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伯謙被殺是否冤案?

甲午海戰中北洋艦隊失敗,以前都把責任推到濟遠艦管帶方伯謙身上,說他在海戰開始後首先臨陣脫逃,以致“牽亂陣勢”,導致海戰的失敗。戰後,李鴻章和丁汝昌以方伯謙“臨陣脫逃”罪奏報朝廷,依旨正法。在之後很長的時間內,方伯謙“臨陣脫逃”成為定論,雖早有人提出疑問,但並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八十年代以來,方伯謙案是否冤枉一時成為近代史的一個熱點。維持原說者有之(正方),翻案者有之(反方)。後來,有關這個問題的論文竟然結集出版,這在出版史上是少有的。下面我們先來看看正方是怎么論證的:正方闡述這樣一個基本史實:海戰中濟遠艦累中敵炮,首先掛起表示本艦受重傷不能再戰的白旗,後來看見鄧世昌的致遠艦被擊沉後,管帶方伯謙產生畏懼心理,首先率艦逃出陣外,駛回旅順基地。廣甲艦見濟遠逃跑,也尾隨其後撤回,慌亂中觸礁擱淺。濟遠、廣甲的退出,使北洋艦隊的陣勢出現嚴重混亂,被日軍各個擊破,最終導致海戰的失敗。戰後,水師提督汝丁昌向李鴻章報告海戰情形,以“濟遠首先退避,將隊伍牽亂,廣甲隨逃。若不嚴行參辦,將來無以儆效尤而期振作。”李鴻章根據丁汝昌的報告上報軍機處,請將濟遠艦管帶方伯謙即行正法。軍機處依報同意。隨即,方伯謙在旅順被斬首。廣甲艦管帶吳敬榮則只受到“撤職留營”的處分。上方的這個論點長期以來被認為是符合歷史真實的,並且被寫進了歷史教科書。
雖然在當時就有人為方伯謙喊冤,但只是被當成野史而姑存一說。1980年,季平子先生在《歷史研究》上發表文章,對方伯謙案提出了疑義,率先引發了爭論。次年,主張前說的戚其章先生進行了辯解,堅持認為方伯謙是罪有應得。季先生不服,隔年又寫文章反駁。一時正反兩方爭論得難解難分。後來,隨著新的史料的發現,又有更多的人加入了辯論的行列。反方根據尚未發表過的盧毓英手稿《盧氏甲午前後雜記》,論證方伯謙案確係冤案。盧氏是廣甲艦上的管輪,親自參加了甲午海戰。廣甲艦觸礁擱淺後,他搭乘濟遠艦回到旅順。因是作者親臨現場,所記史事應該是最為可靠的。
從他的雜記和其他史料里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以下的實:首先,甲午海戰中我方陣勢的混亂是由於戰術上的輕敵和提督丁汝昌指揮不力造成的,並不是因為濟遠艦的撤出才“將船伍牽亂”的。是丁汝昌未等艦佇列隊完畢,就輕率地發出進攻的命令,以致使我方陣勢出現混亂狀態,被日艦各個擊破。
其次,真正首先逃跑的是廣甲艦而不是濟遠艦。廣甲艦在致遠艦的後面,一看到致遠艦被擊沉,頓時“全軍膽落,心愈慌亂”,在“未受一炮”的情況下就倉皇逃離戰場,慌亂中觸礁。而濟遠艦因為“當?之沖迎擊既久,炮多炸裂傾倒,無從應敵”,才被迫撤出戰場的。從先後來說,廣甲艦遠比濟遠艦逃離戰場早;從性質來說,廣甲艦俏返刑命,而濟遠艦是因為受到重傷不能再戰才撤出戰列的。第三,丁汝昌和方伯謙平日結下仇怨,丁乘機報復,製造了方伯謙冤案。方、丁二人曾在劉公島爭地造屋,結果方觸犯了丁的私利,丁一直懷恨在心。另外,方、丁二人“在滬同溺一妓,俱欲以金屋貯之。妓以丁年老貌劣,不及方之壯偉,誓願嫁方。”因此,丁汝昌深恨方伯謙“奪其所好”;第四,甲午海戰的失敗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丁汝昌指揮不力造成的。丁為了推卸責任,就把方伯謙當成替罪羊推上了斷頭台。同時,海戰中真正返艦跑的廣甲艦管帶吳敬榮,是丁汝昌的同鄉心腹,丁汝昌之害死方伯謙,正可遮掩吳敬榮的罪行。
但是正方對以上說法不以為然,他們提出了以下理由:一,方伯謙在戰鬥正在進行的時候就離開戰場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根據北洋海軍的有關章程,顯然應該“臨陣逃亡,斬立決”,即使不存在將隊伍牽亂的問題,被正法也是不冤枉的。二,“盧氏雜記”本身就露出破綻,作了濟遠艦先逃的佐證:盧氏在廣甲艦里親眼見到並記錄了經遠艦沉沒的情形,而方伯謙在他的報告中對經遠艦沉沒這一重大事件卻隻字未提。可見,經遠艦沉沒的時候,方伯謙已經逃離了現場,而廣甲艦是在經遠艦沉沒後才離開戰場的。三,濟遠艦是否因受重傷不能再戰才退出戰鬥的問題?正方指出,日本海軍方面的材料對和定遠、鎮遠、來遠、靖遠、經遠、致遠等中方艦隻的交戰情況描寫非常詳細,偏偏沒有對濟遠艦有所描述,說濟遠受傷如此嚴重值得懷疑。而且,濟遠艦處於佇列的左翼,而海戰的焦點卻是在右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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