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期貨從業準入性質的入門考試,是全國性的執業資格考試。考試由中國期貨業協會主辦,考務工作由ATA公司具體承辦。考試目的
1、通過對期貨基礎知識的學習,使考生掌握期貨市場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礎知識,熟悉期貨市場發展的一般規律、期貨市場原理及其運作過程,了解期貨市場的基本業務、參與期貨交易的基本方法與程式、期貨交易的策略和技巧。2、通過對期貨法律與監管制度的學習,使考生了解和掌握期貨市場的基礎法律知識、主要法律制度和監管制度等,增強其法律觀念、守法合規和自律意識,提高執業水平。
考試科目
目前考試設兩科,分別是“期貨基礎知識”和“期貨法律法規”。2011年新增期貨投資分析科目。一般一年有多次考試。中國期貨業協會在每年的考試公告中公布當年的考試次數和時間。2012年期貨從業人員考試有5次考試。首先在考試報名期間你在期貨業協會網站申請一個考生賬號,然後你選擇報考科目,考過2門就全過,單科成績有效期2年,2年內必須2課全過,不然過一門白考!每門70元,網上直接支付,用網銀在自己考生賬戶頁面支付就行了,每筆支付加收2元!一門72,兩門支付144元。
考試採取閉卷機考方式進行。考生在指定時間和考點,在指定的計算機上進行答題。考試結束後由計算機統一上傳試卷,並由計算機判分。考試成績在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上進行查詢。一般為考試結束後一周出成績
根據《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凡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的時間、題型、分值單科考試時間為100分鐘,共155道題,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期貨基礎知識”科目題型分單項選擇60道、多項選擇60道、是非判斷20道和綜合題15道。“期貨法律法規”科目題型有單項選擇60道、多項選擇60道、是非判斷20道和綜合題15道。其中,單選題、復選題、判斷題均為0.5分/題,綜合題為2分/題。
35個考試城市包括: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瀋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呼和浩特、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
期貨證書
中國期貨業協會頒布了《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規則(試行)》等6項自律規則的公告。新規則取消了期貨從業資格證書有效期僅3年的規定,有效期修改為永久有效,同時將原規定的執業資格證書和從業資格證書合二為一。期貨市場是一個高風險,高收益的市場,這個市場對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非常高,因此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難度大,質量好,執業資格證書和從業資格證書合二為一,將從業資格證書改為永久有效,可以減少從業人員持續考試的負擔,但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從業資格考試的難度係數加大,對於要入行的新人,還是要對期貨市場有一個全面的認識理解,對期貨知識有一個全面的掌握,才能確保通過考試,做一名合格的從業人員。同時新規則對從業人員的後續培訓做了嚴格要求,對從業人員的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也提出較高要求,對於違反有關管理辦法的從業人員,中國期貨業協會將給予相應處罰,以不斷提升從業人員的素質,完善期貨市場。證書管理
單科成績有效期兩年。兩門考試成績均合格後取得成績合格證書。該證書長年有效。取得成績合格證後,考生如果到從事期貨業務的經營機構任職,可由所在機構向中國期貨業協會申請執業註冊。覆核說明
從2008年6月起,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成績覆核按以下流程進行:一、考生可在成績公布後20日內申請成績覆核服務,超過規定時間不予受理。二、成績覆核僅限於檢查、核加各類題目的正確率、已得分數的計算、合計以及登錄是否有誤,成績覆核後的成績為最終成績,不得再次覆核。考試方式
考試採取閉卷機考方式進行。考生在指定時間和考點,在指定的計算機上進行答題。考試結束後由計算機統一上傳試卷,並由計算機判分。考試成績在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上進行查詢。一般為考試結束後一周出成績申請程式
一、機構所屬擬申請從業資格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登入協會網站的“從業人員管理”頁面,下載“期貨從業人員個人信息填報表”(附1),列印填寫後連同以下申請材料提交所在機構:1、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
2、申請人學歷證書複印件或相關證明檔案;
3、申請人最近三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
4、身份證及照片的掃描件。
二、機構對申請材料審查後,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中國期貨業協會行業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簡稱“行業信息管理平台”),具體填報方式見“中期協行業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指引”(附2)。機構必須將申請人所有信息完整準確錄入後才能代為申請資格。申請人的原始申報資料(包括本程式第一條中規定的材料、相片以及後續職業培訓證明等)由機構保管備查。
三、機構登錄協會“行業信息管理平台”,進入"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會員從業資格管"欄目,選中被申請人,點擊“申請資格”操作。
四、協會對機構提交的申請信息進行審核,必要時可要求機構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協會在機構提交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五、對於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協會為其辦理從業資格註冊,分配從業資格編號,並通過協會網站或指定媒體進行從業資格信息公示。
六、機構如需要由協會為其修改“行業信息管理平台”中數據,請下載“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行業信息管理平台信息修改申請表”(附2),填寫並加蓋公章後傳真至協會,協會審核通過後為其修改。
七、從業資格申請流程圖
附屬檔案一:期貨從業人員個人信息申請表
附屬檔案二: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行業信息管理平台信息修改申請表
報考資格
根據《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凡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的時間、題型、分值單科考試時間為100分鐘,共155道題,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期貨基礎知識”科目題型分單項選擇60道、多項選擇60道、是非判斷20道和綜合題15道。“期貨法律法規”科目題型有單向選擇60道、多項選擇60道、是非判斷20道和綜合題15道。其中,單選題、復選題、判斷題均為0.5分/題,綜合題為2分/題。
一、什麼是期貨考試?
期貨考試就是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就是獲得期貨從業資格的考試。
二、期貨考試目的是什麼?
1、通過對期貨基礎知識的學習,使考生掌握期貨市場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礎知識,熟悉期貨市場發展的一般規律、期貨市場原理及其運作過程,了解期貨市場的基本業務、參與期貨交易的基本方法與程式、期貨交易的策略和技巧。
2、通過對期貨法律與監管制度的學習,使考生了解和掌握期貨市場的基礎法律知識、主要法律制度和監管制度等,增強其法律觀念、守法合規和自律意識,提高執業水平。
三、期貨考試通過後獲得什麼?
通過考試,獲得期貨考試合格證,然後進入期貨公司,由單位向中國期貨協會提出申請從而獲得期貨從業資格。
四、期貨考試如何來備考?
期貨考試含兩門考試:分別是《期貨市場基礎知識》和《期貨法律法規》
兩門考試全部都是選擇,題量較大,考察對知識的熟悉程度。
參考人員需要對教材熟悉, 並通過做題和輔導來熟悉考點難點。時間緊張的可以參加網路培訓。目前開設網路培訓的中國期貨資格考試網的全程班和考點習題班比較適合參考人群。協會和一些社會機構也會經常舉行面授培訓。
五、期貨考試面對的考試人群?
1.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中或國家承認相當於高中以上學歷;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最近三年無嚴重違法記錄。
六、一年參加期貨考試的人數多少?通過率多高?
據2007年數據統計顯示,近20萬人參加考試,通過考試的比率在40%左右。
七、期貨考試用書
2008年7月以前考試大綱詳見中國期貨資格考試網站“2008年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1、2次)”。
期貨基礎知識科目指定教材:《期貨市場教程》(第五版)(中國期貨業協會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及“期貨市場教程(第五版)勘誤表”;期貨法律法規科目指定教材:《期貨法律法規彙編》(第二版)。
兩教材具體購買辦法見中國期貨資格考試網相關欄目。
八、期貨考試報名、考試日期和參考城市。
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第一次考試 3月6日—3月13日 4月19、20日 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武漢
第二次考試 5月7日—5月16日 6月21、22日 35個城市
第三次考試 8月6日—8月13日 9月13、14日 北京、上海、深圳、廣州、長沙
第四次考試 9月17日—9月26日 10月25、26日 35個城市
第五次考試 11月3日—11月7日 12月6、7日 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成都
35個考試城市包括:
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瀋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呼和浩特、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
九、期貨考試網路培訓機構--中國期貨資格考試網
十一、期貨考試網路輔導課程模式:採取全程視頻授課、主講名師親自答疑、專家定期實時訪談等方式進行教學。
1、班別分為全程強化班和考點習題班。
2、上課時間:一天24小時內隨時可以上課。
3、課時安排:每一堂課程都可以反覆聽講,想聽幾遍就聽幾遍。
4、報名學習:隨報隨學。
考試大綱
《期貨基礎知識》考試大綱第一章 期貨市場概述
第一節 期貨市場的產生和發展
主要掌握:期貨交易的起源;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遠期交易的關係;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期貨市場的發展;期貨交易在衍生品交易中的地位。
第二節 期貨市場的功能與作用
主要掌握:期貨市場的規避風險、價格發現功能;期貨市場的作用。
第三節 中國期貨市場的發展歷程
主要掌握:中國期貨市場的建立;中國期貨市場的治理整頓;中國期貨市場的規範發展。
第二章 期貨市場組織結構
第一節 期貨交易所
主要掌握:期貨交易所的性質與職能;會員制與公司制;國內期貨交易所的特點。
第二節 期貨結算機構
主要掌握:期貨結算機構的性質與職能、類型和結算體系狀況。
第三節 期貨中介機構
主要掌握:期貨中介機構的職能;期貨公司的性質和作用;國內的介紹經紀商;美國期貨中介機構類型。
第四節 期貨投資者
主要掌握:期貨市場投資者的分類、特點及其相互關係;國際期貨市場機構投資者的構成狀況。
第三章 期貨契約與期貨品種
第一節 期貨契約
主要掌握:期貨契約的概念、主要條款及設計依據。
第二節 期貨品種
主要掌握:期貨品種的分類;國際主要期貨品種。
第三節 我國期貨市場主要期貨契約
主要掌握:我國各期貨交易所的期貨品種及相關期貨契約。
第四章 期貨交易制度與期貨交易流程
第一節 期貨交易制度
主要掌握:期貨交易制度及相關內容。
第二節 期貨交易流程——開戶與下單
主要掌握:期貨交易流程;開戶的程式及相關檔案;交易指令的內容;常用交易指令;下單方式。
第三節 期貨交易流程——競價
主要掌握:期貨交易的競價方式;成交回報與確認。
第四節 期貨交易流程——結算
主要掌握:期貨結算的概念、程式、公式與套用。
第五節 期貨交易流程——交割
主要掌握:交割的作用;實物交割方式與交割結算價的確定;實物交割的流程;標準倉單及其生成、流通和註銷;實物交割違約的處理;現金交割;期轉現交易。
第五章 期貨行情分析
第一節 期貨行情解讀
主要掌握:期貨價格、交易量、持倉量的分析和三者關係。
第二節 行情分析方法
主要掌握:基本分析法和技術分析法的概念與特點。
第三節 基本分析法
主要掌握:基本分析法的經濟學原理;供給、需求對價格的影響;其它影響價格的因素。
第四節 技術分析法
主要掌握:技術分析的主要理論;趨勢分析、形態分析、主要指標分析。
第六章 套期保值
第一節 套期保值概述
主要掌握:套期保值概念、原理與操作原則;套期保值者特點與作用。
第二節 基差
主要掌握:基差的概念;正向市場、持倉費;反向市場;基差的變動。
第三節 套期保值種類及套用
主要掌握:套期保值的種類及適用對象和範圍;套期保值的套用;套期保值效果與基差變動關係。
第四節 基差交易和套期保值交易的發展
主要掌握:基差交易的定義、分類及套用;套期保值交易的發展。
第七章 期貨投機與套利交易
第一節 期貨投機
主要掌握:期貨投機定義;期貨投機與套期保值以及股票投機的區別;期貨投機的作用、原則與方法;期貨投機者類型。
第二節 期貨套利概述
主要掌握:套利、期現套利、價差交易的概念;價差交易的分類;套利與期貨投機區別;套利的作用。
第三節 期現套利
主要掌握:期現套利的概念及其套用。
第四節 價差套利
主要掌握:價差的計算;價差的變化;套利交易指令;價差交易的盈虧計算;各種價差套利的操作;套利的分析方法。
第八章 金融期貨
第一節 金融期貨概述
主要掌握:金融期貨的產生、特點及發展現狀。
第二節 外匯期貨
主要掌握:外匯的概念;匯率及其標價方法;外匯風險;外匯期貨現狀;外匯期貨契約;外匯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的種類及其套用。
第三節 利率期貨
主要掌握:利率期貨的概念及種類;利率期貨的標的;利率期貨的報價及交割方式;利率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的種類及其套用。
第四節 股指期貨和股票期貨
主要掌握:股票指數的編制方法;國際上主要的股票指數;股指期貨契約及主要條款;股票期貨與股票期貨契約。
第五節 股指期貨套期保值和期現套利交易
主要掌握:ß係數的含義及計算;股指期貨套期保值種類及套用;股指期貨契約的理論價格;股指期貨期現套利種類及套用;交易成本及無套利區間。
第九章 期權與期權交易
第一節 期權與期權契約
主要掌握:期權的含義及特點;期權的分類及各類期權的概念;期貨期權契約的主要內容;權利金、執行價格;期貨期權與期貨的關係。
第二節 期權價格
主要掌握:期權價格的組成及影響因素;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實值期權、虛值期權、平值期權。
第三節 期貨期權交易
主要掌握:交易指令的內容;期權交易的了結方式。
第四節 期權交易的基本策略
主要掌握:期權交易的基本策略、運用及分析。
第十章 期貨市場風險監控與管理
第一節 期貨市場風險識別
主要掌握:期貨市場風險特徵、類型。
第二節 期貨市場風險監管制度與機構
主要掌握:我國期貨市場法律法規體系;期貨市場監管與自律機構的組成及各自的監管職責。
第三節 期貨市場的風險管理
主要掌握:交易所主要風險源及防範;期貨公司主要風險類型及防範;(機構)投資者的風險及防範。
《期貨法律法規》考試大綱
1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2 、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
3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
4 、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5 、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
6 、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7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
8 、關於發布《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的通知
9 、關於發布《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的通知
10 、關於發布《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11 、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修訂)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摘選
1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