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法律法規考試輔導習題集

期貨法律法規考試輔導習題集

《期貨法律法規考試輔導習題集》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編寫的全國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用書《期貨法律法規彙編》(第3版)及全國期貨從業人員資格期貨法律法規科目考試大綱(2009年)編寫而成,旨在幫助考生在短時間內理解知識要點、加深記憶、熟悉題型,提高考試成功率。習題集包括中國期貨業協會指定的單選、多選、判斷和綜合題四種題型,最後附有一套模擬試題,供考生模擬測試、自我檢驗。同時,我們為每道題目編寫了詳盡的答案解釋,考生可登錄誠迅金融培訓網站申請獲贈電子版答案解釋。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期貨法律法規考試輔導習題集

本習題集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編寫的全國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用書《期貨法律法規彙編》(第三版)及全國期貨從業人員資格期貨法律法規科目考試大綱(2009年)編寫而成,旨在幫助考生在短時間內理解知識要點、加深記憶、熟悉題型,提高考試成功率。習題集包括中國期貨業協會指定的單選、多選、判斷和綜合題四種題型,最後附有一套模擬試題,供考生模擬測試、自我檢驗。同時,我們為每道題目編寫了詳盡的答案解釋,考生可登錄誠迅金融培訓網站WWW.chainshine.com申請獲贈電子版答案解釋。

本習題集由誠迅金融培訓研發部期貨考試研究組編寫而成。誠迅金融培訓公司編寫了2009年版的全國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教輔《期貨法律法規考試輔導習題集》和《期貨基礎知識考試輔導習題集》(均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發行),2008年版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考試教輔《基金銷售基礎考試輔導習題集》(中信出版社出版發行),2007年版、2008年5月版及11月版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教輔《公共基礎考試輔導習題集》、《個人理財考試輔導習題集》和《風險管理考試輔導習題集》(分別由中信出版社及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發行),並多次印刷、再版。誠迅金融培訓公司自1998年成立11年來為中外金融機構及金融監管部門提供了大量以金融業務分析操作技能為重點的金融培訓。

作者簡介

許國慶先生,主編了《期貨法律法規考試輔導習題集》(2009年版,中信出版社)、《期貨基礎知識考試輔導習題集》(2009年版,中信出版社)、《基金銷售基礎考試輔導習題集》(2008年版,中信出版社)、《公共基礎要點串講》(2008年11月版,中信出版社)、《公共基礎考試輔導習題集》(2007年版,中國金融出版社;2008年5月及11月版,中信出版社)、《個人理財考試輔導習題集》(2007年版、2008年5月及11月版,中信出版社)及《風險管理考試輔導習題集》(2007年版、2008年5月及11月版,中信出版社)。許先生曾在美國摩根大通銀行北京代表處工作5年,任北京代表,向中國客戶提供金融理財及信貸產品服務,通過利率互換和匯率互換等衍生工具為機構客戶提供風險管理服務。在美國雷曼兄弟投資銀行紐約及香港分支機構工作4年,任債券部副總裁,向中國投資客戶提供理財產品及風險管理服務。在紐約工作期間通過了美國期貨與期權(Series3)等從業資格考試。1998年起擔任誠迅金融培訓公司董事長,將華爾街券商普遍使用的估值定價模型培訓及美國商業銀行常年使用的信貸風險分析培訓引進中國,進行本土化再造,現已舉辦數十期,並多次舉辦債券、資產證券化、信用衍生品等定量分析模型培訓,常年為中外金融機構及金融監管部門提供金融培訓。許先生1991年至1993年在哈佛商學院就讀,獲MBA學位。1986年畢業於北京大學經濟學院,獲學士學位。自1998年以來每年到北大、清華、交大、復旦等數十所高校進行金融職業生涯及求職技巧的公益講座,著有職場工具書《無領到白領》(中信出版社出版,現已10次印刷,第5版發行)。

目錄

第1章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第2章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第3章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第4章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第5章 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第6章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第7章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第8章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第9章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第10章 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第11章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修訂)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第12、13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及修正案(六)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第14章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模擬試題

(一)單選題

(二)復選題

(三)判斷題

(四)綜合題

各章練習題及模擬試題參考答案

……

文摘

(三)判斷題

請判斷以下各題的對錯,正確的用T表示,錯誤的用F表示。

1.依照《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由於期貨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進行具體業務操作,不要求其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2.具有從事期貨業務8年以上經驗或者曾擔任金融機構部門負責人以上職務5年以上的人員,申請期貨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學歷可以放寬至大學專科。()

3.期貨公司營業部負責人的任職資格由期貨公司營業部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依法核准。()

4.除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監事和財務負責人的任職資格,由期貨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依法核准。()

5.申請人提交境外大學或者高等教育機構學位證書或者高等教育文憑,或者非學歷教育文憑的,應當同時提交中國證監會對擬任人所獲教育文憑的學歷學位認證檔案。()

6.自取得任職資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擬任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未在期貨公司任職,無論之後出示任何理由或證明,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7.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黨政機關兼職。()

8.獨立董事最多可以在3家期貨公司兼任獨立董事。

9.期貨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離任後到其他期貨公司擔任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的,不需要申請任職資格。()

10.違反《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涉嫌犯罪的,依法由中國證監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11.中國證監會對取得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但未實際任職的人員,兩年後自動取消其任職資格。()

(四)綜合題

在以下各題所給出的4個選項中,有可能有1個選項符合題目要求,也有可能有2~4個選項符合題目要求,請將正確選項的代碼填入括弧內。

1.根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申請期貨公司經理層人員比申請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和獨立董事任職資格需要多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

A.資質測試合格證明

B.任職資格申請表

C.身份、學歷、學位證明

D.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2.根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申請經理層人員的任職資格,應當具備的條件

有()。

A.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B.具有從事期貨業務2年以上經驗,或者其他金融業務3年以上經驗,或者法律、會計業務4年以上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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