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到期債券成本

會計科目

會計科目,1521本科目核算購入以持有至到期收取利息

持有到期債券成本持有到期債券成本
為主要目的,具有固定或可確定回收金額以及固定到期日,有活躍市場的投資類債券

詳細內容

購買債券時,按公允價值和交易成本之和確認初始成本

持有到期債券成本持有到期債券成本
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如價款中包含應收債券利息的,應收債券利息應單獨核算,不計入本科目。
到期收回債券本息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持有到期債券減值準備”科目,按收回債券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已計提的利息貸記“應收債券利息”科目,按上述科目借、貸方合計數的差額貸記或借記“債券投資收益”科目。
持有到期債券轉為可供出售債券時,按該債券投資的公允價值借記“可供出售債券”,按該債券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持有到期債券減值準備”,按該債券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上述科目借、貸方合計數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本科目按債券名稱分年度、期次、期限、特徵設戶進行明細核算,歸併於資產負債表“債券投資—持有至到期債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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