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李佳,男,漢族,1961年1月生,遼寧大連人,1985年3月入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東北大學法學院科學技術哲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哲學博士,高級工程師。歷任遼寧省分析測試研究中心技術員、副科長、科長、主任助理、經營部長、工程師,遼寧省科學技術委員會計畫處主任科員,遼寧省分析測試研究中心副主任,遼寧省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技成果處副處長、處長 。現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黨委政法委書記兼內蒙古黨校校長。2011年11月,當選為任黨委政法委員會委員、書記。 第十屆遼寧省委委員;第八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
簡歷
1979.08——1983.08,遼寧大學化學系分析化學專業學習
1983.08——1990.09,遼寧省分析測試研究中心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副科長,科長,經營部部長,主任助理、工程師
1990.09——1990.12,遼寧省科學技術委員會計畫處主任科員
1990.12——1992.04,遼寧省分析測試研究中心副主任(副處級)
1992.04——1996.05,遼寧省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技成果處副處長、處長;
1996.05——1998.08,遼寧省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1995.10—1997.03在東北大學法學院科學技術哲學專業在職攻讀碩士研究生);
1998.08——2000.01,遼寧省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00.01——2000.11,遼寧省科學技術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1998.03—2000.09在東北大學法學院科學技術哲學專業在職攻讀博士研究生)
2000年11月任中共瀋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2003年1月經瀋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當選瀋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0.11——2000.12,中共遼寧省瀋陽市委常委
2000.12——2004.07,中共遼寧省瀋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00.03—2001.01在中央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4.07——2008.12,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2008.12——2011.10,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1.10——,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內蒙古黨校校長
2011.11.21,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召開全體幹部大會,宣布黨委政法委員會主要領導任免決定。自治區黨委決定,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李佳同志任黨委政法委員會委員、書記
領導言論
2011年11月10日下午和11日,李佳同志先後到包頭市代表團、呼倫貝爾市代表團、錫林郭勒盟代表團、自治區直屬機關代表團、烏海市代表團、阿拉善盟代表團,與黨代表共同審議自治區八屆黨委工作報告。在討論中,李佳認真聽取代表們的發言,與大家深入交流。他說,胡春華同志的報告,最大的亮點是主題鮮明,最大的特點是求真務實。報告開篇就提出了科學發展、富民強區的主題,鮮明地回答了今後5年我們走什麼路、實現什麼樣發展的重大問題。報告總結成績、分析問題,提出的目標、部署的任務,都實實在在,有非常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
李佳指出,新世紀以來,自治區黨委不斷完善發展思路,走出了一條符合邊疆民族地區實際的發展路子。特別是近年來,自治區黨委根據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明確提出內蒙古欠發達的基本區情沒有根本改變、發展不足仍是主要矛盾,要緊緊扭住發展這個第一要務不動搖;提出不再刻意追求GDP增速第一,要的是科學發展;提出富民與強區並重,富民優先;提出美麗與發展雙贏,堅持用發展的辦法保護生態;提出維穩是“第一責任”,統籌抓好發展與穩定兩件大事;提出黨的建設是根本保證,堅持不懈地抓基層、打基礎。這些理念和思路,在報告中都得到了進一步的豐富和完善。只要我們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地走好這條路,就一定能改變欠發達的面貌,把內蒙古建設得更加繁榮富裕、和諧美好。
李佳強調,全面學習貫徹報告精神,關鍵要緊緊圍繞主題,緊密結合實際,既要統籌兼顧,全面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又要突出重點,以重點環節的突破帶動全局。內蒙古的欠發達和發展不足,很大程度上是投入不足。實現未來5年的發展目標,搞好我們的各項建設,還得繼續加大投資力度。在用好國家差別化產業政策、加快產業延伸和補齊短板上拓展投資空間,解決好“錢往哪投”的問題。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在爭足國家政策、做大特色招商、盤活社會資金方面,下點硬功夫,多想些管用的辦法,解決好“錢從哪來”的問題,切實為推動科學發展、實現富民強區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