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縣法院

承德縣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審判可能判處有期徒刑及拘役、管制的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的一審案件以及被害人或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負責審判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以及二審法院發還重審的刑事案件;結合審判活動掌握全縣刑事審判工作的情況。 法庭迴避的民事案件;負責審理勞動爭議、醫療糾紛案件;審判二審法院發還重審的民事案件;總結經驗,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庭的民事審判工作。 承德縣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依法審判屬於縣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經濟糾紛、契約糾紛、經濟損害賠償的一審案件以及基層人民法庭審理確有困難的經濟糾紛案件;負責審判企業破產案件;負責審判二審法院發還重審的經濟糾紛案件;總結經驗,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庭的經濟審判工作。

承德縣法院辦公室

;組織綜合性會議;負責本院重要活動的組織實施;協調本院各部門工作和對外接待事項;負責督辦、檔案、機要、信息資料、圖書資料、檔案管理、院志及組織史資料續編、保密和辦公自動化管理等工作;
負責財務工作;審判服、車輛等專項物資裝備計畫、管理及分配;負責人民法院和審判法庭的物質建設;指導和監督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辦公設備的購置、保管、發放、維修;機關車輛購置、管理、使用、保養,駕駛員的教育管理工作;通信工作;機關房屋基建、維修工作;負責法院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承德縣法院立案庭

對本院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登記立案;對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提出的各類申請以及再審申請進行審查,認為可能有錯誤的移交審判監督庭審查處理;接待處理來信來訪;負責訴訟費收繳和司法救助工作;對本院審判、處理的各類案件進行流程管理;負責本院司法統計、報表工作;辦理上級領導機關和監督機關要查報結果的案件。

承德縣法院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可能判處有期徒刑及拘役、管制的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的一審案件以及被害人或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負責審判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以及二審法院發還重審的刑事案件;結合審判活動掌握全縣刑事審判工作的情況。總結經驗,做好對基層人民法庭刑事自訴案件的監督和指導。

承德縣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轄區內重大、疑難的一審民事案件以及基層 法庭迴避的民事案件;負責審理勞動爭議、醫療糾紛案件;審判二審法院發還重審的民事案件;總結經驗,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庭的民事審判工作。

承德縣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屬於縣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經濟糾紛、契約糾紛、經濟損害賠償的一審案件以及基層人民法庭審理確有困難的經濟糾紛案件;負責審判企業破產案件;負責審判二審法院發還重審的經濟糾紛案件;總結經驗,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庭的經濟審判工作。

承德縣法院行政庭

依法審理行政一審案件以及二審法院發還重審的行政爭議案件;負責接待行政機關的法律諮詢、行政訴訟法的宣傳;依法審查非訴行政案件;辦理行政賠償案件。

承德縣法院基層人民法庭

法院下設基層人民法庭7個。
城關人民法庭庭長:夏正貴
轄區:下板城鎮、甲山鎮、上板城鎮、八家鄉、大營子鄉、孟家院鄉
上穀人民法庭庭長:鄭玉申
轄區:上谷鄉、滿杖子鄉
三溝人民法庭庭長:張凱
轄區:三溝鎮、六溝鎮、五道河鄉、岔溝鄉、石灰窯鄉
頭溝人民法庭庭長:羅士恆
轄區:頭溝鎮、崗子鄉、兩家鄉
三家人民法庭庭長:宋玉明
轄區:三家鄉、磴上鄉
雙峰寺人民法庭庭長:王子君
轄區:高寺台鎮、倉子鄉
安匠人民法庭庭長:劉學
轄區:安匠鄉、劉杖子鄉、新杖子鄉、東小白旗鄉
基層人民法庭職責是:負責本轄區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訴訟標的額較小的經濟糾紛案件、輕微刑事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農村民調組織的業務指導,抓好基層基礎工作;負責接待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宣傳法律政策,進行法律服務,配合鄉(鎮)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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