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廢料

放射性廢料

放射性廢料,為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濃度或比活度大於國家審管部門規定的清潔解控水平,並且預計不再利用的物質。

名稱

放射性廢料

詳細介紹

放射性廢料 放射性廢料是在核燃料循環中及核套用(如在醫藥、研究和工業中使用放射性核素)時產生的。放射性廢料帶來的放射性危險及對安全的威脅程度大小不等,短壽命、低強度廢料的危險性很低,高強度廢料的危險性則很大。全世界每年因核能發電而產生的放射性廢料,約有20萬立方米為低強度和中強度,1萬立方米為高強度(此外還有須予最後處置的核乏燃料)。隨著更多的核電裝置投入運行,隨著核設施陸續退役,以及隨著放射性核素的使用日益增加,上述廢料的數量也越來越大。高強度廢料所含的放射性核素約占99%,因此帶有最大的放射性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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