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從農村考學走進城市的朱懷福大學畢業後在北京一家美廉美超市做採購員。2008年初,他經人介紹認識了小他3歲的江蘇女孩楊某,對方家境很好。朱懷福說,2011年初,楊某因母親的極力反對而提出分手。朱懷福一直勸說楊某不要分手,兩人分分合合地鬧了好幾次。直到事發前一個月,倆人才正式分手並結束同居關係。為了處理感情糾葛,朱懷福從超市辭職。
事故經過
2011年7月22日晚,朱懷福去楊某住處,卻看到她和一名男子手拉手從樓道里走出來。楊某告知對方是父母給她介紹的新男友,兩人快結婚了。朱懷福聽後和楊某吵了起來,隨後去超市買了一瓶白酒並喝下,同時還買了一把水果刀。朱懷福酒後又在超市附近碰到楊某,兩人當街吵了起來。爭吵中,他持刀扎向楊某,同時也刀扎自己。
據目擊者稱,楊某不停地喊救命,有路人要報警,被朱懷福趕走。當警察和急救車趕到時,兩人都倒在地上,楊某已經身亡,朱懷福氣管斷裂。經法醫確認,楊某全身刀口共34處,僅頸部就有9處。屍檢鑑定顯示,楊某頸部、面部、胸腹部、背部及雙上肢均被刺擊、切劃,心臟、肺臟、胰腺、主動脈及左腎動脈破裂,全身總計34處創口,其中頸項部刀傷就有9處,氣管、主動脈均斷裂。
案件審理
2012年1月31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朱懷福當庭認罪稱願接受任何處罰。楊某的父母向朱懷福提出了130餘萬元的賠償並稱其行為不可饒恕。面對楊某的家人,朱懷福沒有表現出任何的悔意。他當庭表示願意賠償,但稱沒有積蓄。最後陳述時,朱懷福稱自己願接受任何處罰。朱懷福當庭表示願意賠償,但表示沒有積蓄。他的家人沒有到庭。最後陳述時,朱懷福稱自己願接受任何處罰。案件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