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藻(1565~1630)

李之藻(1565~1630)

正文

明代科學家。字振之,號我存,又號涼庵(一作淳庵)、存園叟。浙江仁和(今杭州)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進士,授南京工部員外郎。二十九年從傳教士 利瑪竇天文數學地理等科學。三十一年任福建學政。三十三年以工部分司之職赴山東張秋治河。三十六年任開州(今河北濮陽)知州,興水利,治州城。用西洋算法查核隱匿錢穀之弊,政績斐然。三十八年入天主教。翌年丁父憂回籍。四十一年改任南京太僕寺少卿。上疏請譯西洋曆法。四十三年遷高郵制使,治南河,成績顯著。天啟元年(1621)清軍陷遼瀋,以徐光啟薦,任光祿寺少卿兼工部都水清吏司事,上疏力主仿製西洋銃炮,以固防務。三年二月遭劾,以太僕寺少卿調任南京,尋罷官回籍。從事譯述。崇禎二年(1629)新設曆局以修正曆法,得起復。次年六月到局視事,旋病卒於任所。
李之藻學識淵博,嫻於歷算。"曉暢兵法,精於泰西之學",與徐光啟齊名。萬曆四十一年與利瑪竇合作編譯的《同文算指》(八卷),是中國編譯西方數學的最早著作,在數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所譯《名理探》一書是名學中的最早譯本。他還協助徐光啟修訂《大統歷》,並編撰《崇禎曆法》。著作主要有《渾蓋通憲圖說》、《圜容較義》等,均收在自輯的《天學初函》五十二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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