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賦:
ɡènɡ fù
由更卒之役的代役錢轉化而來的一種賦稅。漢制﹐成年男子均須為政府服徭役﹐共有三種﹐即正卒﹑戍邊﹑更卒。更卒之役是每人(除享有免役特權者外)每年須在本地為地方官府服一個月的無償勞役﹐從事修路造橋﹑轉輸漕谷等等。因役人輪番服役﹐所以叫作“更”﹐役人叫作“更卒”。有不願或不能親身服役者﹐可出錢三百(一說兩千)交官府僱人代替﹐是謂“過更”﹐即把更卒之役過與他人﹔而所出之錢﹐即謂之更賦。實際上﹐尤其在漢武帝以後﹐人們都不大肯親踐更卒之役﹐而願意出錢了事﹐或是地方官府不願役人親身踐役而強令他出錢代役﹐於是這筆代役錢就逐漸轉變成為類似人丁稅的一種賦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