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史志辦

(四)負責綜合、整理、編研黨史專題、黨史叢書、縣情叢書,為編篡下屆史志地方志作準備;指導全縣各專志的編寫。 (五)負責做好史志刊物的發行,充分發揮史志刊物的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的作用。 (二)方誌股負責資料徵集、史志撰寫、研究、宣傳等工作,抓好重要史志刊物的發行,完成中央和省、市、縣委下達的史志工作任務。

根據縣委、縣政府《新田縣縣直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新發(1997) 4]號和縣委辦、縣政府辦《新田縣縣直機關機構改革“三定“工作實施意見》[新辦發(1997)13]號檔案精神,縣黨史地方志編纂辦公室(以下簡稱史志辦)為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科級事業單位,歸縣委辦管理
機構職能:
(一)貫徹中央、省、市、縣委關於史志工作的指示精神,制訂本縣黨史、地方志資料徵集和編制工作規劃,並有步驟地組織實施。
 (二)負責徵集本縣重要史志人物、重大歷史事件、大型活動的資料.做到立準、立好。
 (三)負責做好歷年來全縣大事記的收集、整理、編印工作。
 (四)負責綜合、整理、編研黨史專題、黨史叢書、縣情叢書,為編篡下屆史志地方志作準備;指導全縣各專志的編寫。
 (五)負責做好史志刊物的發行,充分發揮史志刊物的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的作用。
 (六)組織全縣或在新田工作的老同志撰寫回憶錄,搶救老同志頭腦中的“活”資料,為編纂史志提供素材。
 (七)完成上級業務部門下達的史志工作任務,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史志辦內設3個職能股。
 (一)綜合股
 負責貫徹傳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示精神;起草本單位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材料;負責機關人事、勞資、黨統、乾統及各項年報工作;編制實施史志工作規劃;接待來信來訪;搞好財務和財產管理;抓好安全保衛、後勤服務,做好史志的聯絡等工作。負責檔案、報刊、雜誌的收發、保管、傳閱,建立健全資料的管理制度,搞好重要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機要保密工作和檔案編印工作。
 (二)方誌股
 負責資料徵集、史志撰寫研究宣傳等工作,抓好重要史志刊物的發行,完成中央和省、市、縣委下達的史志工作任務。
 (三)黨史征研股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黨史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法規,制定我縣黨史工作規劃和計畫,做好全縣黨史徵集研究工作。
2、系統地徵集民主革命時期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新田地方黨史資料,並對這些資料進行整理編寫歸檔,使中共新田黨組織的史料延續永遠保存下來。
3、對新田地方黨史進行系統研究,總結黨的歷史經驗和教訓,以供新田縣各級黨政領導參考,充分發揮黨史的資政功能。
4、組織開展中共黨史、革命史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黨史為現實服務,對我縣廣大黨員、幹部、民眾和青少年進行廣泛的革命傳統教育,促進我縣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史志辦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長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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