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縣教育體育局

新建縣教育體育局

新建縣教育體育局是縣政府綜合管理全縣教育和體育工作,即制訂全縣教育體育發展規劃和工作方針,指導全縣教育體育、教育網點布局和辦學體制改革,綜合管理全縣中、國小、幼稚園和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行政工作,執行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教育體育法律法規的行政機關。

基本信息

教育狀況

下轄全縣19個鄉鎮學校368所,其中鄉鎮中心國小21所,村完小181所,村小58所,教學點23個,縣直國小8所,初級中學24所,點上中學14所,九年一貫制學校6所,普通高中2所,職業高中1所,完中2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教師進修學校1所,公辦幼園4所,民辦學校11所,已註冊的民辦幼稚園11所。全縣現有在校學生129445人,其中小學生80023人,國中生38313人,高中生11109人。全縣現有在職教職工5536人,退休教師1802人。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綜治辦、計生辦)

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政治理論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黨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抓好單位(學校)黨的組織建設及黨員的發展、教育和培訓工作,辦好業餘黨校;負責幹部的管理、教育、考察、任免等工作;負責系統民眾團體,統戰和老幹部工作。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與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外事工作;負責系統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教育信息工作和支農扶貧工作;負責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二)人事科(職改辦)

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人才規劃、培訓及教師管理;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各級學校(單位)的人事調配,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分配製度改革的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師招聘、考核、獎懲、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參與幹部的管理、考察和任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

(三)教育科(中招辦、會考辦、成人教育)

協助縣委有關部門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規劃及年度計畫;培訓和管理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負責全縣中、國小大型活動的籌劃、組織;負責德育工作的考核、獎勵;負責學校、社會、親職教育網路和德育基地、德育教材的建設。

綜合管理全縣國小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初等教育、幼兒教育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初等義務教育;制定初等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評估標準,並負責檢查國小、幼稚園和特殊教育學校及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計畫、大綱的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國小學籍管理,並指導各鄉鎮做好招生工作;協助縣教育督導室開展義務教育督導工作。

綜合管理全縣普通中學教育工作;制定全縣普通中學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初級中等義務教育;制定普通中學教育評估標準;負責檢查普通中學課程計畫,教學大綱的執行情況;負責鄉土教材的審定和普通中學教材的選用;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以及國防、法制、科技、勞動、計算機、環保、人口教育的計畫和實施工作;負責普通中學學籍管理,牽頭承辦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管理語言文字工作。

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教育工作;制訂全縣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訂中等職業學校評估標準;負責檢查職業教育教學大綱、計畫的執行情況;協調測定市場人才需求;審定職教專業設定及招生計畫;負責職業教育學校的學籍管理以及職高畢業生推薦錄用工作;負責城市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歸口審批、管理職工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制訂、實施社會力量辦學的評估驗收標準、學歷認定考試工作;負責職工學校學籍管理工作。

統籌規劃全縣成人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學校工作;制訂成人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歸口管理並規劃專業證書考試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成人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社區教育工作。

(四)基建財務科

編制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基本建設計畫;審查體育場地、各級學校(單位)校園規劃、設計方案和施工預算、竣工決算、施工契約的招標工作;實施和管理基建專款的調撥,並監督其合理使用;負責檢查、監督基建工程質量;負責審批房屋維修項目及維修資金安排,檢查處理全縣學校危房、體育場地及其改造工作。

編制和執行教育體育經費預算;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管理;負責系統內財務管理、審查會計報表、編審會計決算;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制訂和執行學校收費項目、標準及管理辦法;負責協調教育體育專項經費的使用。

(五)體育科(體總秘書處)

研究、擬訂全縣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督促、檢查鄉鎮及各中國小體育工作,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搞好學校、企業、事業、機關、部門、農村和社區的體育工作。

負責全縣各單項體育協會的組織管理和業務指導;利用體育社團優勢,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開展體育活動,推進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

負責擬訂全縣性體育競賽制度;負責全縣性體育競賽的綜合平衡,組織、指導縣運動會及其他綜合性運動會和單項體育競賽;負責承辦各單項體育競賽;負責選拔組隊參加上級舉辦的各項競賽;負責批准和公布全縣最高記錄;負責審批三級運動員、裁判員,申報二級以上運動員、裁判員;負責競賽檔案管理;負責擬定全縣業餘訓練布局及管理目標;負責訓練選才檔案管理;負責指導體育教師(業餘教練)業務進修。

制定全縣體育場館建設規劃,指導各類場館建設、依法管理體育市場。

(六)行政審批服務科(勤工儉學辦公室)

負責本部門簡易審批事項的審批;受理、協調部門內部對複雜審批事項和聯合審批事項的辦理和服務;受理全縣社會力量舉辦的初等及以下學歷教育(含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審核備案);受理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有關政策,擬定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組織指導勤工儉學工作的開展;制定和實施勤工儉學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學校的勤工儉學管理工作,安排學生的生產勞動,進行財務監督檢查,匯總統計報表和處理日常工作;代表所屬校辦工廠、農場與當地有關部門進行業務聯繫,參加同級部門召開的有關會議,疏通或解決校辦工廠、農場的供、產、銷渠道及其他有關問題;按照有關部門的政策規定,組織開設校辦工廠、農場產品的展銷門市部,幫助學校推銷產品;組織、研製新產品,掌握經濟技術情報,引進新技術,開展技術新活動,組織學校之間、地區或部門之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和產品交流;管理所屬校辦工廠、農場的職工,組織職工的培訓;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推動勤工儉學的不斷鞏固和發展;負責教育系統的招商引資工作;管理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和投資最佳化環境工作;協助管理學生平安保險,校(園)方責任險以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七)普通高考招生辦公室

負責組織全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人教育考試工作,建立健全高考、成人教育考試檔案;牽頭承辦高考體檢工作;負責組織全縣自學考試工作,建立健全自考生的考籍檔案和自考工作檔案,協助組織全縣教師資格認定有關科目等各類社會考試的考試工作;負責高考、自考等學生的信息錄入、照相及有關軟體的使用,並負責校對列印各種表冊;認真做好各類考試的宣傳工作,各種考試的保密、安全工作;協助做好各類考試違紀舞弊案件的查處工作;做好招生考試的信訪工作。

教育督導室

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是縣人民政府派出機構,其職責是:

負責對全縣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鄉鎮人民政府及全縣學校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全縣學校的教育管理工作進行督導;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工作責任目標進行督導、考核、評估;參與組織協調專項教育督導評估工作;擬定教育督導工作計畫、辦法、制定評估方案,對督導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和困難及時向政府報告,供領導決策。

監察室為縣紀委(縣監察局)派出機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