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婿日

子婿日

子婿日是每年的農曆正月十一,此日是岳父宴請子婿的日子。民歌稱為“十一請子婿”。

基本信息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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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婿日又稱“炮龍節”、“紫姑日”,即每年的農曆正月十一,此日是岳父宴請子婿的日子。初九慶祝“天公生”剩下的食物,除了在初十吃了一天外,還剩下很多,所以娘家不必再破費,就利用這些剩下的美食招待女婿及女兒,民歌稱為“十一請子婿”。

民間流傳

炮龍節

“炮龍”是一種舞龍,但比常見的舞龍大,身長約40米,短的有7節,長的有11節。每年農曆正月十一晚,廣西賓陽縣都要舉辦獨具特色的地方傳統節日--“炮龍節”,“炮龍”所到之處,各家各戶燃放鞭炮、夾道相迎,有“炮聲不停,龍舞不止”之說,故稱“炮龍”。

請紫姑日

傳說農曆正月十一是“請紫姑日”。最早記載“紫姑”的文獻是南朝宋人劉敬叔的《異苑》。古書記載,紫姑是人家的小妾,遭原配的嫉妒,並在正月十五這天被害死在廁所里,天帝憐憫,封她為廁神。民間敬奉紫姑是因為她代表了封建社會中受壓迫的女性,才得到女性的崇拜,把她奉為弱女子的保護神來祭祀。

子婿由來

(圖)子婿日台灣歌謠

古早時期的習俗,已婚婦女不能無故擅自歸寧,所以大年初二回娘家時,多半由娘家兄弟前來迎接。這一傳統在科技發達的現代,都己變成電話邀請。而回娘家則不能空手回去,要準備一些禮品,稱為“伴手”亦是台語的“單露”。如娘家其它兄長有小孩的,則要另準備紅包;女兒若有小孩,則外公外婆或舅舅送雞腿,與用紅絨線系古錢掛在小孩頸上,謂之“結彩帶”。但現在也都只是用紅包來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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