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神日

接神日,民間習俗。大年初四,初四是“接神日”。閩、台兩地皆稱這一天為“神落天”。當日,各家各戶都要在廳堂供奉牲禮、果品、甜食等,燃放爆竹、燒金紙、神馬,恭恭敬敬地迎接諸神下凡,繼續履行司掌人間善惡的職責。

基本信息

簡介

大年初四是諸神由天界重臨人間之時。有“送神早,接神遲”之說,所謂送神要一大清早就開始,而接神放在下午也未遲。供品方面,三牲、水果、酒菜要齊備,還要焚香點燭燒金衣。老闆若想將某人“炒魷魚”,此日就不請他來拜神。從初一到初四,商店閉門歇業,婦女不用針線。
正月初四子夜,備好祭牲、糕果、香燭等物,並鳴鑼擊鼓焚香禮拜,虔誠恭恭敬財神。初五日俗傳是財神誕辰,為爭利市,故先於初四接之,名曰“搶路頭”,又稱“接財神”。凡接財神須供羊頭與鯉魚,供羊頭有“吉祥”之意,供鯉魚是圖“魚”與“余”諧音,詩個吉利。人們深信只要能夠得到財神顯靈,便可發財致富。因此,每到過年,人們都在正月初五零時零分,打開大門和窗戶,燃香放爆竹,點菸花,向財神表示歡迎。接過財神,大家還要吃路頭酒,往往吃到天亮。大家滿懷發財的希望,但願財神爺能把金銀財寶帶來家裡,在新的一年裡大發大富。民國時,各商店於年初四午夜至初五凌晨敞開店門,燈燭輝煌,盛設供壇,接“財神”,並蜂擁去財神廟“換元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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