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指個體從出生到死亡的有規律的心理變化。在個體的一生中,其心理過程和個性特點不斷變化。但是,並不是所有的變化都可以叫做心理發展。例如,身體一時有病或疲勞而引起的心理上的偶然變化,就不能稱之為心理發展,只有在個體身上發生的那種有規律的心理變化,才能稱之為心理發展。概述
個體的心理發展,同時包含著兩種相反的心理變化過程,即前進上升的變化和衰退下降的變化。在不同的年齡階段上,可能兩種之間某種變化占優勢,如在成年期以前,前進上升的變化占優勢,而到了老年,則衰退下降的變化占優勢。心理發展的問題,自古以來就引起了人們的注意。但在19世紀末以前,有關的論述大都是哲學家和社會歷史學家提出來的。這些論述主要圍繞兩個問題:①個體知識的起源問題,是生而知之還是學而知之?②個體道德的本性問題,是性本善還是性本惡?對這兩個問題持不同觀點的人們,還各自提出了與自己觀點相應的教育方面的主張。自19世紀末以來,對個體心理發展開始了科學研究。1882年,德國心理學家W.T.普雷耶根據對自己孩子的系統觀察和實驗的資料,出版了《兒童的心靈》一書。此書被認為是心理學史上第一部研究兒童心理發展的比較有系統的科學著作。個體心理發展在研究的初期,興趣僅集中於兒童。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轉向大量研究青年,而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才逐漸注意到研究成年人和老年人。西方關於心理發展的理論很多,其中主要的有心理分析理論、認知—結構理論、刺激—反應的聯結理論等(見心理發展理論)。
個體心理發展與種繫心理髮展
科學已經證明,動物有機體在進化過程中,隨著它們與環境相互作用、即活動的發展,動物心理就由感覺階段發展到知覺階段,最後發展到思維萌芽階段。具有思維萌芽的古代類人猿的一支,由於勞動和語言的作用,就逐漸轉變成為具有抽象思維能力的、具有意識的人類。人及其意識在形成以後的一、二百萬年間,由於社會生產方式的發展,階級鬥爭的進行,科學技術的進步,人類心理不斷地向前發展;反過來,人類心理的發展又推動實踐的前進,改造客觀世界和人的自身,創造出日益進步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並改善人體的結構和機能。K.馬克思說:“勞動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的過程。人自身作為一種自然力與自然物質相對立。為了在對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質,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頭和手運動起來。當他通過這種運動作用於他身外的自然並改變自然時,也就同時改變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著的潛力發揮出來,並且使這種力的活動受他自己控制。”但是,人類心理發展即寓於個體心理發展之中,它是迄今萬千世代無數個體心理發展的累積。人類心理發展不可能抽象地進行。它只能通過人類的實體、即個體的心理發展而發展。而個體心理發展也不可能脫離種繫心理髮展,任何新一代個體的心理發展,都以種繫心理髮展為基礎。個體通過遺傳獲得人類種系發展所形成的身體結構和機能,又通過生活、學習、實踐,在社會環境和教育的作用下,掌握人類種繫心理髮展所創造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個體的心理正是在這個活動過程中得到發展的(見遺傳與心理發展、環境與心理發展、教育與心理發展)。
心理發展與生理成長
發展與成長雖然經常混用,但嚴格說來二者有所區別,成長是指個體生理上的變化,而發展則指個體心理上的變化。然而,這兩種變化有密切的關係。在個體的一生中,整個身體所有的系統、組織、器官的結構和機能,有一個生長、成熟、衰退的變化過程。個體生理上的成長,沿著由頭至尾、由軀幹至四肢的方向進行。個體的形態與身體各部分比例的改變有力地表明了這一點。(見圖) 身體是人的物質實體,腦是心理的器官。所以,生理上的、特別是腦和神經系統的成長變化,對於心理的發展有重大影響。兒童腦的成長很快,腦量增長十分迅速。個體出生時,其腦量只及成人的四分之一,九個月時為成人的二分之一,到兩周歲就已達到成人的四分之三,而到七歲時則已是成人腦量的十分之九了。個體生理成長為其心理發展提供了物質前提。隨著兒童的身體特別是腦的成長,他們的學習、記憶、思維的能力就日益增進,其興趣、態度等亦在不斷變化。
心理發展的動力
個體的心理是在其生活、活動、實踐中,即在人與周圍環境的相互作用中發展的。客觀的生活環境和教育是心理發展的必要條件,但外界環境和教育的影響不能機械地、直接地決定心理的發展,它們是在人的積極活動中,通過主體的內部條件而起作用的。唯物辯證法認為,發展是在對立面的統一和鬥爭;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心理發展同所有事物的發展一樣,它的根本動力是其特殊矛盾、內部矛盾。但是,由於心理現象的特殊複雜性,在什麼是心理的內部矛盾的問題上,則有不同的看法。蘇聯一些心理學家,如Г.С.科斯秋克等從發展是對立面的統一的原理出發,認為:兒童心理發展的動力是特殊的,這個過程不能直接地從外在環境和教育的影響中引導出來,好像行為主義的代表者們所做的那樣。環境和教育是兒童心理發展的必要條件,其心理發展的源泉則是他們所固有的內部矛盾。產生於兒童生活中、他的活動中、他和周圍社會環境的相互關係中的內部矛盾,即由社會和教育向兒童提出的要求所引起的新的需要和兒童已有的心理發展水平之間的矛盾,是這個發展的原動力。而另一些人則認為:談論兒童心理發展具有自己的“內在規律”,就會掩蓋心理發展的外部和內部條件的統一,從而會容許對心理規律作非決定論的解釋。中國的心理學家在討論中,有的觀點是共同的,如:個體的心理是在其生活、活動、實踐中,即在其與客觀現實的相互作用中發展的;環境和教育是心理發展的必要條件,是外因;心理發展的動力是心理的特殊矛盾、內部矛盾。但是,在什麼是心理的內部矛盾上,則有幾種看法:①客觀過程的矛盾反映到人的頭腦中所構成的意識的矛盾運動是人的心理發展的內部矛盾,它作為根本的動力推動人的心理的發展;②認知與應動的矛盾,是心理的內部矛盾,決定著心理實質,它是心理發展的內因、根據,是根本的動力;③對當前社會的需要和要求的反映與主體當時的內部狀態之間的矛盾,是心理發展的內部矛盾;④在實踐中,由於主客觀矛盾而在人腦中產生的客觀過程的反映和主觀內部狀態之間的矛盾是人的心理現象中的內部矛盾或特殊矛盾,這個矛盾是兒童心理不斷向前發展的根據或動力。⑤在兒童主體和客觀事物相互作用的過程中,亦即在兒童不斷積極活動的過程中,社會和教育向兒童提出的要求所引起的新的需要和兒童已有的心理水平或心理狀態之間的矛盾,是兒童心理發展的內因或內部矛盾。對這個問題尚待心理學界進一步研究和探討。
一般特點
心理發展是有客觀規律的,它是通過量變而達到質變的過程;是從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到高級、新質否定舊質的過程;是矛盾著的對立面又統一又鬥爭的過程。個體心理發展表現出一些帶普遍性的特點,概括起來有以下幾點:
①心理發展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每一心理過程和個性特點都逐漸地、持續地發展著,由較低水平到較高水平。
②心理發展有一定的順序性,即整個心理的發展有一定的順序,個別心理過程和個性特點的發展也有一定的順序。如兒童的思維總是從具體思維發展到抽象思維。
③心理發展過程呈現出許多階段,前後相鄰的階段有規律地更替著,前一階段為後一階段準備了條件,從而有規律地過渡到下一階段。
④各個心理過程和個性特點的發展速度不完全一樣,它們達到成熟的時期也各不相同。如感知覺、機械記憶等早在少年期之前就已發展到相當水平,而邏輯思維則需至青年期才有相當程度的發展。
⑤心理的各個方面的發展是相互聯繫和相互制約的,如兒童知覺的發展是記憶發展的前提,而記憶的發展又反過來影響知覺的發展。知覺為思維提供具體的直觀材料,這是思維發展的基礎,而思維的發展又完善了知覺,使之成為有目的的觀察。
⑥心理發展有明顯的個別差異。由於人們的環境和教育條件不盡相同,遺傳素質也有差異,所從事的活動也不一樣,心理發展的速度和心理各個方面的發展情況也是因人而異的。這就造成了同一年齡階段上的不同兒童在心理上的差異。
階段
可以將個體心理發展分為八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