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說起戰國時期趙國的主政上卿藺相如,人們必然想起與他有關的“完璧歸趙”、“澠池會”、“將相和”和“負荊請罪”的生動故事。在這些膾炙人口的故事中,所體現出的他那以國家利益為重、機智勇敢、不畏強敵、顧全大局、胸懷寬廣、品德高尚的優秀品質,歷來被世代中國人所推崇、敬仰和傳頌。所以,藺相如一直是中國人心目中的一個重要歷史名人。
正因為這一原因,在當前人們都已認識到歷史名人是一種文化資源,可以提高當地知名度和聲譽,對振興地方經濟有好處的情況下,各地都在關注本地歷史文化、歷史人物、文物古蹟的保護和挖掘,大力推進文化戰略,積極搭建文化平台的活動。自然,藺相如也就成了被各地“爭搶”的名人品牌。
比如,近年來不少地方紛紛向外界高調宣稱,他們那裡發現了藺相如的活動遺址、村寨、街巷、居所、祠堂、墓地、廟宇、族譜等。有的地方更以此考證出他們那裡即是藺相如的故里,而且還對此加大了投資和宣傳力度。當然,故里與祖籍不同,因時間太遙遠,藺相如的祖籍已是無解之題,也無人再爭。而所謂故里就是故鄉或叫家鄉,是一個人的出生地或者早年長期生活過的地方,這是當前各地“爭奪”的焦點。那么,藺相如的故里到底在哪裡呢?就此談談筆者的看法。
墓地是確定藺相如故里的突破口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談到藺相如的籍貫時,只是說“藺相如者,趙人也”,既沒說明是祖籍或故里,也再未提供其它信息。這給後人確定藺相如的故里,造成了很大困難。
當然,確定一個人的故里,除去文字記載之外,還有很多其它因素可作參考和根據。比如故居、家族、活動和事跡等,但作為一個二千多年前的古人,後邊這些條件早已被漫長的歷史所“風化”,大都不再具備。那么還有沒有其它辦法呢?我認為確定古人的故里,還有一個較好的突破口,那就是古人的墓地。因為墓地一方面有較好的穩定性,不易滅失;另一方面它承載著中國傳統淵源,便於分析和判斷。
藺相如所在的戰國時期,“隨著奴隸制的解體,人們的宗族觀念加強,因而重視對已故家人的喪葬之禮,重視對祖先故墓的建築,諸侯、貴族和民間百姓,概莫能外”(《中國文化小百科》)“喪禮著,以生者事死者也,大像其生以送其死也”(《荀子·禮論》)。按照中國古代這種“事死如事生”、“陰陽兩宅”的傳統,有土葬習俗的中原各族,家族居住地在哪裡,其家族墳墓(即陰宅)一般也會選在哪裡,兩者相去不會太遠。
另外,古人講落葉歸根,不管你在外拼搏漂泊到哪裡,不管你多有成就,也不管時間有多長,到晚年大都要回到家鄉。在外生命垂危的人,常常遺囑家人或屬僚,死後葬回家鄉原籍。即使暴死異鄉,馬革裹屍,家人也要儘可能的將屍骨運回家鄉墳墓埋葬。古人家鄉的祖墳里,一般都按族人輩分留著相應的位置。
所以,按照以上傳統推論,如果我們找到了藺相如當年真正的家族或者個人的墓地,應該說,也就找到了他的故里。
藺相如墓地何其多
大概各地都認識到以墓地為突破口確定故里,是一個相對比較可靠的辦法。所以一些地方都以興奮的心情,向外界傳遞他們那裡有藺相如墓地的訊息。
陝西臨潼區東十五公里,戲河之西,臨馬道北,有座占地六千六百平方米,高十五米,呈方形隆頂的古冢。陝西人認為此古冢就是藺相如之墓。他們的根據是清康熙《臨潼縣誌》載:“相如墓在馬崖道上”的記載,和清朝陝西巡撫畢沅所樹“趙大夫藺相如之墓”碑。
山西臨汾古縣東北約五十公里處有一村名藺子坪村。村南二百米處,有一墓高約八米,圍約五十餘米。墓前有一石碑,其碑文已不可辨,據說只有“趙上卿藺相如墓”幾個字可見。據岳陽(今古縣)縣志載:“趙上卿藺相如為岳陽寶豐里村(今古縣北平鎮藺子坪村)人,其河曰藺河,其村多藺姓,其墳墓至今巍然獨存。”
在河南輝縣南沙水村南三千米處的山頭上有一古寨,四周有圍牆,牆上設有望孔、射箭孔。河南人說,這山寨叫藺相如寨,是藺相如年輕時為避亂世,精心讀書,鑽研治國方略和攻防要術的地方。後來藺相如病故後,他的子孫遵其遺囑,護送靈柩送山寨埋藏,半路上因河水暴漲,阻擋去路,只好在距此寨十六公里的地方就地安葬,還具體說墓就在輝凌公路一側。在河南澤州縣城東北四十五里的莒山上有一座廟,本地人稱藺相如廟。在距此廟東南約三十米處有一座墓,墓堆呈寶塔形,高三米,直徑約二十五米。據說墓前原有石碑,上書有正楷陰文“周趙國上卿藺大夫之墓”,右上首為“皇清雍正十年王子季春月”,下款為“後學南昌曹茂先敬書”。石碑現已不存。
不久前發現,河北邯鄲磁縣前羌村有一座古墓,據當地人稱該墓就是藺相如墓。為了證明此說,當地政府正組織力量進行考證。然而在這之前邯鄲一直認為今邯鄲縣藺家河村是藺相如的故里。
史料記載
以上發現的各地藺相如墓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這些墓原來大都是無主之墓,或因本地正好有姓藺的家族,或因有相關傳說,再或因有“藺相如墓”的文字標識和文字記載,便將這些古墓認定為藺相如之墓。但是,這種做法有一個明顯的軟肋——這些標識和文字記載,的出現都比較突兀,缺乏延續性。而且出現時間大都太晚,始作俑者一般多為清朝人所為。所依據的文字記載,也多是當地的縣誌,這些縣誌也大都是清朝以後所修。
這就出現一個問題,藺相如是距今二千多年前的人物,墓肯定只有一個,為何到清朝時各地一下冒出來這么多?看來這些標識和記載,不排除清朝及其以後的人有爭歷史名人為本地添彩的動機和目的。果如此,清朝人認定的這些墳墓是不是二千多年以前的藺相如的真正墳墓,就大可值得懷疑了。
對此,筆者認為,解決遙遠歷史人物的有關問題,只有再回到漫長的歷史中去,尋找早期的實物或記載。而且越早越好,因為越早越接近歷史原點,誤差會越小。比如,以墓地確定藺相如的故里,就要尋找有關他的墓地的最早的歷史記載,以及與此記載相跟隨的實地在哪裡?這是我們解決問題的一個較好路徑。
按照這一路徑,查各種過去的史料,尤其正史《二十六史》。發現最早有藺相如墓地記錄的是《魏書·地形志》,該書載:“中山郡……領七縣……新市……有藺相如冢。”查《河北政區沿革志》,曲陽縣從西漢始名上曲陽縣,北魏太平真君七年(公元446年)改上曲陽縣為新市縣。《魏書)明確註明在新市縣有三個古蹟,第一個就是藺相如墓(另兩個是義台城、新市城)。這是一個很重要、很有價值的信息。
因為這是史料中關於藺相如墓地最早的記載,是我們確定藺相如故里這一歷史原點最重要的依據。
曲陽是藺相如故里的可能性
《魏書》作者是北齊巨鹿下曲陽(今河北晉州)人魏收,他曾在北魏和北齊兩朝任史官。他所寫的《魏書》與南北朝時期形成的其他史籍相比,是比較好的一種。後人評其書,時間概念清楚,文筆流暢,敘事生動。據稱,魏收在撰寫《魏書》時,曾與房延佑等多人一起,廣泛收集國家民間已有史料,認真核對遺存記載,多次修改書稿,做得是比較認真的。
他寫《魏書》時約在公元五五0年之後,相距藺相如逝世約八00年。從遺址角度說,這個時間還不是太長。
魏收作為一個外縣人,能夠知道並確定曲陽有藺相如墓的信息,說明該墓在北魏和北齊兩朝已經有相當的名氣。起碼該墓存在時間已經很早,成為北魏和北齊時代眾人皆知得事。這樣看來,藺相如墓在魏收寫《魏書》時怕已經存在很久,離藺相如逝世時間比較重合。另外,晉州離曲陽並不是太遠,魏收曾任兩朝史官,曲陽又屬北齊地面,魏收既然將曲陽的藺相如墓寫入正史,他曾親自到曲陽游離察看過該墓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關於藺相如逝世的情況,沒有完整文字記載。民間有兩種傳說:一說“澠池會”之後,秦意出兵攻趙,趙王便以太子郚作為秦國人質,以求和平。趙王憐太子可憐,派相如赴秦地侍太子。不料太子在秦得急症而亡,相如因此獲罪,被處極刑。一說趙悼襄王時,秦攻趙,廉頗子廉丕應戰慘敗,藺相如聞訊驚叫口吐鮮血而死。這些傳說都不足為憑。倒是《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有趙孝成王七年“藺相如病篤”的話。看來病死的可能性比較大,而且是死在趙國首都邯鄲任所。按照中國古代的喪葬傳統,藺相如死後,官方或家族將其再由邯鄲回葬家鄉曲陽是符合習俗的。
據《保定地名志》稱,《魏書·地理志》所載的那座“藺相如冢”,在今曲陽縣產德鄉相如村,現該村有墓跡一處。有實物相佐,理由就更充分一些。另外,按著資訊理論的觀點:信道越短失真越小,信道越長失真越大。北齊人魏收認定的曲陽這座墓,與藺相如逝世時間的“信道”最短,幾乎重合;而後來的清朝人撇開魏收的結論,另起爐灶認定的其他地方的那眾多的墳墓,比魏收的“信道”一下長了一千多年,真不知他們的根據是什麼。總之,魏收認定的這座墳墓是藺相如的真正墳墓的可能性最大。由此推論,說曲陽是藺相如的真正故里也就具有了較大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