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導團辦公室領導:
主 任:何秀超副 主 任:林仕梁
周 堅
副巡視員:程錦慧
教育督導團辦公室主要職責:
擬訂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國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發布國家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國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承擔國家教育督導團的具體工作。(國家教育督導團職能: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指標體系,負責對全國中等和中等以下教育進行督導與評估;對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巨觀指導全國基本普及義務教育、基本清除青壯年文盲及其鞏固提高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巨觀指導各地建立督導評估機制,推進實施素質教育;巨觀指導全國督導制度、隊伍和理論建設。)教育督導團辦公室下設處室:
1、綜合處2、教育保障督導處
3、教育質量督導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