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簡介
《拙存堂經質》·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四庫提要
明冒起宗撰。起宗字宗起,如皋人。崇禎戊辰進士,官至湖廣布政使參議。是書凡九十六篇,分條考辨,其中頗有典核之條。如辨《書》七政皆右旋,蔡《傳》未為實測;《詩小序》與經傳多相符;申公《詩說》不合於《魯詩》者凡數端;《國風》非徒詩,程大昌《詩議》頗誤;引《方言》“東齊土作謂之杼,木作謂之柚”證《詩》“杼柚其空”;引《史記》、《國語》證趙朔生年。其他考《書》與《春秋》輿地者,亦見根據。他如謂《大司徒》、《小司徒》等止言都鄙而不及鄉遂,以都鄙即鄉遂也。《鄉師》言六鄉,《遂人》言六遂,而不及都鄙,以鄉遂即都鄙也。且謂六鄉七萬五千家,六遂亦如之,則十五萬家。一人受百畝,百里之國,田九百萬畝。除公田外,僅八萬家,其餘七萬家將於何處受田?若都鄙在鄉遂外,彼公侯伯等國卿大夫士之采地將何所受?今考《大司徒》曰:“辨其邦國都鄙之數。”又曰:“帥六鄉之眾。”《小司徒》曰:“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數。”又曰:“乃頒比法於六鄉之大夫。”則一職之內,都鄙與六鄉並舉,何得謂《大司徒》、《小司徒》等止言都鄙而不及鄉遂耶?至謂百里之國尚不能容六鄉、六遂之夫田,何得更有都鄙?不知天子六鄉、六遂,大國止有三鄉、三遂,次國二鄉、二遂,小國一鄉、一遂。《費誓》“魯三郊三遂”,是其明證。且鄉遂之制,既據《周禮》,即當以《周禮》封國之數為正。如公五百里,開方百里者五五二十五。侯四百里,開方百里者四四十六。大國三鄉,止三萬七千五百家,合三遂止七萬五千家。二十五同而容七萬五千家,僅得三十五分之一,豈此外更不容有都鄙乎?起宗誤以侯國亦六鄉、六遂,與天子同制,而又不用《周禮》封國之數,宜乎以百里之國不能容六鄉、六遂也。《春秋·襄七年傳》:“叔仲昭伯為隧正。”“隧”與“遂”通,則有遂之名。又《襄九年傳》曰:“二師令四鄉正敬享。”則有鄉之名。《莊二十八年傳》曰:“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則有都之名。又《莊二十八年傳》曰:“群公子皆鄙。”《昭二十年傳》曰:“縣鄙之人。”則有鄙之名。《襄三十年傳》曰:“子產使都鄙有章。”則有都鄙之名。何謂諸侯有鄉遂即不得有都鄙乎?起宗徒以遂官所統之縣正、鄙師與稍縣之縣、都鄙之鄙各稱相混,遂謂都鄙統於鄉遂,不知《周禮》名同者不一而足。閭師之名與閭胥同,縣師之名與縣正同,豈得謂閭師、縣師即閭胥、縣正乎?又《周禮》有都宗人、家宗人、都司馬、家司馬,皆都鄙之官也,而起宗謂《周禮》有鄉遂之官,無都鄙之官,誤矣。又《雜記》曰:“大夫為其父母兄弟之未為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注》:“大夫雖尊,不以其服服父母兄弟,嫌若逾之於禮。”其意最精,而起宗乃以為訾。又於《書》則極尊《古文尚書》,力詆梅鷟。於《春秋》謂周不用子正,並謂秦不用亥正。此皆誤襲前人之說,而不知所擇,以致失其綱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