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區司法局

(七)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的法律援助工作。 (一)區法律援助中心(二級機構) (六)區宏大法律服務所(掛靠機構)

機構簡介

望城區司法局是主管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承擔法制宣傳教育、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法律援助、律師公證管理等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法制宣傳和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區廣泛開展地方、行業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三)加強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檢查監督司法行政幹警執法、廉政情況,加強廉政建設。
(四)指導鄉鎮司法所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和民間各類糾紛調處。
(五)指導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六)監督和指導全區律師工作、法律服務工作和公證工作,管理全區的法律服務市場。
(七)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的法律援助工作。
(八)管理“148”法律專線,解答公民的法律諮詢。
(九)指導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研究制定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規劃、政策、方案和相關制度;組織開展全區社區矯正工作人員教育培訓。
(十)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司法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以及會務工作;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計畫;起草綜合性檔案;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承辦簡報、新聞報導、文書檔案、信訪、統計、機要、保密、收發、文印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信息網路建設;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
(二)宣教科
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督促鄉鎮、縣直單位建立健全普法機構;向全區公民普及法律知識;指導、協調全區各行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為區委、區政府起草普法教育實施方案;抓好領導幹部和公民學法用法工作;承擔區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基層科
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基層司法所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四)法律服務管理指導科
擬訂全區公證律師工作規劃和管理工作規範;指導監督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負責法律職業資格和公證員資格的初審等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的設立和註銷的初審工作;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活動實施日常監督,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改正;對當事人的投訴及時進行調查,對違法執業行為認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向上級司法行政部門提出處罰建議。負責指導和監督區域內基層法律服務所的日常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工作;組織律師、公證機構及其人員的年檢註冊工作;培訓法律工作者;管理全區法律服務市場。
(五)社區矯正工作科
研究制定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方案和工作規劃;制定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的相關政策、制度;溝通、協調有關部門,解決社區矯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全區社區矯正工作人員教育培訓;規範履行工作程式,督促、檢查、指導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承擔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下屬單位

(一)區法律援助中心(二級機構)
宣傳貫徹中央、省、市、區有關法律援助的規章和政策;制定全區法律援助工作規章、規範;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審定;承擔全區的法律援助任務,指導、協調全區法律援助工作,推動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二)“148”法律服務協調指揮中心(二級機構)
負責解答公民和社會組織有關法律的實體和程式問題的諮詢,受理民眾尋求法律服務的委託,及時組織為其提供法律服務。
(三)區公證處(二級機構)
負責辦理各類公證事務和相關的法律事務,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引導公民、法人正確設立、變更或終止法律行為,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主義法制。
辦公地址:長沙市嶽麓區望城坡商貿城澗塘3棟
(四)湖南星城律師事務所(掛靠機構)
湖南星城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80年,前身為望城縣法律顧問處,是經省司法廳註冊的一家合作律師事務所,現有職業律師6名,律師助理1名,主要承擔以下業務職能:代理訴訟、代寫法律文書、解答法律諮詢、擔任常年及專項法律顧問,提供公司與商事、房地產、物業、金融、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法律服務。
辦公地址:區司法局辦公樓一樓
(五)鄉鎮司法所
我區共有14個鄉鎮司法所,實行區司法局和鄉鎮雙重領導以區司法局為主進行業務指導的管理體制。
鄉鎮司法所的職責: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民間重大疑難糾紛的調處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代表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調處社會矛盾和民間糾紛;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擔任鄉鎮人民政府的法律顧問;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相關工作。
(六)區宏大法律服務所(掛靠機構)
區宏大法律服務所是經省司法廳註冊的一家合作法律服務所,現有法律工作者15名,主要承擔以下業務職能:擔任法律顧問、代理參與民事、經濟、行政訴訟,主持調解糾紛、解答法律諮詢、代寫法律文書、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協助司法行政機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其它有關業務工作。
辦公地址:高塘嶺鎮高裕中路民政局對面
(七)人民調解駐法院調解室(派出機構)
人民調解駐法院調解室成立於2007年11月,共有人民調解員三名,年結案200件以上,承擔以下工作職責:指派專職人民調解員受理訴前民事案件,在當事人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對受理的糾紛進行調查分析,對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成當事人和解並達成調解協定。
辦公地址:區人民法院辦公樓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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