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星[10]

景星[10]

景星,清末滿州正白旗人,字月汀。

詩歌

《景星》,一曰《寶鼎歌 》。
《漢書·武帝紀》曰 :"元鼎四年夏六月,得寶鼎后土祠旁 ,作《寶鼎之歌》。"《禮樂志》曰:"《景星》,元鼎五年,得鼎汾陰作。"如淳曰 :"景星者,德星也。見無常,常出有道之國。"
景星顯見,信星彪列,象載昭庭,日親以察
參侔開闔,爰推本紀,汾脽出鼎,皇祐元始。
五音六律依韋饗昭,雜變並會,雅聲遠姚
空桑琴瑟結信成,四興遞代八風生。殷殷鍾石羽籥鳴。河龍供鯉醇犧牲。
百末旨酒布蘭生。泰尊柘漿析朝酲。懲感心攸通修名,周流常羊思所並。
穰穰復正直往寧,馮蠵切和疏寫平。上天布施后土成,穰穰豐年四時榮。

黑龍江省龍江縣境南部

景星:位於黑龍江省龍江縣境南部。中華民國初年設治,隸屬黑龍江省龍江道。 景星地名的由來,一說城北有座山,名景星山,因山得名;一說,相傳,建立屯落之初,人們驟然發現“景星”閃爍於天空,預示吉祥,遂取名“景星”。 清末,1906年(清光緒三十二年)始設大賚廳景星分防經歷,逐漸發展成為小城鎮。中華民國成立後,1913年劃歸龍江縣管轄,改分防經歷為警察事務所。1914年7月,將警察事務所改為景星鎮佐治局,同年10月改為龍江縣分駐景星鎮縣佐。1915年3月,奉黑龍江巡按使公署令,於景星地方設定景星設治局,隸屬龍江道。設治員於3月22日啟用“景星設治局之關防”。設治局轄區地形北寬南窄,如三角形,南北長180里,東西寬72里。東至龍江縣界36里,西至扎賚特旗界45公里,南至泰來設治局界65公里,北至吉沁河北段極邊,與扎賚特旗界接壤,總面積約4860平方公里。1929年1月,景星設治局升改三等縣,縣署駐景星鎮。由黑龍江省直轄。東北淪陷後,初隸黑龍江省,1934年12月劃歸龍江省管轄。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劃歸嫩江省管轄。1949年5月,黑、嫩兩省合併後,歸黑龍江省管轄。1954年8月,劃歸新設立的嫩江專區管轄。1956年3月6日,國務院批准,撤銷景星縣,併入龍江縣。

滿州正白旗人

景星(?--1910年):清末滿州正白旗人,字月汀。歷官戶部員外郎、郎中。光緒十四年(1888年)任江蘇蘇松常鎮太糧儲道。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後,任督辦軍務處文案翼長。旋授陝西陝安道,二十三年遷長蘆鹽運使。後歷任山西、山東按察使,河南布政使,江西、湖北巡撫,補授福州將軍。光緒三十三年任資政院協理大臣,襄辦資政院開辦事宜。繼派充全國禁菸大臣。

民國時期縣城

地名,民國時期為縣城,建國後撤銷建制。位於黑龍江省龍江縣境南部。中華民國初年設治,隸屬黑龍江省龍江道。 景星地名的由來,一說城北有座山,名景星山,因山得名;一說,相傳,建立屯落之初,人們驟然發現“景星”閃爍於天空,預示吉祥,遂取名“景星”。 清末,1906年(清光緒三十二年)始設大賚廳景星分防經歷,逐漸發展成為小城鎮。中華民國成立後,1913年劃歸龍江縣管轄,改分防經歷為警察事務所。1914年7月,將警察事務所改為景星鎮佐治局,同年10月改為龍江縣分駐景星鎮縣佐。1915年3月,奉黑龍江巡按使公署令,於景星地方設定景星設治局,隸屬龍江道。設治員於3月22日啟用“景星設治局之關防”。設治局轄區地形北寬南窄,如三角形,南北長180里,東西寬72里。東至龍江縣界36里,西至扎賚特旗界45公里,南至泰來設治局界65公里,北至吉沁河北段極邊,與扎賚特旗界接壤,總面積約4860平方公里。1929年1月,景星設治局升改三等縣,縣署駐景星鎮。由黑龍江省直轄。東北淪陷後,初隸黑龍江省,1934年12月劃歸龍江省管轄。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劃歸嫩江省管轄。1949年5月,黑、嫩兩省合併後,歸黑龍江省管轄。1954年8月,劃歸新設立的嫩江專區管轄。1956年3月6日,國務院批准,撤銷景星縣,併入龍江縣。

名詞解釋

景星
基本解釋: 1.大星;德星;瑞星。古謂現於有道之國。明 倪元璐《袁節寰(袁可立)大司馬像贊》:“身恃之長城,面望之景星。鬚眉之謂男子,衣冠之有精理。”一念之善,景星卿雲;一念之惡,烈風疾雨!
詞語分開解釋:
景 : 景 jǐng 環境的風光:景色。景致。景物。景觀。景氣(a.景色;b.指經濟繁榮現象,統指興旺)。
星 : 星 xīng 天文學上指宇宙間能發光的或反射光的天體;一般指夜間天空中發光的天體:星球。恆星。

民國時期錢幣

民國時期錢幣:景星慶雲
景星勳章中心為五角星形圖案,景星猶言德星也。取自史記天官書‘天精而見景星,其狀無常,常出現於有道之國’。
頒贈對象:此章於民國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頒行,分一至九等。
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的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的非公務員及外籍人士。
卿雲勳章
中心為卿雲,「卿」與「慶」古字通用,慶雲象徵祥瑞之雲,取自古史虞舜卿雲之歌:卿雲爛兮,縵縵兮,日月光華,旦復旦兮
頒贈對象:此章於民國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頒行,分一至九等。
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的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的非公務員及外籍人士。
民國時期國民政府三等景星勳章,背面刻有數位“581”及文字 “景星勳章” 和“中央印製廠製造,總統府第三局監製”。直徑90mm。這是台灣早期約1960年開始頒發的勳章,保存極好。
這種勳章在1941年設立,頒給有傑出功績的優秀公民,共分九個等級。據政府檔案記錄,截至1968年,共頒發了875個不同等級的此種勳章。其中的一些還被授予了中國外交人員及外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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