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司法局

新余市司法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新余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實施辦法和規定,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則、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主要職責

(二)負責制訂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法制新聞和對外法制宣傳。

(三)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管理、指導市律師協會工作。

(四)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管理、指導市公證員協會工作。

(五)指導全市的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 指導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六)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全市法學教育工作。

(八)參與地方性有關法規的草擬工作,指導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指導管理法學專業社團,歸口管理市法學會工作。

(九)管理、監督和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工作及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

(十)管理、監督和指導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一)組織、管理、監督、指導和實施全市國家司法統一考試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局長 鄧文忠 

黨組書記 費占江 主持全面工作,兼管司法警官學校

黨組成員、調研員 陳國勝 分管公律科

副 局 長 黎仕強 分管法援科、法制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俊成 分管辦公室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晏紹輝 分管紀檢監察、基層科、司法培訓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 潘紹華 負責市公證處工作、協助分管公律科

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傅紹清 分管宣教科、負責政治處、黨建、工會工作、牽頭組織調研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機關內設9個職能科(處、室)。

一辦公室。

二政治處。

三法制宣傳教育科。

四公證和律師工作科。

五法律援助工作科(新余市法律援助中心)。

六司法鑑定管理科(新余市國家司法考試科)。

七法制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八基層工作科。

九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科。

機關黨委。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黨的基層組織和工、青、婦等組織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立。

人員編制

市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42名(含紀檢監察行政編制2名);按照有關規定,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政治處主任1名;內設機構正科級職數10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級職數6名。

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正科級職數1名(已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的,不設專職副書記)。

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立的黨的基層組織和工、青、婦等組織負責人實行兼職,不單獨核定領導職數。

其他事項

一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市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市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等非常設機構的辦事機構設在市司法局。

二根據《中共新余市委辦公室、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市直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的意見的通知》(余辦發〔2008〕13號)有關規定,另核定市司法局財政定額補助指標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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