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扎堆”(clusters),是以四川為代表的西南土話,意為動物(包括人)往一處聚集或堆在一起,堆得如土堆一般,現代漢語對它的解釋是事物聚集到一處。扎堆現象在各個領域均有體現,其具體內涵也在其所屬領域的不同而呈現出多樣化。新聞報導的扎堆現象,則主要指新聞報導的聚集現象。
這種“新聞扎堆”現象,已經成為一種媒介景觀。類似的案例是,一個地方出現老人摔倒無人扶的新聞,各地都會曝出情節類似的版本;一個地方出現司機別車互毆,“路怒族”的報導立馬鋪天蓋地……總體而言,這種因某個典型新聞要素而衍生出的新聞扎堆現象,主要群體性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為主。
具體體現
類似事件的扎堆報導
近年來,中國媒體對新聞事件報導的空間不斷增加,對於一個典型事件,對其進行充分挖掘和後續報導後,也會對與此事件相類似的事件進行發現、挖掘和整合,最後以“XX地再現真實版XX事件”的形式加以報導。這種扎堆報導的對象以群體性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為主。
例如:在湖北荊州發生電梯“吃人”事故後,乘坐電梯仿佛成了一件很危險的事,廣西、北京、江蘇、上海等地都接連出現了電梯傷人事件。
某地新聞的扎堆報導
一則新聞報導會因其某個新聞要素的典型性而引起客群廣泛關注並形成社會輿論。新聞事件的發生地也會因此而名震一時,成為眾多媒體新聞報導的焦點。這些地方以二、三線城市居多。
以洛陽為例,2011年9月,各媒體相繼爆出有關洛陽的事件甚至醜聞,以震驚全國的“河南洛陽性奴案”為典型。“性奴案”是2011年9月河南洛陽警方偵破的一件離奇大案: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李浩在地下室挖地窖,先後囚禁6名坐檯女當性奴長達兩年左右,期間兩名女子被殺害。
此事曝光後隨即受到了媒體的廣泛關注。此後的一段時間內,有關洛陽的新聞報導有增無減,諸如“洛陽智障者疑被頂包入獄”、“洛陽旅客進京旅遊,被誤當上訪者打成重傷”、“洛陽電視台記者家門口遇刺身亡”等事件都成了媒體關注和報導的熱點。其中有些事件甚至先於“性奴案”發生,卻因“性奴案”的轟動一時而被重新提及。
某一負面熱點之後,相反典型的扎堆報導
當一個負面問題成為熱點後,主流渠道會相繼報導與此相反的積極的平衡典型。
以廣東佛山的“小悅悅”事件為例,“小悅悅”事件,是指2011年10月13日17時25分,廣東省南海區黃岐鎮廣佛五金城,一名2歲女童王悅(乳名“小悅悅”)先後被兩輛汽車碾壓,過路的18名行人無一給予施救,最終被一名收垃圾的阿姨陳賢妹救起,隨後被送往醫院急救,幾天后,小悅悅被宣告搶救無效死亡。面
對慘遭麵包車碾壓的兩歲女童“小悅悅”,18名路人視而不見、漠然而去引發了全國媒體和公眾關於國人道德底線的大討論。小悅悅被軋第二天,就有知名媒體報導了在強熱帶風暴尼格影響期間,一名穿著海軍條紋衫的男子在廣西北海市外沙海鮮碼頭奮不顧身下海救人的感人事跡,並評論“不要當看客”。這件事發生在10月5日,卻因“小悅悅事件”而重新贏得了媒體的注意。隨後,“煙臺‘最美女孩’車流中勇救傷者”、“煙臺‘最帥小伙’勇救車禍女孩”等事跡均受到了媒體的青睞,在報導中也將這些事跡與“小悅悅事件”進行對比,認為這些見義勇為的人們用行動慰藉了小悅悅,讓客群感受到這個社會並不只有冷漠。
產生原因
首先,隨著媒體的發展與成熟,各媒體對於事件新聞價值的判斷也有了共識,於是一個具有價值的稿子一出現,就成了大家共同的報導熱點。然而,媒體每天報導趨於同質,具有價值的新聞並非每天都有,對熱點的深度聚焦就成了媒體吸引客群的重要方法。
其次,為了版面編排和熱點擴充,媒體極力尋找與此熱點相關的新聞事件作為“相關連結”,哪怕牽強附會,也要把幾個事件扯上關聯,不可避免地產生了扎堆報導。另外,日趨激烈的新聞競爭也對此現象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新聞行業通常以快取勝,但在如今新聞傳媒多樣化、分眾化的態勢下,媒體要搶占“第一資源”並非易事,要想贏得這場競爭,就要用新聞深度和廣度來彌補時效性上的缺憾,新聞報導的扎堆效應也由此產生。
當然,不同的體現方式也有其個性的原因。與某一熱點事件類似的事件本身數不勝數,這些事件並非突然多起來,只是某一熱點提起了媒體對此類事件的關注。這類“形似而神不似”事件的扎堆報導大多是在新聞熱點發生過後的短時間內迅速聚集,相應地,新聞報導的扎堆現象在短時間內體現出來。著名時事評論員曹林曾形象地形容此類現象——記者扒糞,會連帶地扒出許多糞。而這種扎堆現象的體現程度也取決於這個地方的社會生態,是否能接受“記者雲集”的考驗。時下,許多事件都下中國的社會問題展露無遺,國人似乎被貼上了道德缺失、人格缺位的標籤。此背景下,負面熱點的平衡報導則顯得尤為重要。扎堆的正面報導都用來突出宣傳社會真善美的主流,教育並感化客群,增強國人對社會發展的信心。
影響
正面
“新聞扎堆”的出現,也是社會情緒反彈的反映。新聞報導是有一定門檻的,很多當事人眼中“天大的事”,也可能因為司空見慣而得不到關注。當問題很情緒積壓到一定程度就會發生質變,一旦出現極端個體事件並成為輿論熱點,壓抑已久的情緒就會噴涌而出,媒體和公眾也更可能注意到相關問題。
這種“輿論搭車”“傍熱點”,有時也有一定積極意義。比如,在新華社記者湯計的幾篇報導讓呼格吉勒圖案沉冤昭雪後,媒體上關於冤假錯案的輿論監督報導明顯增加了。這種“扎堆”算是一種策略——平時操作監督報導比較難,媒體希望藉助這次來之不易的翻案,爭取到更多的司法公平和司法正義。
電梯安全事故的報導最近扎堆,有相同的道理。每一天,大大小小的電梯安全事故,其實在全國各地都時有發生,但這個問題並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媒體相對集中報導類似事故,形成了更大的輿論聲勢,能將一個長期被忽略的問題拿上檯面進行嚴肅討論。事實上,我們很多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最初都是由一些個案和相關報導推動的。
負面
當然,並非所有的“新聞扎堆”現象都值得鼓勵。比如,有些媒體為了“輿論搭車”,即使牽強附會也要把一些不相關的事往某個熱點上靠;再比如,某地出現一些很奇葩、低俗的社會新聞後,也有一些媒體為了吸引眼球而忙不迭地“湊熱鬧”……這些跑偏了的媒介議程設定,最終會損傷媒體公信力。
媒體評論
尊重新聞規律、遵守職業規範、關注民眾利益訴求,即使出現“新聞扎堆”也是正常現象;反之,迎合浮躁的輿論情緒,帶著獵奇、審醜心態去“傍熱點”,無異於從一開始就扣歪了第一粒扣子。新聞報導是媒體價值取向的反映,“有所報有所不報”應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