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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總論概論
曆法總論就是關於曆法的理論。年、月、日是曆法的三大要素。曆法中的年、月、日,在理論上應當近似等於天然的時間單位——回歸年、朔望月、真太陽日,稱為曆日、歷月、歷年。曆法,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還會繼續改革。如何在精確、方便二者之間找到更好的結合點,過去是、將來還會是曆法改革的方向與目標。內容
時間長河是無限的,只有確定每一日在其中的確切位置,我們才能記錄歷史、安排生活。我們日常使用的日曆,對每一天的“日期”都有極為詳細的規定,這實際上就是曆法在生活中最直觀的表達形式。
年、月、日是曆法的三大要素。曆法中的年、月、日,在理論上應當近似等於天然的時間單位——回歸年、朔望月、真太陽日,稱為曆日、歷月、歷年。為什麼只能是“近似等於”呢?
原因很簡單,朔望月和回歸年都不是日的整倍數,一個回歸年也不是朔望月的整倍數。但如果把完整的一日分屬在相連的兩個月或相連的兩年里,我們又會覺得彆扭,所以曆法中的一年、一個月都必須包含整數的“日”。為了生活的便利,學術、理論必須往後站,沒辦法,只能近似了!
曆法,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還會繼續改革。如何在精確、方便二者之間找到更好的結合點,過去是、將來還會是曆法改革的方向與目標。
理想的曆法,應該使用方便,容易記憶,歷年的平均長度等於回歸年,歷月的平均長度等於朔望月。實際上這些要求是根本無法同時達到的,在一定長的時間內,平均歷年或平均歷月都不可能與回歸年或朔望月完全相等,總要有些零數。因此,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幾種曆法,實際上沒有哪一種稱得上是最完美的。
任何一種具體的曆法,首先必須明確規定起始點,即開始計算的年代,這叫“紀元”;以及規定一年的開端,這叫“歲首”。此外,還要規定每年所含的日數,如何劃分月份,每月有多少天等等。因為日、月、年之間並沒有最大的公約數,這些看似簡單的問題其實非常複雜,不僅需要長期連續的天文觀測作為知識基礎,而且需要相當的智慧。
人們想盡辦法來安排日月年的關係。在歷史上,在世界各地,存在過千差萬別的曆法,但就其基本原理來講,不外乎三種:即太陰曆(陰曆)、太陽曆(陽曆)和陰陽曆。三種曆法各自有各自的優缺點,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公曆”實際上是一種太陽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