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由來
成都鹽道街中學高中部德育處主任肖龍雲說,學校為異性學生交往設定了文明交往的距離。異性同學的交往距離一般為0.8米至1米,低於50厘米算親密交往。對異性之間在公共場所交往距離低於50厘米的,老師會對學生提出批評,情節嚴重的還要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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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冰冷的尺子考量文明的距離,對於熱情奔放的中學生來說,無疑增加了一道心靈籬笆。而正是這種看似關懷實則禁錮的教育理念,導致一些中學生心理疾患的產生。顯然,校方的行為已侵犯了學生交往權。學校為何會弄出這么個雷人規定來?估計,是擔心男女學生近距離接觸容易產生早戀。但是,相隔50厘米是怎么得出來的?難道,51厘米就正常?難道,同學交往,為避免嫌疑,還要帶一把尺子?
針對中學生早戀問題,不少專家早已明確指出,“堵”不如“疏”。
隨著性生理的發育成熟,青少年自然會對異性產生好感,並渴望與異性接近。實際上,男女學生進行正常的溝通,不僅有利於未成年人情感的流露、人格的完善,而且對他們成人之後,如何正確對待男女交際也有好處。應該看到,中學生處於青春期,逆反心理較強。如果簡單、粗暴地禁止異性間的近距離交往,非但無法有效遏制早戀現象,反有可能助長學生對異性的好奇心理,甚至有礙他們心智的健康發育。
當年,魯迅先生對地方官僚禁止男女學生同泳嘲弄道:“同學同泳,皮肉偶而相碰,有礙男女大防。不過禁止以後,男女還是一同生活在天地中間,一同呼吸著天地中間的空氣。空氣從這個男人的鼻孔呼出來,被那個女人的鼻孔吸進去,又從那個女人的鼻孔呼出來,被另一個男人的鼻孔吸進去,淆亂乾坤,實在比皮肉相碰還要壞。要徹底劃清界限,不如再下一道命令,規定男女老幼,諸色人等,一律戴上防毒面具。”
設定“異性同學交往距離”,堪稱“禁止男女學生同泳”的現代版,無疑是“男女授受不親”的封建意識與某種道德潔癖雜交,所催生出的一種頗有操作難度的偽文明。國家教育部日前出台《中國小文明禮儀教育指導綱要》,對國小至高中階段文明禮儀教育內容做出了明確規定。中國小校理當恪守“綱要”精神,廢止與之相悖的種種私立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