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拉丁美洲音樂方面也表現出各種各樣不同的樣式。在人種方面,除了原住民之外,從地球上各個地方遷移過來的人種都在這裡互相混雜,所以可以說,多元混合型文化是這一地區文化的最大特色。在這些混合因素中,最重要的有三:原住民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曾經征服和統治中、南美洲,以伊比利亞半島人為主體的歐洲人的音樂文化;很早開始就作為歐洲人的農奴而被送到新大陸的非洲黑人的音樂文化。著名的樂團有卡西諾樂團、索諾拉•馬坦塞拉樂團、阿塞尼奧•羅德里蓋斯樂團;或者是時代交響樂,如恰恰卡、阿拉貢、霍林或阿卡尼熬等。
拉丁美洲是一個多民族的組合,因此拉丁音樂是以多種音樂的融合而形成的一種多元化的混合型音樂。無論是歐洲的白人音樂、非洲的黑人音樂還是美洲的印第安音樂,甚至是東方的亞洲音樂,都對拉丁音樂作出過不同的貢獻。它們經過長期的沉澱,在以歐洲文化為主體的基礎上,同時又大量的吸取了印第安文化和非洲黑人文化的各種因素,逐漸形成了一種多姿多彩的、充滿活力的、充滿動感的拉丁文化。那么,在拉丁美洲的眾多國家中,以巴西和古巴為首的拉丁音樂,更是走在世界流行音樂的前列。
文化
印第安文化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陸的主人,他們的民族傳統文化是現代拉丁音樂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印第安人的音樂文
化,根據地域狀況的不同,難以一概而論,但是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首先,它與生活密切相關,與宗教、勞動、舞蹈相結合。所以,他們所擁有的鏇律單純而富有獨特的表情。這種特點尤其在當地的一些民歌中表現出來,沒有半音的五聲音階形成獨特的風格和趣味。另外在印第安人的傳統音樂中,沒有歐洲意義上的和聲。再次,樂器方面,沒有弦樂器是印第安人樂器的一大特點。雖然當今的印第安人音樂中經常採用吉他、小提琴、豎琴等弦樂器,但是這些都是後來由歐洲人帶來的。
歐洲(伊比利亞)文化歐洲伊比利亞半島的西班牙、葡萄牙音樂,一方面具有和西歐音樂相通的一般共性,另一方面,受遺留下來的各
民族音樂的影響而獨具特色。無論是音階、鏇律或者是節奏、和聲、演唱和發聲,在多方面都表現出歐洲其他地區所沒有的因素。特別是它的節奏,有很多三拍子的音樂,但又不像圓舞曲那樣單調,而是更加細膩,更具動感。另外,像3/4拍和6/8拍交替,這樣複雜而富有生氣的節奏也是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所喜歡的,這樣的伊比利亞節奏在拉丁美洲被原本不動地流傳下來,進而和印第安節奏,特別是和非洲的黑人節奏相結合,產生出更加豐富而微妙的節奏感覺。
樂器方面,以被稱為"西班牙國民樂器"的吉他為代表,在拉丁美洲的所有國家受到歡迎。演唱方面,因為歌詞是西班牙語或者葡萄牙語,所以能夠感覺到和英文歌曲的明顯不同。
非洲黑人文化拉丁美洲,在16世紀初到19世紀後半葉的奴隸制度中,吸收了大量的非洲黑人及其音樂。由非洲黑人帶來的傳統音樂文化,和在美國的布魯斯、靈歌、爵士樂、索爾音樂中看到的那樣,在拉丁音樂中也表現出了強烈的主體性。
在非洲黑人的音樂中,有和宗教相結合的,也有單純、世俗的一面。無論哪一方面,其鏇律、節奏、唱法都表現出顯著的特色。鏇律方面,鏇律走向以自然的滑音、裝飾音而獨具特色,音階更是豐富多彩(由於演唱時滑音的運用使音符出現很多的變化)。音色方面,黑人具有十分獨特的音質,他們所表達的情感往往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唱法方面,獨唱、合唱、齊唱通常是互相交替,以一呼一應的對答形式為特徵。
非洲黑人音樂的最大特色是他們與生俱來的良好而豐富的節奏感。他們使用各種打擊樂器,產生出複雜而豐富的節奏、節拍。這些非洲支系的美洲黑人音樂節奏,大致上是以二拍子為基礎,但又不像進行曲那樣的單純、刻板。通常是以兩種、三種,甚至還有三種以上的節奏型同時重疊進行的混合節奏,不斷地加入切分,產生出充滿活力的律動感。
綜上所述,拉丁音樂主要是由以上三種文化結合而成。這三種文化的結合,如果從鏇律、節奏方面來看:在鏇律上,印第安人提供基本的五聲音階模式,歐洲音樂的影響表現在擴展音階、增加和弦上,黑人則增加了更多的變化和修飾;在節拍和節奏上,印第安人堅持短句長休止,用單調的擊鼓聲作伴奏,歐洲人的節奏主要是西班牙的典型的3/4拍與6/8拍的雙重節拍,非洲黑人的影響主要是在幾乎不變的2/4拍內加入切分音。
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出,拉丁音樂的發展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①純粹的印第安曲調,五聲音階;②印第安音樂的"混合化",產生出類似歐洲大小調的印歐混血品種;③"混合再混合",就是用非洲黑人的裝飾音和變化裝飾音使其進一步發展;④"三次混合",就是在以上的基礎上融進了現代化的樂器和製作,使其更加國際化。
1979年,格萊美頒獎晚會上出現了最佳拉丁唱片獎,後又分設各種拉丁音樂獎。從此,拉丁音樂開始遍布全球,使其真正的走向國際舞台。
拉丁節奏
從拉丁音樂的來源中我們可以明顯看到,拉丁音樂是一種以節奏為中心的流行音樂。它的節奏所具有的不僅僅是簡單的強弱規律,而是作為一種音樂的靈魂使其上升到主導地位。因此,在了解拉丁音樂的過程中,首先需要了解的就是它的節奏。下面著重介紹幾種具有代表性的拉丁節奏及風格。
桑巴(Samba)
桑巴源於巴西,它是以黑人所具有的美洲節奏為基礎,大量地溶進歐洲鏇律而產生的舞蹈音樂形式。其特徵是2/4拍,音符短促地滾動節奏。傳統桑巴可分為農村桑巴和城市桑巴兩種。農村桑巴比城市桑巴切分性強,城市桑巴節奏變化較少,但快捷、靈巧。現代歐美所流行的桑巴,於1920年左右形成於巴西的里約熱內盧。
倫巴(Rumba;Ruhmba)
倫巴,起源於非洲,19世紀初出現於古巴,於20世紀初發展並流行起來。30年代初,倫巴傳入美國及歐洲各國,同時融入爵士樂成分,使其風靡一時,倫巴的基本節奏型為:×× ×× ×× ×× ,傳入歐美後出現了 0 ×× ×× 0× 0× 的變體,並採用沙球、響棒、康加鼓等拉美打擊樂器加強節奏。傳統倫巴速度中庸,每分鐘約40至50拍,通常為4/4
拍,後來也出現快速的2/4拍的倫巴。
曼波,由倫巴與爵士樂中的搖擺樂相結合而成。形成於1940年左右,並在40至50年代風靡世界。演奏曼波音樂的樂隊一般規模較大。樂隊中有銅管、薩克斯管、鋼琴、貝司等搖滾樂隊中的常用樂器,也加入沙球、響棒、康加鼓等拉美打擊樂器。音樂的構成常以固定低音及和弦序列為基礎。
薩爾薩,一種結合了古巴黑人音樂、美國爵士樂以及南美民間音樂的舞曲音樂。40年代起源於美國,經過50至60年代的演變和發展,於70年代中期形成流行高峰。薩爾薩的節奏樂器仍以拉美打擊樂器為主,如沙球、響棒、康加鼓、邦戈鼓等。基本節奏型與曼波、恰恰相似,但薩爾薩中的一種兩小節節奏型卻獨具特色:4/4拍,× × ×× | 0 ×× 0 0 |。傳統的薩爾薩音樂,經常由一個不斷反覆的固定動機構成的曼波段落而組成。
繼倫巴、曼波等拉丁舞曲之後,恰恰於50年代中後期在歐美各國風靡一時。恰恰,源自古巴的民間音樂恰朗加斯(Charangas)。其基本節奏型是, 演奏時用沙球、響棒等拉美打擊樂器來加強最後的三個重音。
探戈,起源於古巴的哈巴涅拉(Habanera)舞,作為阿根廷音樂的代表廣為流傳。其特點為2/4拍的搖曳節奏,通常由兩個段落構成,第一段為小調式,第二段為大調式。探戈也有用吉他伴奏的歌唱形式。一般探戈的演奏樂隊由小提琴、手風琴、鋼琴、低音提琴等樂器組成,而按鈕式手風琴是探戈樂隊中不可缺少的一種樂器。它的基本節奏型是:××××× | / |。
以上介紹的六種風格,加上在爵士樂中介紹過的波薩諾瓦,作為拉丁音樂的代表,在全球範圍內引起了一股拉丁狂潮,但是除了這七種大眾性的類別之外,還有以下幾種風格也都是極具個性的拉丁音樂,如波萊羅(Bolero)、瓜拉喳(Guaracha)、哈巴涅拉、崧(Son)、瓜希拉(Guajira)、坦桑(Danzon)等。這幾種風格都來自於古巴,再加上前面的曼波、倫巴,因此古巴具有"拉丁節奏的寶庫"之稱。下面提供幾種拉丁風格的樂隊模式以供參考(例44)。
在60、70年代,有一位音樂家對拉丁音樂的傳播及發展作出過巨大的貢獻,他就是卡羅斯·桑塔納(Carlos Santana)。
桑塔納,1947年出生於墨西哥,作為一名出色的吉他演奏家,他為拉丁音樂和流行音樂(特別是搖滾樂)的結合架起了一座橋樑。他吸收了布魯斯和搖滾樂中的精華,同時又以自己獨特的表達方式和充滿拉丁韻味的吉他獨奏以示對它們的反叛。
1966年以桑塔納為核心在美國的舊金山成立了他們的樂隊,取名為"桑塔納布魯斯樂隊"(Santana Blues band)。1967年,他們開始發展拉丁音樂風格,不久將樂隊改名為"桑塔納"樂隊。1969年,他們出現在伍德斯托克搖滾音樂節上,新穎的拉丁搖滾聲音有了某些流露,同時也吸引了眾多觀眾。70年代初,"桑塔納"樂隊創造了拉丁音樂的新型節奏和鏇律,並將它們融進了搖滾樂中,桶鼓和拉美打擊樂器形成了這種聲音的核心,伴隨著鼓手提供的更複雜的節奏,使他們的音樂更受歡迎。
在以後的25年中,17位音樂家或離或進,但桑塔納卻是永恆的倡導人,他指引著樂隊的發展方向。那些年裡,桑塔納不斷地尋找新的元素及影響力,使他們的風格不受拉丁音樂的限制。70年代早期他們對爵士樂產生興趣,並將其滲透到樂隊的作品中。1973年,桑塔納與著名的爵士薩克斯管演奏家約翰·科爾特蘭合作錄製了專輯《給投降者的愛》(Love Devotion Surrender)。此後,桑塔納不斷地將搖滾樂、爵士樂和拉丁音樂相結合,使樂隊的風格更加豐富多采。
無論是隨樂隊一道錄音和演奏,還是作為一名吉他演奏家,桑塔納時刻都在追求他音樂上的興趣和個性,其理想主義的風格從未放棄。70年代後期,他暫時回到更具原始搖滾風格的音樂上,80年代又重拾對爵士樂的興趣,80年代後期,他又熱衷於像約翰·李·胡克那樣的布魯斯曲風。但是不管怎樣,桑塔納的音樂從未離開過拉丁音樂的根源,而且他的音樂演變歷程不斷地拓展著他的音樂視野和情趣。 拉丁音樂以其獨具特色的節奏動感和歷史悠久的文化背景使其倍受世界樂壇的關注,拉丁音樂家也層出不窮。近幾年流行樂壇中出現的瑞奇·馬丁(Ricky Martin)、馬克·安東尼(Marc Anthony)、安立奎·依格萊西亞斯(Enrique Iglesias)等明星都是極具個性的新生代拉丁音樂代表。
印第安因素
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1492年以前,印第安人是美洲的原住民,因此,其音樂文化成為當時美洲音樂文化的主流。1492年以後,教會音樂由耶穌會教士傳給美洲土著居民,殖民當局鎮壓土著音樂,當地的節奏、鏇律與歐洲的節奏、鏇律逐漸混合而成新的、有特色的拉丁美洲音樂形式。因此,至今,仍可在拉丁美洲的音樂中尋探出許多印第安因素。
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根據部落狀況的不同,難以一概而論,但是大致可作如下歸納:
首先,印第安人的音樂很多是和生活密切相關,與宗教、勞動、舞蹈相結合的,所以,一般說來,他們所擁有的鏇律單純而帶有獨特的表情。這種特點尤其在安第斯地帶以民歌為基礎的南美民間音樂(採用印第安的樂器和吉他來演奏)名曲《神鷹飛翔》中表現出來,沒有半音的五聲音階,以do、 re 、mi 、sol、la的五音構成的鏇律,形成獨特的風格、趣味。
其次,印第安人的音樂節奏比較單純。但是根據記載,在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前,在墨西哥,為了適應宗教性的舞蹈,已經具有了非常複雜的、由打擊樂器敲打的節奏。另外,在印第安人的傳統音樂中,沒有歐洲意義上的和聲。
再次,樂器方面,沒有弦樂器是印第安人樂器的一大特色。雖然在當今的印第安人音樂中經常採用吉他、小提琴、豎琴等弦樂器,但是這些都是16世紀以來由歐洲人帶來的,或者是接受歐洲的影響而在新大陸製造出來的。印第安人的傳統樂器是笛、奧卡里(塤)等管樂器,或者是鼓、搖響器等打擊樂器。管樂器中,最流行的是豎笛,用竹、蘆或粘土焙制,還有排簫、鼻笛等。印第安排簫,在秘魯叫安塔拉簫,在哥倫比亞叫卡帕多簫,在厄瓜多叫龍達多簫,在玻利維亞叫西克斯簫。有人將各種排簫統稱為桑波尼亞(zampona)。印第安人的打擊樂器尤其豐富多彩。常用燒空的樹幹制鼓,如墨西哥的特波納斯特爾、巴西的特羅卡諾;果殼可用作刮響器,也可用作空心搖盪器。搖盪器的統稱是馬拉卡斯。此外還有“地鼓”、叢林鼓等。印第安人通常賦予他們的笛和鼓以人性,有的屬陰,有的屬陽。例如,馬拉卡斯是陰,吉伊洛是陽。巴拿馬的古那印第安人有兩種托洛笛,其中只有一孔是陽笛,四孔是陰笛。
在中、南美洲被歐洲人征服後的頭幾個世紀裡,教會把印第安人的鼓和笛視作異教的設備而禁止使用,但是無效。土著音樂依然保存了下來,最後成為社會生活的一部分,甚至進入教堂。在中、南美洲城鄉舉行的節日或街頭慶典中,基督教和原始宗教奇異古怪地結合在一起,歐洲音樂和印第安土著音樂兩種成分並存。但是更多的情況下,是印歐混合而形成一種新的形式、體裁和風格特點。
總結說明
綜上所述,拉丁美洲音樂主要是由以上三種因素的結合而構成的。然而,最重要的是由這些因素的相互混合已經創造出了稱為“拉丁美洲”的獨特的個性,是“混血的音樂”,決不是許多文化的雜亂無章的並列,而是獲得了具有個性的新的獨創性。
正如已經述及,拉丁美洲的居民大部分是混血兒,所以,音樂上也表現了從那個社會中自然產生的生活情感。在這裡所謂的歐洲風格、非洲黑人風格,都是已經染上新大陸的色彩,獲得了新的生命。與其說是原來的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按照古代樣式被傳承下來,不如說是一方面吸收了種種影響,另一方面是作為表達生活於現實中的人們的情感,而加進了許多微妙的變化。
這三種因素的混合,如果從鏇律節奏方面來看,是可以引用尼-斯洛尼姆斯基《拉丁美洲的音樂》中的一段話來作說明的:在鏇律上,“印第安人提供基本的五聲音階模式,歐洲殖民者的影響表現在擴展音階、增加和弦上,黑人則增加了變化音的修飾。
在節拍和節奏上,印第安人堅持短句長休止,用單調的擊鼓聲作伴奏。殖民者的節奏主要是西班牙的,典型的是3/4與6/8的雙重節拍,結果在小節中央產生特徵性的交錯節奏。黑人影響是在幾乎不變的2/4拍內加入切分音。”關於這三種因素的混合過程,上書引用達古的研究成果,把拉丁美洲民間音樂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1、純粹印第安曲調,五聲音階;2、印第安音階的所謂“混血化”,結果產生類同歐洲大小調的印歐混血種音階;3、“混血再混血”,就是用非洲黑人的裝飾音和變化裝飾音使音階進一步繁複。 必須指出的是在拉丁美洲,無論是哪個國家,也無論是哪個地區,人們都自豪地誇耀:“這是人類自己的音樂。”用心地保存著固有的音樂,且十分珍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