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頭政策

斷頭政策

斷頭政策是指一些事關民眾權益的政策,要么出台就被叫停,要么在出台後躺在紙上、掛在牆上,要么卡在“最後一公里”無法執行。一些地方出現的“斷頭”政策怪現象與依法治國精神不符,要讓政策更符合法律程式與民眾意志,一方面需要做好科學決策的程式設計,另一方面,需要對權力任性造成“斷頭”政策的現象,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概述

2014年9月16日,甘肅省蘭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將實行為期半年的重點區域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道路交通壓力、軌道交通施工及冬防工作是採取限行措施主要原因”。僅僅過了4天,蘭州市又表示“經充分考慮公眾意願和建議”,將原限行方案進行最佳化調整,9月21日至29日在主城區實行單雙號限行。

類似的例子不僅出現在蘭州,武漢東莞等地都曾出現“斷頭”政策。

近年來,一些事關民眾權益的政策,要么出台就被叫停,要么在出台後躺在紙上、掛在牆上,要么卡在“最後一公里”無法執行,淪為“斷頭政策”。

代表委員們認為,一些地方出現的“斷頭”政策怪現象與依法治國精神不符,要避免政策法規“朝令夕改”,必須開門立法,規範政策運行過程,同時實行責任倒逼機制。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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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梳理髮現,“斷頭”政策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半路夭折型

以蘭州市“限行”政策為例,由於缺乏民意基礎或法律依據,在試行一段時間後不得不叫停。武漢市從2012年起試行“車窗拋物”有獎舉報,統計顯示,近半數車窗拋物者拒交罰款。2016年1月,這項政策已經悄然叫停。對於叫停的原因,武漢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解釋說,缺乏必要法律法規支持。

無法落地型

儘管中央一直在加大簡政放權的力度,但仍有一些政策卡在“最後一公里”,有政策無落實。黑龍江一家奶企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校企合作熱情高漲,也出台了包括發放實習生補貼在內的一些好政策,但由於程式過於繁瑣,企業對接收實習生並不積極。“有關部門規定職業學院學生到企業實習可以享受一定金額的補貼,但除了戶口限制,還得讓人每天去固定地點按手印。一共實習三個月,按手印往返時間加起來可能就得半個月,企業哪兒願意給自己添這個麻煩啊?”

殭屍無用型

一些政策不符合基層實際,無法發揮作用,成為“擺設”。全國人大代表、雲南興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人阮永川告訴“中國網事”記者:“雲南省規定,施工單位要繳納工程總造價的3%左右作為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一些大項目甚至只要求繳納的比例更低,但據了解,工程的人工費用要占到總造價的40%左右。儘管這個政策方向是很好的,但實際運行起來,由於設定的比例太低,還沒有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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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僑聯常委潘慶林認為,之所以一些政策無法真正“落地”,同政策出台前,有關部門沒有充分聽取民意有很大關係。

全國人大代表、首屆全國十佳律師秦希燕看來,政策法規的制定過程不規範,不透明,不科學,缺乏可行性論證,出台後肯定會“水土不服”,甚至缺乏可操作性。秦希燕認為,政策不穩定的根本原因在於,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決策過程中常常表現出急功近利的傾向,採取“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政策法規。在進入執行階段後,下級政府和部門往往對上級政策作出彈性解讀,尋找政策變動機會,有些人則畏首畏尾、決心不大。

武漢市“車窗拋物”有獎舉報在施行3年後不得不叫停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規支持”,潘慶林認為,這和幹部缺乏依法行政的意識有較大關係,“匆匆出台政策往往草草收場,他們不需要承擔由此導致的一系列行政成本責任嗎?”

影響

秦希燕認為,作為依據法定程式制定的政策法規,一經出台,應當要保持其穩定性和連續性,如果政策法規“半途夭折”“頒而不行”,不僅削弱了政策權威性和政府治理效果,還增加了公眾對政策法規的不信任,造成人、財、物等資源的損耗和浪費,影響了政府公信力,更重要的是會失信於民。

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雲南興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人阮永川認為,不管出台什麼政策,都必須充分徵求人民民眾的意見,讓民眾真正參與進來,才能避免各種水土不服的政策出台。

秦希燕建議規範政策運行過程,前期充分調研,規章、規範性檔案施行後,開展立法“跟蹤問效”,開展“立法回頭看”,政策法規的制定機關、實施機關應定期對其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定期對規章、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

潘慶林建議實施責任倒逼機制。“民眾認為不好、社會評價不高的政策,該退回去的就退回去,還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誰出的政策誰負責。地方政府在出台政策前,不要拍腦袋,多去問問民眾該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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