途電話網,辟設杭州市自動電話,設定各縣電台。1941年,在重慶任交通大學教務長, 麻省理工學院重慶校友會理事。抗戰勝利後返滬,任交通大學教授,兼任上海市教育局副局長。 1947年,為“國大代表”。1949年,出任聯合國文教組織駐日代表。
1953年,返台灣任省立博物館館長,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執行秘書、“教育部科學教育委員會”主委。1958年任“教育部”常務次長、台灣電子研究所所長。1967年改任“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專任委員。1970年,應邀任私立東吳大學理工學院院長。1975年,病逝於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