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概述
注射液:每支4mg(1ml);8mg(2ml)。
片劑:每片4mg;8mg。
貯存
注射液應避光貯存。
性狀
本品(自甲醇中結晶)熔點231~232℃;其鹽酸二水合物為白色結晶性固體(自水/異丙醇中結晶),熔點178.5~179.5℃,性狀:注射劑,片劑.
用途:
用途一:為5-羥色胺(5-HT3)受體拮抗劑,高效鎮吐藥,有高的強度和高度的選擇性,能控制小腸及CTZ(化學受體發動中心)中受體受刺激而引起的嘔吐。用於化療和放療引起的嘔吐特別是如順鉑、達卡巴嗪、氮芥、阿黴素等導致的催吐作用的治療。無外錐體效應,可與乙醯膽鹼同時使用,止吐效果優於甲氧普安、Dompesidone、酚噻嗪及丁醯苯等。
用途二:高效止吐藥。
藥理作用
本品為一種高度選擇性的5-羥色胺3(5-HT3)受體拮抗劑,能抑制由化療和放療引起的噁心嘔吐,其作用機制目前尚不完全清楚。一般認為,化療和放療可引起小腸的嗜鉻細胞釋放5-HT3,並通過5-HT3受體引起迷走傳入神經興奮從而導致嘔吐反射,而昂丹司瓊可阻斷這一反射發生。昂丹司瓊本品不影響行為效率,無鎮靜作用,且不改變血漿催乳素水平。口服吸收迅速,單劑量8mg,tmax為1.5小時,Cmax為30ng/ml,口服生物利用度約為60%;Vd約為140L,t1/2β約3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為70%~76%。主要自肝臟代謝,代謝產物主要自糞和尿排泄,50%以內的本品以原形自尿排出。老年人由於代謝減慢,服用本品後消除半衰期延長(5小時),同時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65%);嚴重肝功能障礙患者系統清除率可顯著減少,消除半衰期可延長至15~32小時,同時口服生物利用度可接近100%。
本品是強效、高選擇性的5—HT3受體拮抗劑,有強鎮吐作用。化療藥物和放射治療可造成小腸釋放5—HT,經由5—HT3受體激活迷走神經的傳入支,觸發嘔吐反射。本品能阻斷這一反射的觸發。迷走神經傳入支的激動也可引起位於第四腦室底部Postrema區的5—HT釋放,從而經過中樞機制而加強。本品對化療、放療引起的噁心、嘔吐,系通過拮抗位於周圍和中樞神經局部的神經原的5—HT受體而發揮止吐作用。手術後噁心、嘔吐的作用機制未明,但可能類似細胞毒類致噁心、嘔吐的共同途徑而誘發。本品尚能抑制因阿片誘導的噁心,其作用機理尚不清楚。由於本品的高選擇性作用,因而不具有其他止吐藥的副作用,如錐體外系反應、過度鎮靜等。
用法用量
1.治療由化療和放療引起的噁心嘔吐
(1)成人:給藥途經和劑量應視病人情況因人而異。劑量一般為8~32mg;對可引起中度嘔吐的化療和放療,應在病人接受治療前,緩慢靜脈注射8mg;或在治療前1~2小時口服8mg,之後問隔12小時口服8mg。對可引起嚴重嘔吐的化療和放療,可於治療前緩慢靜注本品8mg,之後間隔2~4小時再緩慢靜注8mg,共2次;也可將本品加入50~100ml生理鹽水中於化療前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為15分鐘。對可能引起嚴重嘔吐的化療,也可於治療前將本品與20mg地塞米松磷酸鈉合用靜脈滴注,以增強本品的療效。對於上述療法,為避免治療後24小時出現噁心嘔吐,均應持續讓病人服藥,每次8mg,每日2次,連服5天。
(2)兒童:化療前按體表面積計算,每米2靜脈注射5mg,12小時後再口服4mg,化療後應持續給予病兒口服4mg,每日兩次,連服5天。昂丹司瓊
(3)老年人:可依成年人給藥法給藥,一般不需調整。
2.預防或治療手術後嘔吐
(1)成人:一般可於麻醉誘導同時靜脈滴注4mg,或於麻醉前1小時口服8mg,之後每隔8小時口服8mg,共2次。已出現術後噁心嘔吐時,可緩慢滴注4mg進行治療。
(2)腎衰竭病人:不需調整劑量、用藥次數或用藥途徑。
(3)肝臟衰竭病人:由於本品主要自肝臟代謝,對中度或嚴重肝功能衰竭病人每日用藥劑量不應超過8mg。 靜脈滴注時,本品在下述溶液中是穩定的(在室溫或冰櫃中可保持穩定1周):0.9%氯化鈉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複方氯化鈉注射液和10%甘露醇注射液,但本品仍應於臨用前配製。
3.對於高度催吐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鐘、化療後4小時、8小時各靜脈注射鹽酸昂丹司瓊注射液8mg,停止化療後每8小時口服鹽酸恩丹西酮片8mg,連用5天。
4.對催吐程度不太強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鐘靜脈注射鹽酸昂丹司瓊注射液8mg,以後每8小時口服鹽酸昂丹司瓊片8mg,連用5天。
5.對於放射治療引起的嘔吐:首劑須於放療前1-2小時口服片劑8mg,以後每8小時口服鹽酸昂丹司瓊片8mg,療程視放療的療程而定。
6.不良反應可有頭痛、腹部不適、便秘、口乾、皮疹,偶見支氣管哮喘或過敏反應、短暫性無症狀轉氨酶增加。上述反應輕微,無須特殊處理。偶見運動失調,癲癇發作。罕見胸痛、心律不齊、低血壓及心動過緩等。
注意事項
對腎臟損害患者,無需調整劑量、用藥次數和用藥途徑。對肝功能損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嚴重損害患者體內廓清本品的能力顯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顯著延長,因此,用藥劑量每日不應超過8mg;腹部手術後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蓋迴腸或胃擴張症狀;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劑,只能在啟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餘的溶液均應棄去;對本品與聚氯乙烯輸液袋和聚氯乙烯給藥裝置作過相容性研究,認為用聚乙烯輸液袋或Ⅰ型玻璃瓶,本藥亦有相當的穩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鈉或5%w/v葡萄糖稀釋的昂丹司瓊稀釋液表現穩定,故此認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與其他相容性輸注液混合也是穩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壓消毒。昂丹司瓊本品對動物無致畸作用,但對人類無此經驗,故應十分謹慎。懷孕期間(尤其頭3個月)除非用藥的益處大大超過可能引起的危險,否則不宜使用本品。由於本品可經乳汁分泌,故哺乳婦女服用本品時應停止哺乳。有過敏史或對本品過敏者不得使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胃腸梗阻者忌用。
不良反應
常見副作用有頭痛、頭部和上腹部發熱感、靜坐不能、腹瀉、發疹、急性張力障礙性反應、便秘等;部分病人可有短暫性氨基轉移酶升高;罕見副作用有支氣管痙攣、心動過速、胸痛、低鉀血症、心電圖改變和癲癇大發作。曾有即時過敏反應的報導。 可有頭痛、腹部不適、便秘、口乾、皮疹,偶見支氣管哮喘或過敏反應、短暫性無症狀轉氨酶增加。上述反應輕微,無須特殊處理。偶見運動失調,癲癇發作。罕見胸痛、心律不齊、低血壓及心動過緩等。
相互作用
1.沒有證據表明本品會誘導或抑制其它同時服用藥物的代謝。有專門研究表明,本品與酒精、替馬西泮、呋塞米、曲馬多及丙泊酚無相互作用。昂丹司瓊
2.對司巴丁及異喹胍代謝差的患者,對本品消除的半衰期無影響。對這類患者重複給藥後,藥物的暴露水平與正常人體無差異,故用藥劑量和用藥次數不須改變。
3.與地塞米松合用可加強止吐效果。
4.它與下列靜脈注射液相容:0.9%W/V氯化鈉靜脈輸注液(英國藥典);5%w/v葡萄糖靜脈輸注液(英國藥典);10%w/v甘露糖靜脈輸注液(英國藥典);格林氏靜脈輸注液;0.3%W/V氯化鉀與0.9%W/V葡萄糖靜脈輸注液(美國藥典);0.3%w/V氯化鉀與5%W/V葡萄糖輸注液(英國藥典)。本品只能與推薦的靜脈輸注液混合使用,作靜脈輸入的溶液應現用現配。不過,在室溫(25℃以下)螢光照射下或在冰櫃中,本品與上述靜脈輸注液混合後仍能保持穩定七天。
5.可用輸液袋或注射泵靜脈輸注本品,每小時1mg。如果本品濃度為16~160μg/ml(即分別為8mg/500ml和8mg/50ml)時,下列藥物可通過昂丹司瓊給藥裝置的Y形管來給藥;順鉑,5Fu,卡鉑,依託泊甙,環磷酸胺,多柔比星及頭孢噻甲羧肟等。
藥代動力學
口服本品約2小時左右達血漿峰濃度,其生物利用度大約為60%(老年人則更高)。口服或靜脈給藥時,本品的體內情況大致相同,其消除半衰期約3小時。老年人可能延長至5小時。藥物徹底代謝,代謝物經腎臟(75%)與肝臟(25%)排泄。血漿蛋白結合率為75%。
適應症
止吐藥。用於:①細胞毒性藥物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噁心嘔吐;②預防和治療手術後的惡性嘔吐。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在人類懷孕期間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對動物試驗研究未顯示對胚胎期、胎兒期、妊娠期、圍產期昂丹司瓊及產後期有直接或間接害處。然而,由於對動物的研究並不完全能夠預示人的反應,故不推薦人在懷孕期特別是妊娠頭3月使用本品。實驗顯示,本品可由授乳動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時暫停母乳餵養。
藥物過量
用藥過量後會出現下列現象:視覺障礙、嚴重便秘、低血壓及迷走神經節短暫二級AV阻滯。這些現象可得到完全糾正。對本品無特異的解毒藥,當懷疑用藥過量時,應適當地採取對症療法和支持療法。不推薦用吐根治療本品用藥過量,因為患者會因本品自身具有的止吐作用,而不反應。
暴利價格
輿論劍指蘆筍片下架,但是創造1300%利潤率的蘆筍片絕非獨孤求敗,有媒體在刊載發改委相關舉措的同時,就配發了另外一種藥的相關情況——恩丹西酮,也是和治療癌症有關,也是同樣令人驚嘆的暴利。
有國家正式批號的恩丹西酮原料藥,每公斤的市場價為6萬元,可以分裝12萬5000支,8毫克的針劑,平均每支的原料成本不足一元,加上包裝及工資、管理等費用,成本也不到四元,而在醫院的零售價卻是每支80到90元。
在陝西省物價局的網站上,輸入恩丹西酮,就可以清楚地查到一支恩丹西酮的最高零售價為84.80元。也就是說,如果以出廠價為基準計算,這個藥的利潤率高達2000%左右,比此前曝光的蘆筍片還要暴利。
問題影響
如此低的成本,為什麼其價格會虛高到令人咋舌呢,山東大學衛生管理與政策研究中心專家成剛說:“藥品定價的基礎應該是生產成本,但現在藥價與成本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而是按照市場需求確定藥價,定價者更多考慮的是市場需求量、需求者的承受能力、同類產品競爭的情況等。”專家分析認為,在我國,大部分藥品都有幾種可替代產品。與普通商品的市場競爭大打價格戰相反,藥品的市場競爭方式是逆向定價,競爭越是激烈,越得提高價格。原因在於藥品既是商品,又不是普通意義的商品,其終端用戶沒有自主選擇權,採用與否的決定者與付費者不同,患者是被動接受醫生建議。只要打通醫生這一環節,藥品就有市場。
為了使醫生更多地使用自己的藥品,在可替代藥品眾多的情況下,藥廠給出的回扣高低就成了影響醫生開處方的一個重要因素,只有“高定價”才有“高回扣”的可能。據業內人士估計,醫生回扣部分占藥品零售價的20%左右。
專家認為,目前我國藥品價格形成的整個鏈條都有問題,光解決哪個環節解決不了根本問題,除非建立起完善的國家補償機制,使醫院不再依賴於藥品收入。目前正在推進的醫改,其中就有建立國家補償機制的內容。相信隨著國家補償的逐步到位以及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推行,藥價虛高問題會逐步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