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明制,皇子封親王,授金冊金寶,歲祿萬石,府置官屬。護衛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萬九千人,隸籍兵部。冕服車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謁,無敢鈞禮。親王嫡長子,年及十歲,則授金冊金寶,立為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冠服視一品。諸子年十歲,則授塗金銀冊銀寶,封為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
歷史
孫則授長孫,冠服視二品。諸子授鎮國將軍,孫輔國將軍,曾孫奉國將軍,四世孫鎮國中尉,五世孫輔國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
皇姑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冊,祿二千石,婿曰駙馬都尉。親王女曰郡主,
郡王女曰縣主,孫女曰郡君,曾孫女曰縣君,玄孫女曰鄉君,婿皆儀賓。郡主祿八百石,郡主以下依次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