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沿置
奉車、駙馬、騎三都尉。漢武帝元鼎二年初置。舊無員,或以冠常侍,或卿尹校尉左遷為之:奉車掌御乘輿車:駙馬掌駙馬:騎都尉本監羽林騎。皆武冠絳朝服,銀章青綬。秩比二千石。
郡之長官,在京畿三輔或近邊的郡,於太守外還承秦制置尉,景帝時改尉為都尉。都尉專管本郡軍事戍防,其治所別立,置官屬,在郡中與太守並重,有時代行太守職務。郡都尉本為郡守副貳,側重在軍事方面協助太守,但由於邊郡的軍事防務太重,往往需要把邊郡劃分成若干個防區,因而僅靠郡都尉一人是不行的,所以許多邊郡都在不同的防區設定部都尉,類似於近世的軍分區司令。
在邊郡還有關都尉,如敦煌有陽關都尉,治陽關;有玉門都尉,治玉門關;張掖有肩水、居延都尉,亦為關都尉。邊郡又置騎都尉,如天水有騎都尉,治豲道縣,安定有主騎都尉,治參□縣,均見《漢書·地理志》。此外,邊郡因有大量屯田卒,往往又設農都尉以領其事。
西漢後,用都尉為官號的範圍,由廣轉狹,除武職外,惟以宗室外戚與勛官為限。只在用兵歸暫置。又省關都尉,僅保留邊郡都尉與屬國都尉,兼理民政。三國時都尉名號甚多,如建忠都尉、揚武都尉等,均系軍官。晉以宗室外戚為奉車、駙馬、騎三都尉。駙馬都尉專為帝婿之官。自魏、晉至明不變。
唐、宋、元、明以上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為三、四品勛官稱號。清以都尉為武官官階,正三品為武義都尉,從三品為武翼都尉,正四品為昭武都尉,從四品為宣武都尉。
辛亥革命後,南京臨時政府於民國元年(1912)一月規定軍銜等級,中等官佐稱都尉,分大、左、右三級。同年八月,北洋政府改稱中等官佐為校官。又民國初年,京師警察廳曾設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