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彼特創新理論

熊彼特創新理論

熊彼特創新理論(Schumpeter innovation theory),人們對創新概念的理解最早主要是從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角度,探討技術創新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主要代表人物是現代創新理論的提出者約瑟夫·熊彼特。創新是一種革命性變化。獨具特色的創新理論奠定了熊彼特在經濟思想發展史研究領域的獨特地位,也成為他經濟思想發展史研究的主要成就。

基本信息

簡介

熊彼特創新理論熊彼特創新理論
熊彼特以“創新理論”解釋資本主義的本質特徵,解釋資本主義發生、發展和趨於滅亡的結局,從而聞名於經濟學界,影響頗大。他在《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提出"創新理論"以後,又相繼在《經濟周期》和《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和民主主義》兩書中加以運用和發揮,形成了“創新理論”為基礎的獨特的理論體系。“創新理論”的最大特色,就是強調生產技術的革新和生產方法的變革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至高無上的作用。
熊彼特指出,每個長周期包括六個中周期,每箇中周期包括三個短周期。短周期約為40個月,中周期約為9—10年,長周期為48-60年。他以重大的創新為標誌劃分。根據創新浪潮的起伏,熊彼特把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分為三個長波:1)1787—1842年是產業革命發生和發展時期;2)1842—1897年為蒸汽鋼鐵時代;3)1898年以後為電氣、化學汽車工業時代。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許多著名的經濟學家也研究和發展了創新理論,20世紀70年代以來,門施、弗里曼、克拉克等用現代統計方法驗證熊彼特的觀點,並進一步發展創新理論,被稱為“新熊彼特主義”和“泛熊彼特主義”。進入21世紀,信息技術推動下知識社會的形成及其對創新的影響進一步被認識,科學界進一步反思對技術創新的認識,創新被認為是各創新主體、創新要素互動複雜作用下的一種複雜湧現現象,是創新生態下技術進步與套用創新的創新雙螺鏇結構共同演進的產物,關注價值實現、關注用戶參與的以人為本的創新2.0模式也成為新世紀對創新重新認識的探索和實踐。

詳解

熊彼特認為,所謂創新就是要“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式”,即“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就是要把一種從來沒有的關於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進生產體系中去,以實現對生產要素或生產條件的“新組合”;作為資本主義“靈魂”的“企業家”的職能就是實現“創新”,引進“新組合”;所謂“經濟發展”就是指整個資本主義社會不斷地實現這種“新組合”,或者說資本主義的經濟發展就是這種不斷創新的結果;而這種“新組合”的目的是獲得潛在的利潤,即最大限度地獲取超額利潤。周期性的經濟波動正是起因於創新過程的非連續性和非均衡性,不同的創新對經濟發展產生不同的影響,由此形成時間各一的經濟周期;資本主義只是經濟變動的一種形式或方法,它不可能是靜止的,也不可能永遠存在下去。當經濟進步使得創新活動本身降為“例行事物”時,企業家將隨著創新職能減弱,投資機會減少而消亡,資本主義不能再存在下去,社會將自動地、和平地進入社會主義。當然,他所理解的社會主義與馬克思恩格斯所理解的社會主義具有本質性的區別。因此,他提出,“創新”是資本主義經濟成長和發展的動力,沒有“創新”就沒有資本主義的發展。創新的五種情況:熊彼特進一步明確指出“創新”的五種情況:
(1)採用一種新的產品——也就是消費者還不熟悉的產品——或一種產品的一種新的特性。
(2)採用一種新的生產方法,也就是在有關的製造部門中尚未通過經驗檢定的方法,這種新的方法決不需要建立在科學上新的發現的基礎之上,並且,也可以存在於商業上處理一種產品的新的方式之中。
(3)開闢一個新的市場,也就是有關國家的某一製造部門以前不曾進入的市場,不管這個市場以前是否存在過。
(4)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製成品的一種新的供應來源,也不問這種來源是已經存在的,還是第一次創造出來的。
(5)實現任何一種工業的新的組織,比如造成一種壟斷地位(例如通過“托拉斯化”),或打破一種壟斷地位。
後來人們將他這一段話歸納為五個創新,依次對應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市場創新、資源配置創新、組織創新,而這裡的“組織創新”也可以看成是部分的制度創新,當然僅僅是初期的狹義的制度創新。

基本觀點

熊彼特的創新理論主要有以下幾個基本觀點:

約瑟夫·熊彼特約瑟夫·熊彼特
第一,創新是生產過程中內生的。他說:“所指的‘發展’只是經濟生活中並非從外部強加於它的,而是從內部自行發生的變化。”儘管投入的資本勞動力數量的變化,能夠導致經濟生活的變化,但這並不是唯一的經濟變化;還有另一種經濟變化,它是不能用從外部加於數據的影響來說明的,它是從體系內部發生的。這種變化是那么多的重要經濟現象的原因,所以,為它建立一種理論似乎是值得的。這種另一種經濟變化就是“創新”。
第二,創新是一種“革命性”變化。熊彼特曾作過這樣一個形象的比喻:你不管把多大數量的驛路馬車或郵車連續相加,也決不能得到一條鐵路。“而恰恰就是這種‘革命性’變化的發生,才是要涉及的問題,也就是在一種非常狹窄和正式的意義上的經濟發展的問題。”這就充分強調創新的突發性和間斷性的特點,主張對經濟發展進行“動態”性分析研究。
第三,創新同時意味著毀滅。一般說來,“新組合併不一定要由控制創新過程所代替的生產或商業過程的同一批人去執行”,即並不是驛路馬車的所有者去建築鐵路,而恰恰相反,鐵路的建築意味著對驛路馬車的否定。所以,在競爭性的經濟生活中,新組合意味著對舊組織通過競爭而加以消滅,儘管消滅的方式不同。如在完全競爭狀態下的創新和毀滅往往發生在兩個不同的經濟實體之間;而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實體的擴大,創新更多地轉化為一種經濟實體內部的自我更新。
第四,創新必須能夠創造出新的價值。熊彼特認為,先有發明,後有創新;發明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發現,而創新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套用。“只要發明還沒有得到實際上的套用,那么在經濟上就是不起作用的。”因為新工具或新方法的使用在經濟發展中起到作用,最重要的含義就是能夠創造出新的價值。把發明與創新割裂開來,有其理論自身的缺陷;但強調創新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套用,必須產生出新的經濟價值,這對於創新理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所以,這個思想為此後諸多研究創新理論的學者所繼承。
第五,創新是經濟發展的本質規定。熊彼特力圖引入創新概念以便從機制上解釋經濟發展。他認為,可以把經濟區分為“增長”與“發展”兩種情況。所謂經濟成長,如果是由人口資本的增長所導致的,並不能稱作發展。“因為它沒有產生在質上是新的現象,而只有同一種適應過程,像在自然數據中的變化一樣。”“所意指的發展是一種特殊的現象,在循環流轉中或走向均衡的趨勢中可能觀察到的完全不同。它是流轉渠道中的自發的和間斷的變化,是對均衡的干擾,它永遠在改變和代替以前存在的均衡狀態。發展理論,只不過是對這種現象和伴隨它的過程的論述。”所以,“所說的發展,可以定義為執行新的組合。”這就是說,發展是經濟循環流轉過程的中斷,也就是實現了創新,創新是發展的本質規定。
第六,創新的主體是“企業家”。熊彼特把“新組合”的實現稱之為“企業”,那么以實現這種“新組合”為職業的人們便是“企業家”。因此,企業家的核心職能不是經營或管理,而是看其是否能夠執行這種“新組合”。這個核心職能又把真正的企業家活動與其他活動區別開來。每個企業家只有當其實際上實現了某種“新組合”時才是一個名副其實的企業家。這就使得“充當一個企業家並不是一種職業,一般說也不是一種持久的狀況,所以企業家並不形成一個從專門意義上講的社會階級。”熊彼特對企業家的這種獨特的界定,其目的在於突出創新的特殊性,說明創新活動的特殊價值。但是,以能否實際實現某種“新組合”作為企業家的內在規定性,這就過於強調企業家的動態性,這不僅給研究創新主體問題帶來困難,而且在實際生活過程中也很難把握。
學術界在熊彼特創新理論的基礎上開展了進一步的研究,使創新的經濟學研究日益精緻和專門化,僅創新模型就先後出現了許多種,其代表性的模型有:技術推動模型、需求拉動模型、相互作用模型、整合模型、系統整合網路模型等,構建起技術創新、機制創新、創新雙螺鏇等理論體系,形成關於創新理論的經濟學理解。
按照熊彼特的觀點和分析,所謂創新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式,把一種從來沒有過的關於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生產體系。在熊彼特看來,作為資本主義“靈魂”的企業家的職能就是實現創新,引進新組合。所謂經濟發展就是指整個資本主義社會不斷地實現新組合。資本主義就是這種“經濟變動的一種形式或方法”,即所謂“不斷地從內部革新經濟結構”的“一種創造性的破壞過程”。
在熊彼特假定存在的一種循環運行的均衡情況下,不存在企業家,沒有創新,沒有變動和發展,企業總收入等於總支出,生產管理者所得到的只是“管理工資”,因而不產生利潤,也不存在資本和利息。只有在實現了創新的發展的情況下,才存在企業家和資本,才產生利潤和利息。這時,企業總收入超過總支出,這種餘額或剩餘就是企業家利潤,是企業家由於實現了新組合而應得的合理報酬。資本的職能是為企業家進行創新提供必要的支付手段,其所得利息便是從企業家利潤中償付的,如同對利潤的一種課稅。

理論啟示

熊彼特創新理論熊彼特創新理論
1、珍惜企業家精神,造就企業家隊伍
在熊彼特看來,創新活動之所以發生,是因為企業家的創新精神。企業家與只想賺錢的普通商人投機者不同,個人致富充其量只是他的部分動機,而最突出的動機是“個人實現”,即“企業家精神”。熊彼特認為這種“企業家精神”包括:(1)建立私人王國,(2)對勝利的熱情,(3)創造的喜悅,(4)堅強的意志。這種精神是成就優秀企業家的動力源泉,也是實現經濟發展中創造性突破的智力基礎。企業家已經成為市場經濟的最稀缺的資源,是社會的寶貴財富,它的多少是衡量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的重要指標。因此,許多發達國家和跨國公司都不惜代價、不擇手段地網羅創新型人才,而我國尚處於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選拔人才的機制還不盡公正合理,“論資排輩”、“年齡一刀切”、“恨能”、“恨富”的現象還普遍存在,對人才的制度化激勵還相當缺乏,鼓勵冒險、容忍失敗的社會氛圍還十分稀薄,所有這些都嚴重地阻礙著我國企業家的孕育、培養和造就。因此,我國今後應對這些問題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努力造就一支優秀的企業家隊伍,在多變的市場競爭中培養出獨特的創新精神,培育出更多的實力雄厚、發展前景看好的企業。
2、有秩序的進行經濟結構調整
根據熊彼特的創新理論,改變社會面貌的經濟創新是長期的、痛苦的“創造性破壞過程”,它將摧毀舊的產業,讓新的產業有崛起的空間。然而,面對這個“創造性破壞過程”,熊彼特特別指出:“試圖無限期地維持過時的行業當然沒有必要,但試圖設法避免它們一下子崩潰卻是必要的,也有必要努力把一場混亂——可能變為加重蕭條後果的中心——變成有秩序的撤退”。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觀點。在我國存在一種自由追捧“新經濟”的現象,有些人認為我國的傳統產業已經毫無希望,應該把資源集中於“新經濟”,集中於信息產業,跳過漫長的工業化階段,這是一種片面的認識。誠然,在已開發國家高科技創新浪潮的推動下,全球正在展開一輪長期的、由機器經濟轉變為信息經濟、工業經濟轉變為服務經濟的產業變革。但是,應該清醒的認識到,即使在已開發國家仍有一批傳統產業在蓬勃發展,並與新興產業相互滲透、相得益彰。從大趨勢看,“新經濟”只有與“舊經濟”融合才有堅實的基礎和廣闊的前景,在傳統經濟結構的困境中尋求突破,確實需要進行結構調整,但同時應該做到“有秩序的撤退”,注意利用信息技術,改造和提升國民經濟不可或缺的那些傳統產業的結構和素質,而不能顧此失彼,簡單拋棄傳統產業。如果進退失據,只是一窩蜂地關停,使所有傳統產業一下子崩潰,那么,滾滾的下崗失業洪流,源源不斷的低收人人群的湧現,供求總量、供求結構的嚴重失衡,必將迫使背離“創造性破壞”的初衷,變成只有破壞而沒有創造,經濟創新將被經濟崩潰所代替。
熊彼特創新理論
3、通過一系列的科技政策,建立完整的創新生態體系
技術創新活動是一根完整的鏈條,這一“創新鏈”具體包括:孵化器、公共研發平台、風險投資、圍繞創新形成的產業鏈、產權交易、市場中介、法律服務、物流平台等。完整的創新生態應該包括科技創新政策、創新鏈、創新人才、創新文化。根據國家創新體系理論中新熊彼特主義者——弗里曼提出的“政府的科學技術政策對技術創新起重要作用”,為此政府的主要職責應該是通過科技創新政策來構建一個完整的創新生態,通過這個完整的創新生態,最大限度地集聚國內外優質研發資源,形成持續創新的能力和成果。針對當前我國創新動力、創新風險、創新能力、創新融資不足的問題,政府在政策架構上需要做的有:完善促進自主創新的財政、稅收、科技開發及政府採購政策;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大力發展風險投資事業,加大對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激勵;健全創新合作機制,鼓勵中小企業與大企業進行技術戰略聯盟,實施有效的產學研合作,推進開放創新;重構為創新服務的金融體制,發展各類技術產權交易,構建支持自主創新的多層次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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