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概述
解釋(一)
有機產品標誌由兩個同心圓、圖案以及中英文文字組成。內圓表示太陽,其中的既像青菜又像綿羊頭的圖案泛指自然界的動植物;外圓表示地球。整個圖案採用綠色,象徵著有機產品是真正無污染、符合健康要求的產品以及有機農業給人類帶來了優美、清潔的生態環境。解釋(二)
採用人手和葉片為創意元素。其一是一隻手向上持著一片綠葉,寓意人類對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兩隻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將綠葉擬人化為自然的手,寓意人與自然需要和諧美好的生存關係。
該標誌是加施於經農業部所屬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認證的產品及其包裝上的證明性標識。
標誌的使用規範和要求
有機食品標誌使用規範
由於數字設計稿的顯示原因,本網站中有機食品標誌設計使用規範顯示的顏色與實際顏色有所出入。在實際設計時,標準色須使用 C:100 Y:90 圖0 標準色 C:100 Y:90 本頁面設計圖案中顯示的顏色
在實際設計中,請將本頁面中設計圖案中的上述顯示顏色改為 C: 100 Y:90,如下圖所示顏色
有機認證標誌使用要求
使用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COFCC)標誌請參照中心編制的《有機認證標誌使用規範手冊》規定的方法用於產品包裝,必須同時附有認證產品編號及“經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許可使用”字樣。有機轉換產品須在證書編號後添加“轉換期”字樣。 處於轉換期的產品,包裝上不得直接冠以“有機××”(××為產品一般名稱)的名稱。
1. 標誌在方形包裝上使用 有機食品的標準文字通常置於包裝的最上方,和整個包裝保持一定的比例關係。如方形包裝的四個展銷面都印有標籤內容,則標準文字至少應出現在一個主面上和該商品名處於同一視野。
2. 標誌在長方形包裝上使用 方形包裝的標籤內容印在對應的兩個主面上,標準文字相應地使用中文和英文。有機食品的標準文字置於包裝的最上方,和整個包裝保持一定的比例關係。
3. 標誌在豎長方形包裝上使用 長方形類包裝(標籤)標準文字應置於包裝的最上方,和整個包裝保持一定的比例關係。
4. 標誌在圓形包裝上使用 有機食品標誌系列圖形應置於圖面正中軸線的上方或下方,與包裝保持一定的比例關係
5. 標誌在罐形包裝上使用
有機食品標誌系列圖形在罐形包裝上使用時,應隨標籤首尾相接地圍繞整個罐身。需要特別注意的時,應考慮標籤在罐上呈弧形貼置的特點,把中、英文與商標名同處於標籤的主要展銷面,在俯視圖上表示為該圓周正下方的120度弧範圍。當包裝的高度與罐身的直徑相差很大時,可以酌情改變標誌與畫面的關係,如標籤首尾相接恰好構成兩個相同主展銷面,標誌也應出現兩次,如兩個展銷面上的說明分別是中英文的,則標誌圖形與相應的文字說明也應與之對應。
6. 有機生產資料等產品用標 標準文字在包裝帶上,其位置與封口處可斟酌保持一定距離。
有機食品概述
概念
“有機食品”可以說是食品中的“旗艦”,這一名詞是從英文“organic food”直譯過來的。“有機食品”指來自於有機
農業生產體系,根據國際有機農業生產要求和相應標準生產、加工,並經具有資質的獨立認證機構認證的一切農副產品。“有機食品”不使用任何人工合成的化肥、農藥和添加劑,因此對生產環境和品質控制的要求非常嚴格,因此,在國內產量還很少。包括糧食、蔬菜、水果、奶製品、禽畜產品、蜂蜜、水產品、調料等。有機食品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原料必須來自於已建立的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或採用有機方式採集的野生天然產品;產品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循有機食品的加工、包裝、儲藏、運輸標準;生產者在有機食品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有完善的質量控制和跟蹤審查體系,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紀錄檔案;必須通過獨立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因此,有機食品是一類真正源於自然、富營養、高品質的環保型安全食品。
具備條件
1、有機食品在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有機食品生產、採集、加工、包裝、貯藏、運輸標準,禁止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激素、抗生素、食品添加劑等,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術及該技術的產物及其衍生物。
2、有機食品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必須建立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生產過程控制體系和追蹤體系,因此一般需要有轉換期;
3、有機食品必須通過合法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的認證
有機食品認證程式
1、申請申請者向中心(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請,填寫申請表和交納申請費。申請者填寫有機食品認證申請書,領取檢查契約、有機食品認證調查表、有機食品認證的基本要求、有機認證書面資料清單、申請者承諾書等檔案。申請者按《有機食品認證技術準則》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生產過程控制體系;追蹤體系。
2、認證中心核定費用預算並制定初步的檢查計畫
認證中心根據申請者提供的項目情況,估算檢查時間,一般需要2次檢查:生產過程一次、加工一次,並據此估算認證費用和制定初步檢查計畫。
3、簽訂認證檢查契約
l申請者與認證中心簽訂認證檢查契約,一式三份;
l交納估算認證費用的50%;
l填寫有關情況調查表並準備相關材料;
l指定內部檢查員(生產、加工各至少1人);
l所有材料均使用檔案、電子文檔各一份,寄或E-mail給分中心。
4、初審
l分中心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初審;
l對申請者進行綜合審查;
l分中心將初審意見反饋認證中心;
l分中心將申請者提交的電子文檔E-mail至認證中心。
5、實地檢查評估
l認證中心在確認申請者交納頒證所需的各項費用;
l派出經認證中心認可的檢查員;
l檢查員從分中心取得申請者相關資料,依據《有機食品認證技術準則》,對申請者的質量管理體系、生產過程控制體系、追蹤體系以及產地、生產、加工、倉儲、運輸、貿易等進行實地檢查評估,必要時需對土壤、產品取樣檢測。
6、編寫檢查報告
l檢查員完成檢查後,按認證中心要求編寫檢查報告;
l該報告在檢查完成2周內將文檔、電子文本交認證中心;
l分中心將申請者文本資料交認證中心。
7、綜合審查評估意見
認證中心根據申請者提供的調查表、相關材料和檢查員的檢查報告進行綜合審查評估,編制頒證評估表,提出評估意見提交頒證委員會審議。
8、頒證委員會決議
頒證委員會定期召開頒證委員會工作會議,對申請者的基本情況調查表、檢查員的檢查報告和認證中心的評估意見等材料進行全面審查,作出是否頒發有機證書的決定。
9、頒發證書
根據頒證委員會決議,向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頒發證書。申請者交納認證費剩餘部分,認證中心向獲證申請者頒發證書;獲有條件頒證申請者要按認證中心提出的意見進行改進做出書面承諾。
10.有機食品標誌的使用
根據證書和《有機食(產)品標誌使用章程》的要求,簽訂《有機食(產)品標誌使用許可契約》,並辦理有機/有機轉換標誌的使用手續。
[1]11.保持認證
|有機食品認證證書有效期為1年,在新的年度里,COFCC會向獲證企業發出《保持認證通知》。
|獲證企業在收到《保持認證通知》後,應按照要求提交認證材料、與聯繫人溝通確定實地檢查時間並及時繳納相關費用。
|保持認證的檔案審核、實地檢查、綜合評審、頒證決定的程式同初次認證。
認證機構
國內有機認證機構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
方圓標誌認證集團(CQM)
上海質量體系審核中心(SAC)
廣東中鑒認證有限責任公司(GZCC)
浙江公信認證有限公司(GAC)
杭州萬泰認證有限公司(WIT)
北京中安質環認證中心(ZAZH)
北京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COFCC)
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CEC)
北京陸橋質檢認證中心有限公司(BQC)
杭州中農質量認證中心(OTRDC)
北京五洲恆通認證有限公司(CHTC)
遼寧方園有機食品認證有限公司(FOFCC)
黑龍江綠環有機食品認證有限公司(HLJOFCC)
北京五嶽華夏管理技術中心(CHC)
大連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認證中心(YLOFCC)
南京國環有機產品認證中心(OFDC)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認證中心
國外認證機構
歐盟國際生態認證中心(ECOCERT)
紐西蘭有機協會VERYTRUST有機認證
國際有機作物改良協會(OCIA)
德國天然有機認證BDIH
瑞士生態市場研究所(IMO)
與其他食品區別
目前,我國有關部門在推行的其他標誌食品還有無公害食品和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是按照無公害食品生產和技術標準和要求生產的、符合通用衛生標準並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安全食品。嚴格來講,無公害食品應當是普通食品都應當達到的一種基本要求。
綠色食品是我國農業部門在九十年代初發展的一種食品,分為A級綠色食品和AA級綠色食品。其中,A級綠色食品生產中允許限量使用化學合成生產資料,AA級綠色食品則較為嚴格地要求在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肥料、農藥、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和其它有害於環境和健康的物質。從本質上來講,綠色食品是從普通食品向有機食品發展的一種過渡產品。有機食品與其他食品的區別體現在如下幾方面:
1)是有機食品在其生產加工過程中絕對禁止使用農藥、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質,並且不允許使用基因工程技術;而其他食品則允許有限使用這些技術,且不禁止基因工程技術的使用。如綠色食品對基因工程和輻射技術的使用就未作規定。
2)是生產轉型方面,從生產其他食品到有機食品需要2-3年的轉換期,而生產其他食品(包括綠色食品和無公害食品)沒有轉換期的要求。
3) 是數量控制方面,有機食品的認證要求定地塊、定產量,而其他食品沒有如此嚴格的要求。
因此,生產有機食品要比生產其他食品難得多,需要建立全新的生產體系和監控體系,採用相應的病蟲害防治、地力保護、種子培育、產品加工和儲存等替代技術。
有機產品的確更有益健康
《周日泰晤士報》稱,為期四年、耗資1200萬英鎊的有機研究項目將結束數年來對有機的爭議,並有可能顛覆政府有關
人員的說法:食用有機食品僅僅是一種生活方式。研究發現有機蔬菜和水果中抗氧化劑的含量比常規產品高出40%,而科學家稱抗氧化劑可以降低患癌症和心臟病的風險。同時有機蔬菜和水果還含有更高的有益礦物質,如鐵和鋅。
Carlo Leifert教授是歐盟投資項目的合作者,他說有機產品將有助於提高人們的營養吸收。研究人員在毗鄰紐卡斯爾大學的占地725英畝的農場上種植水果和蔬菜,並在其有機和非有機地塊上分別飼養奶牛,在歐洲其它地方也有奶牛基地。他們發現有機奶牛所產牛奶中的抗氧化劑含量比常規牛奶高出90%。
有機產品生產的基本要求
1 生產基地在最近三年內未使用過農藥、化肥等違禁物質;
2 種子或種苗來自於自然界,未經基因工程技術改造過;
3 生產基地應建立長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護、作物輪作和畜禽養殖計畫;
4 生產基地無水土流失、風蝕及其他環境問題;
5 作物在收穫、清潔、乾燥、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應避免污染;
6 從常規生產系統向有機生產轉換通常需要兩年以上的時間,新開荒地、撂荒地需至少經12個月的轉換期才有可能獲得頒證;
7 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必須有完善的質量控制和跟蹤審查體系,並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記錄檔案。
有機產品加工的基本要求
1 原料必需是來自已獲得有機認證的產品和野生(天然)產品;
2 已獲得有機認證的原料在終產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於95%;
3 只允許使用天然的調料、色素和香料等輔助原料和《OFDC有機認證標準》中允許使用的物質,不允許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劑;
4 有機產品在生產、加工、貯存和運輸的過程中應避免污染;
5 加工/貿易全過程必需有完整的檔案記錄,包括相應的票據。
有機產品的行銷之道
有機食品作為一種新興的產業,近年來在國內呈現一種穩步增長的勢頭,但在增長的同時,眾多生產有機食品的企業在行銷上卻出現了與有機食品本身的價值不相匹配的現象,大部分新進入的企業只是淺層次的認為這是一個有潛力的市場,而對於這個市場的消費者定位,產品的行銷等等並沒有突破,這也是這個行業到目前為止沒有出現明星企業的原因。
有機食品作為一種未來的消費趨勢,在行銷上該如何應對,該如何進入發展的快車道,我們認為企業需要從根源上去尋找解決市場快速發展的方法。
消費者
有機食品也叫生態食品或生物食品等。這就意味著有機食品的生產在短期內是不可能大規模的擴張,並且有機食品對原料的生長、採集、初步加工等環節都會有更高的要求,從另外的角度看,有機食品是一種類稀缺的高檔食品。既然產品是一種相對稀缺的資源,誰能夠擁有它或者說誰想去擁有它?誰才有這樣的消費能力去消費它呢?
這本身並不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雖然簡單,可這決定著有機食品企業的市場推廣策略、產品定位、渠道選擇等基本層面的問題。那究竟誰是有機食品的消費者呢?
稀缺資源的產品,消費人群普遍存在享受性、炫耀性消費的特徵。有機食品作為具有一定稀缺性的產品,完全可以滿足這些人群的需求,目標準確,才能擊中要害,消費人群的確定,決定著有機食品企業的一系列行銷措施。因此,把消費人群鎖定在具有這些特徵的人群中,必將是事半功倍的事情,特別是現在企業以消費者為中心的行銷行為的確立,找到目標人群,其它問題的解決就容易多了。
當然,有機食品也不僅僅是以上這些人群,作為普通的消費者也是可以消費起有機食品的,比如有機蔬菜,附加值並沒有高到普通消費者望而卻步的程度。所以,有機食品企業要結合自己的產品特點,確定誰是你的消費者。
賣什麼
你憑什麼要消費者購買你的有機食品?這可能是很多企業並沒有深入思考的問題。有些人會認為,我們賣的就是“有機食品”這樣的一個概念,可我們通過調查發現,“有機”並不能讓潛在消費者馬上產生一種正面的思維,他們會認為是與化學品有關的事物,而“有機食品”也是很多銷售人員不能圓滿解答的一個辭彙,因此單純一個有機食品的概念並不能支持產品的價值和屬性,必須配合自身產品的產地、屬性、特徵、文化、種植方式、食用方式等進行挖掘,形成概念,要具有生動化、具體化、直接化的特點,以利於消費者的認識。
隨著有機食品標誌的普及,相信消費者會逐漸的認識到有機食品的價值,但在這個認識的漫長過程中,目前無論從什麼樣的角度去分析,有機食品的特點還是健康、營養價值高。那么,有機食品賣的是什麼呢?必須從健康、營養的原點尋找賣點,尋找可以支撐他們的概念。如果那家有機食品企業能夠占到先機,把有機食品作為自己產品的背書,通過以營養、健康為核心的產品賣點的提煉,必將走在其他企業的前面,甚至會成行業的標桿。
形象是打開消費者心智的第一把鑰匙
對於有機食品來說,目前在形象上存在著形象陳舊,沒有特點,文字說明簡單,包裝粗糟等情況,這與有機食品的產品屬性並不匹配。這樣的普遍形象根本無法體現有機食品的價值,我們知道一個產品的形象是包括兩個部分的內容:一是實體的形象,是消費者第一眼能看到的;另一個是虛體的形象,是指包括產品概念在內的一種產品價值綜合體現,更為重要的是你的產品包裝能否體現你的產品價值,能不能在消費者看到的第一時間留下印象,記住你的產品。
產品的形象不僅僅是包裝設計,更寬泛的講還包括產品的宣傳品、產品手冊、終端的銷售說辭等等一切能夠傳遞出產品信息的元素。產品的形象與產品的價值是密切相關的,如果你的產品形象不能滿足消費者對高檔產品或者說稀缺產品的一種盲目的尊崇,你就不可能打動消費者從錢夾內掏出錢來。所以說產品的形象是打開消費者心智的第一把鑰匙。
分眾傳播還是大眾傳播
有機食品目前還處於一種市場的啟蒙期,消費人群並不穩定,但隨著進入企業的增加,這個行業正在加快發展的速度,在即將到來的市場成長期,企業如何先行一步,進入消費者的購買“選單”?
目前的市場是一個競爭無序,能者上的局面,作為有機食品企業,如何在眾多的聲音中“獨揚其聲”,這不僅僅是一個好的產品概念,一個優秀的廣告語,非常重要的是如何選擇一個合適的傳播渠道,把這些內容精準的傳遞給消費者。
分眾傳播和大眾傳播各有特點,關鍵要根據自己企業的實力情況和產品特點來進行取捨。分眾的特點是目標精準,但你選擇媒體時要能夠與自己的目標消費人群吻合,不是所有的分眾媒體都適合企業。而大眾傳播的特點是覆蓋面廣,可以提高產品在大眾中的知名度,如果是一些普通的有機食品,如蔬菜、水果等,完全在一定區域內進行大眾傳播,提升產品的知名度,產品的價格也可以保證這些消費人群能夠消費得起。
選擇什麼樣的傳播方式,要根據企業的基本情況和產品的特點做取捨,無論採取何種方式,只要能夠覆蓋已經確定的目標人群,能夠打動他們即可。
單一產品不好銷
目前的有機食品,大部分企業的產品過於單一,甚至就是單一產品,這也制約著企業的快速發展。單一產品無論是從企業的傳播上還是產品在終端的表現上,都會讓人覺得選擇的餘地較少,同時,從競爭的角度來說,單一的產品結構容易被競爭對手模仿,也容易被競爭對手打擊,在自己的產品受到市場的衝擊時,根本無法建立有效的競爭壁壘。
單一產品的局限性非常明顯,要改變這種單一的產品結構,企業就需要在產品的開發上進行大力度的投入,進行產品線的規劃,形成多層面,多角度的產品結構,這樣不但企業自身的發展能夠有騰挪的餘地,也為市場競爭的出現貯備了足夠的產品應對,所謂兵來將擋,水來土淹,就是這個道理,每個產品都有它的作用,無論是市場競爭的角度還是企業自身發展的角度。
我們也看到很多企業的產品沒有明確的產品定位,包括這些產品在終端的展示都有些雜亂。因此,我們認為企業在條件相對成熟的情況下,一定要進行產品線規劃,那些產品是走量的,那些產品的要利潤的,那些產品是狙擊競爭對手的,
要分清楚產品的主次,完善產品的結構,要知道,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一個產品的市場經營是危險的。
高價還是低價
產品要銷售,價格總是企業繞不過的一個問題。對於有機食品來說,價格是定的高些好還是低些好?這完全要取決於企業產品的類型,消費者的需求程度,消費者的特徵,產品的成本情況等。一般情況下,產品定價會採取以下幾種方式:一是成本定價法,通過對成本的核算,給渠道留下合適的利潤,最終產生終端的銷售價格;另一種是倒推定價法,是根據產品的市場同類價格做參考,根據消費者的接受程度,先行確定終端的銷售價格,再向後倒推,最後確定成本多少,企業才有合適的利潤。
無論那種定價方法,都要與市場相匹配,與消費者的消費能力相匹配,你不能把一個有機白菜賣的比黃金還貴,那消費者怎么能去接受呢?
高價還是低價,要根據企業的情況是目標市場消費者的情況、競爭者的情況等進行綜合分析最後確定。
渠道創新,走出傳統模式
目前市場上的大部分有機食品企業,都是採取普通的食品渠道進行銷售,也有採取專櫃、專賣店進行特銷,也有網上訂購、線下配送等方式進行銷售的。這些渠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能不能在這些渠道里“玩出花兒來”,就要看企業對這些渠道的整合或者是掌控能力了。
無論有機食品未來渠道如何變換,唯一不可能變的可能就是提高服務、加強體驗,促使消費者能夠深度的接觸有機食品,了解有機食品,信任有機食品。走出傳統模式,開創新的渠道可能是未來發展的重要的方向。
有機食品企業要想獲得更加持久的發展,在行業沒有進入高速發展的時候就要鍛鍊自己的內功,包括從產品的開發、渠道的選擇、人員的管理等方面著手進行,當有一天機會來了,你才可能贏得市場。
相關概念
有機農業
儘管有機農業有眾多定義,但其內涵是統一的。有機農業是指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有機農業基本標準,在生產過程中完全不用人工合成的肥料、農藥、生長調節劑和家畜飼料添加劑,不採用基因工程技術及其產物,而是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學原理,協調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平衡,採用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技術,維持持續穩定的農業生產過程,其核心是建立和恢復農業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和良性循環。
美國有機產品標準
現在有機食品在全美約四分之三的普通雜貨商店就可以買到。
在美國,有機食品的生產是由美國農業部(USDA)通過其國家有機規劃(NOP)控制的。該規劃確立對有機生產生鮮及加工農業食品(包括作物和牲畜)的製造和加工標準。
依據NOP,有機食品原料在生長、處理和加工方式上,均不同於按慣例生產的食品。有機肉類、家禽、雞蛋和乳製品產自未使用抗生素和生長激素的動物體,而且,這些牲畜必須食用有機飼料,並將它們在戶外飼養。要取得有機資格,作物的培育不能選用遺傳工程、致電離輻射、合成成分或污泥製作的化肥,或最傳統的殺蟲劑。為幫助消費者識別其購買食品的有機質含量,USDA 採取了嚴格的標註標準。只有最低含有95%有機材料生產的產品才能顯示USDA 有機圖章。有機成分少於70%的產品可在其產品側面列出有機生產成分,但不可以在包裝的正面聲稱是有機食品。如果供應商令人誤解地標註一個產品,違反一次規定可被處以高達11000美元的罰款。
在一個產品被標註為有機之前,要由一位政府認可的證明人檢查農場,確認所有的農藝實踐符合USDA有機標準。在將有機食品送往超市和餐館之前,處理或加工有機食品的公司,也要通過USDA認可的證明人鑑定。當尋求獲得證明時,申請者必須提供有機系統計畫,即在生產、記錄保持程式,以及所採取的防止有機與無機產品混合方面實際操作的詳細規範。
NOP不套用於任何非農業產品,如有機健康和美容產品。ANSI(美國國家標準協會)成員機構國家衛生基金會(NSF International)已著手此項工作,正在進行一個標準的制定,它將定義未被NOP涵蓋的,又被鑑定為有機產品的標準。當BSR/NSF QAI 305-200x《非農有機產品》標準完成後,將包括膳食補給品、個人保健和化妝品、寵物食品、水產品和有機纖維品。
NSF會對食品、水、空氣和生活消費品進行產品認證和標準制定。作為ANSI認可的標準制定組織,NSF International會根據ANSI的公開、公平、協商一致和適當程式的基本要求制定標準。
有機食品標誌管理章程
(1995年10月國家環保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有機(天然)食品標誌的授予工作,保證有機(天然)食品標誌產品的質量,維護有機(天然)食品生產者、加工者、銷售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有機(天然)食品是指經有機食品頒證機構確認的,符合《有機(天然)食品生產和加工技術規範》要求的一切可食用的農副產品,包括糧食產品、蔬菜、水果、茶葉、畜禽產品、水產品、野生天然食品等及其加工產品。
有機(天然)食品標誌是用來證明食品的生產、加工、貯藏、運輸和銷售符合《有機(天然)食品生產和加工技術規範》要求的專用性標誌,可以和食品商標同時使用。
第三條 國家環境保護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有機食品發展中心)負責有機(天然)食品標誌和有機(天然)食品證書的審批和管理,監督標誌的使用,定期向社會公布授予有機(天然)食品標誌的食品目錄。
第四條 向有機食品發展中心申請使用有機(天然)食品標誌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章程的規定。
第二章 申請、審查和批准
第五條 申請有機(天然)食品標誌者,應向有機食品發展中心提交《有機(天然)食品標誌申請表》,出具下列資質證件:
1、營業執照或註冊證;
2、產品執行標準;
3、商標註冊證;
加工企業還須提交污染物排放狀況及達標證明。
農戶申請的,可持村民委員會或鄉級政府的介紹信。
第六條 有機食品發展中心在接到申請後,應在15天內作出受理與否的答覆。
第七條 有機食品發展中心受理申請後,應按照《有機(天然)食品生產和加工技術規範》進行審查。審查期一般為3~6個月。處於向有機(天然)食品生產轉變過程中的產品,審查期為1~2年。
第八條 申請人在接受審查期間,有義務積極協助審查工作,如實填報有關材料,說明有關情況,並接受生產、加工、貯藏、運輸的現場檢查、原材料追蹤審查和涉及特定要求的取樣檢測。
第九條 對經審查,符合《有機(天然)食品生產和加工技術規範》要求的,由有機食品發展中心發給《有機(天然)食品證書》,允許使用有機(天然)食品標誌。
對不符合《有機(天然)食品生產和加工技術規範》的,由有機食品發展中心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三章 標誌的使用與監督
第十條 《有機(天然)食品證書》是許可使用有機(天然)食品標誌的唯一法定證明檔案,有效期為一年。
第十一條 《有機(天然)食品證書》持有人(以下簡稱證書持有人)有權在有機(天然)食品的標籤、包裝、廣告、說明書上使用有機(天然)食品標誌。
第十二條 有機(天然)食品標誌圖形式樣由有機食品發展中心統一製作、提供。
證書持有人使用有機(天然)食品標誌時,可根據需要等比例放大或縮小,但不得變形、變色。
第十三條 使用有機(天然)食品標誌時,應在標誌圖形的下方同時標印該產品的證書號碼。
第十四條 證書持有人只能在證書所列產品上使用有機(天然)食品標誌,不得擴大使用範圍。
不得將標誌的使用權轉讓他人。
第十五條 《有機(天然)食品證書》在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標誌的,應在期滿前三個月內重新提出申請,有機食品發展中心應在期滿前給予正式書面答覆。有效期滿後未提出申請的,不得繼續使用有機(天然)食品標誌。
第十六條 在《有機(天然)食品證書》有效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1、證書持有人變更的;
2、產品類型(規格)變更的;
3、產品名稱變更的;
4、使用新的商標的。
第十七條 有機食品發展中心應當對有機(天然)食品標誌的使用情況和產品質量進行追蹤審查,監督證書持有人正確和合法地使用標誌。
對不符合《有機(天然)食品生產和加工技術規範》的產品,撤銷其《有機(天然)食品證書》。
第十八條 證書持有人應接受有機食品發展中心的監督和審查,按有機食品發展中心的要求建立帳目檔案,報送生產、加工和銷售的資料。
第四章 申訴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或消費者可向國家環境保護局投訴:
(一)產品符合申請要求,但申請未被受理的;
(二)對撤銷有機(天然)食品證書有異議的;
(三)不按規定收費的;
(四)有機食品發展中心不遵守本章程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條 投訴時應報書面申訴書,寫明投訴要求和理由並提出必要的證據。
第二十一條 國家環保局經調查、取證和核實,於三個月之內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二條 處理申訴所需費用按實際支出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章 罰則
第二十三條 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有機(天然)食品證書》的,由有機食品發展中心撤銷該證書。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本章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人為使標誌變形、變色或明顯有損於標誌形象的,或違反本章程第十三條規定的,由有機食品發展中心責成其限期改正,對於不改正者或造成不良影響者,撤銷其證書。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章程第十四、十五、十六條規定者,由有機食品發展中心撤銷其《有機(天然)食品證書》,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以罰款。
第二十六條 發現有假冒《有機(天然)食品證書》和標誌的,有機食品發展中心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責成其行為人停止假冒,賠償損失;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應當提起民事訴訟。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申請有機(天然)食品證書和使用有機(天然)食品標誌需繳納費用。收費遵循不營利原則,具體收費標準按照國家物價局、財政部93(價費字)56號文關於發布《產品質量認證收費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暫定如下。
(一)申請頒證的費用包括:申請費、分析檢測費、檢查員的差旅費和服務費。無論頒證與否,申請者都需支付這些費用。
1、申請費暫定為200元(生產者)和400元(加工者);
2、分析檢測費根據分析測定的項目多少,按通常的分析費標準從優收取;
3、檢查員的差旅費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服務費暫定為每天50元。
(二)頒證批准後,收取頒證費2000元(暫定)。
(三)有機(天然)食品標誌管理費按產品銷售額的0.5~1%收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有機食品發展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有機(天然)食品標誌使用管理規則根據工商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