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新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於2002年6月20日(2004年4月1日前為南昌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新建分局),現有行政編制6人,機關事業編制1人,內設辦公室、藥品監管科、食品監管科、餐飲服務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所。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重大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及監測,發布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有關信息。

(三)負責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國家保健食品標準,監督實施保健食品研製、生產、流通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保健食品的經營許可,負責保健食品生產許可的初審,組織開展保健食品的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發布保健食品安全有關信息。

(四)負責化妝品的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化妝品的註冊初審,組織開展化妝品的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發布化妝品安全有關信息。

(五)負責藥品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國家藥品標準,監督實施國家藥品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經營(零售)許可,負責藥品生產經營(批發)許可的初審,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發布藥品質量安全信息。

(六)負責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國家醫療器械標準,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器械的經營許可;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發布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七)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和易製毒化藥品等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

(八)依法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研發生產經營及消費環節食品企業從業人員的培訓。

(九)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地方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十)協調指導全縣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領導的批示,會議決定和上級檔案等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網路、綜治、安全、保密、信訪、計生、政務公開、宣傳報導、工青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事務管理。

責任人:劉雲、李莉

藥品監管科

負責國家藥品標準、藥包材、藥品包裝、標籤、說明書的日常監管;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的國家、行業和註冊產品標準;依法實施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及醫療機構製劑的日常監管;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流通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管理;受理投訴和舉報;負責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的申報、初審和驗收;負責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申請材料的受理、初審和上報;負責GSP認證企業指導、督促和日常監管;負責藥品生產企業GMP認證工作的指導、督促;宣傳黨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的稽查;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流通和使用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藥品快速鑑別;執行全省藥品、醫療器械的抽驗計畫;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承辦上級藥品監管部門交辦的、同級藥品監管部門移送的案件;取締並查處非法藥品集貿市場;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廣告進行監督,對違法廣告進行上報、並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查處。

責任人:龔娜、馮小華。

食品監管科

負責消費環節食品服務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範;負責消費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和組織調查處理;組織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風險監測、評估。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方面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執行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保健食品、化妝品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

餐飲服務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所

主要職責是受新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託,依法餐飲餐飲服務許可、保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的現場核查;負責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日常監督,受理投訴、舉報,對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提出處罰建議;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意見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任務;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開展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政策、法規和知識宣傳、培訓;監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領導信息

羅永忠 黨組書記、局長;

萬雲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

熊朝紅 黨組成員、副局長;

鄧華 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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