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概況
作品名稱:復多爾袞書
創作年代:明代
作者:史可法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
大明國督師、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史可法頓首謹啟大清國攝政王殿下:
南中向接好音(1),法隨遣使問訊(2)吳大將軍,未敢遽通左右(3),非委隆誼於草莽也(4),誠以大夫無私交(5),《春秋》之義。今倥傯(6)之際,忽奉琬琰之章(7),真不啻(8)從天而降也。循讀再三(9),殷殷致意(10)。若以“逆賊”尚稽天討(11),煩貴國(12)憂,法且感且愧(13)。懼左右不察,謂南中臣民偷安江左(14),竟忘君父之仇,敬為貴國一詳陳之。
我大行皇帝(15)敬天法祖(16),勤政愛民,真堯舜之主(17)也。以庸臣誤國,致有三月十九日之事(18)。法待罪面樞(19),救援莫及,師次淮上(20),凶問(21)遂來,地坼天崩(22),山枯海泣(23)。嗟乎!人孰(24)無君,雖肆法於市朝(25),以為泄泄者(26)之戒,亦奚足謝(27)先皇帝於地下哉!
爾時(28)南中臣民,襄助慟如喪考妣(29),無不拊膺(30)切齒,欲悉東南之甲(31),立翦(32)凶仇。而二三老臣(33),謂國破家亡,宗社為重(34)相與迎立今上(35),以系中外之心(36)。今上非他,神宗(37)之孫,光宗猶子(38),而大行皇帝之兄也。名正言順,天與人歸(39)。五月朔日(40)駕臨南都,萬姓夾道歡呼,聲聞數里。群臣勸進(41),今上悲不自勝(42),讓再讓三,僅允監國(43)。迨臣民伏闕(44)屢請,始以十五日正位(45)南都。從前鳳集河清(46),瑞應(47)非一,即告廟之日,紫氣如蓋(48),祝文升霄(49),萬目共瞻(50),欣傳盛事。大江湧出枏梓數十萬章(51),助修宮殿,豈非天意也哉!越(52)數日,遂命法視師(53)江北,刻日西征。忽傳我大將軍吳三桂借兵貴國,破走逆賊,為我先皇帝發喪成禮,掃汪宮闕,扶輯群黎(54),且罷薙髮之令(55),示不忘本朝。此等舉動,振古鑠今(56),凡為大明臣子,無不長跑北向(57),頂禮加額(58),豈但如明諭(59)所云“感民圖報”已乎!謹於八月,繕治筐篚(60),遣使犒師,兼欲請命鴻裁(61),連兵西討。是以王師即發,複次江淮,乃辱明誨(62),引《春秋》大義來相詰責,善哉言乎!推而言之,然此文為列國君薨(63),世子(64)應立,有賊未討,不忍死其君者(65)立說耳!若夫天下共主,身殉社稷,青宮(66)皇子,慘變非常(67),而猶拘牽不即位之文(68),坐昧大一統之義(69),中原鼎沸(70),倉卒(71)出師,將何以維繫(72)人心,號召忠義?紫陽《綱目》,踵事《春秋》(73),其間特書(74),如莽移漢鼎,光武中興(75);來丕廢山陽,昭烈踐祚(76);懷愍亡國,晉元嗣基(77);徽欽蒙塵,宋高纘統(78)。是皆於國讎未翦之日,亟正位號(79),《綱目》未嘗斥為自立,率皆以正統予之(80)。甚至如玄完幸蜀,太子即位靈武(81),議者疵之(82),亦未嘗不許以行權(83),幸其光復舊物也(84)。
本朝傳世十六(85),正統相承(86),自治冠帶族(87),繼絕存亡(88),仁風遐被(89)。貴國昔在先朝(90),夙膺封號(91),後以小人構釁(92),致啟兵端(93),先帝深痛疾之,鏇加誅戮(94),此展下所知也。今痛心本朝之難,驅除亂逆,可謂大義復著於《春秋》矣,若我國運中微,一旦視同割據,轉欲移師東下(95),而以前導命元兇(96),義利兼收,恩仇倏忽(97),獎亂賊而長寇讎(98),此不惟孤本朝借力復仇之心(99),亦甚違殿下仗義扶危之初志矣(100),昔契丹和宋,止歲輸以金繒(101);回紇助唐(102),原不利其土地。況貴國篤念世好,兵以義動,萬代瞻仰(103),在此一舉。若仡乘我蒙難,棄好崇仇(104),規此幅員(105),為德不卒(106),是以義始,而以利終,為賊人所竊笑也。貴國豈其然乎(107)!
往者(108),先帝軫念潢池(109)不忍盡戮,剿撫互用(110),貽誤至今。今天上天縱英武(111),刻刻以復仇為念,廟常(112)之上,和衷體國(113);介冑(114)之士,飲泣枕戈;忠義兵民,願為國死。竊以為天亡“逆闖”,當不越於斯時矣(115)。語曰:“樹德務滋,隊惡務盡(116)”今“逆賊”未伏天誅(117),諜知卷土西秦(118),方圖報復。此不獨本朝不共戴天之恨(119),抑亦(120)貴國除惡未盡之憂。伏乞(121)堅同仇之誼,全始終之德(122),合師進討,問罪秦中(123),共梟(124)“逆賊”之頭,以泄敷天之忿(125)。則貴國義問(126),照耀千秋,本朝圖圖報,惟力是視(127)。從此兩國世通盟好,傳之無窮,不亦休乎(128)?至牛耳之盟(129),本朝使臣,久已在道,不日抵燕,奉盤盂從事矣(130)。法北望陵廟,無涕可揮(131),身蹈大戮(132),罪應萬死。所以不即從先帝於地下者,實為社稷之故,傳曰:“竭股肱之力,繼之以忠貞(133)。”法處今日,鞠躬致命(134)克盡臣節而已(135),即日獎率三軍(136),長驅渡河,以窮狐兔之窟(137),光復神州(138),以報今上及大行皇帝之恩。貴國即有他命(139),弗敢與聞(140),惟殿下實昭鑒之(141)!
作品注釋
(1)南中——南方。向——以前。好音——指吳三桂借清兵打敗李自成的訊息。
(2)問訊——問候,致意。
(3)遽(據jù)——急於。左右——原意是身邊的工作人員,書信中作為對方的尊稱,表示不敢直接向對方本人陳述,請左右轉達。
(4)委——棄。草莽——草野。
(5)大夫無私交——諸候國的大夫不應該和異國的大夫建立私交,以免因私人感情而妨礙國事。
(6)倥傯(總zǒng)——倉促,繁忙。
(7)琬琰(宛言wǎnyǎn)——琬圭和琰圭,本為兩種精美的玉器,這裡用以比喻文章之美。章——指來信。
(8)不啻(翅chì)——如同。
(9)犢讀再三——反覆閱讀的意思。
(10)殷殷——懇切。致意——表示(寫信人的)心意。
(11)稽——遲遲沒有受到。天討——原指帝王代天懲罰。
(12)貴國——指清朝。
(13)且感且愧——又感激又慚愧,因自己沒有力量,不得不靠別人。
(14)江左——江南。
(15)大行皇帝——先帝,專指初死的皇帝。大行,去了不回來的意思。
(16)法祖——師法祖先。
(17)堯舜之主——像堯舜奸末聖明的君主。
(18)三月十九日之事——指李自成破京師,明思宗自殺。
(19)待罪——供職的謙稱。南樞——因史可法當時加任東閣大學士,位居南都樞要,故稱。
(20)師次淮上——軍隊剛到淮河邊上。次,停留。這句話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史可法“誓師勤王,師次浦口”,得到京師城破的訊息,便回南京去磋商建立政權了。
(21)凶問——指明思宗死訊。
(22)地坼(徹chè)天崩——地裂天坍,形容得到訊息時精神受到極大震動的樣子。
(23)山枯海泣——形容悲痛的深切。
(24)孰——哪一個。
(25)肆——殺人後把屍體陳列示眾。市朝——人眾會集的地方。
(26)泄泄(移yì)者——遲緩誤事的人。
(27)奚足——怎么夠……。謝——認罪、謝罪。
(28)爾時——那時候。
(29)慟(痛tòng)——痛哭。考妣——父母死後的稱呼。
(30)拊膺(英yīng)切齒——拍胸咬牙。表示悲痛到了極點。
(31)悉——這裡是儘其所有的意思。甲——軍隊。
(32)翦——全部消滅。
(33)二三老臣指南京兵部侍郎兼管禮部事呂大器、都御史張慎言、詹事姜曰廣及馬士英等。這裡的二三是虛指,猶言幾個。
(34)宗社為重——應該以宗廟、社稷為重。宗廟社稷即封建國家的代稱。
(35)相與——共同。今上——現在的皇帝,指弘光帝。
(36)系——聯結。中外——中央和地方。全句意思是:有了個政權,才能使人心安定。
(37)神宗——萬曆帝,名朱翊鈞,1572—1620年在位。
(38)光宗——神宗太子朱常洛,1620年即位,年號泰昌,在位一個月病死。
(39)天與——上天讚許。人歸——人心擁護。
(40)朔日——陰曆初一日。
(41)勸進——意為經過臣下勸說才登帝位。
(42)悲不自勝(shēng)——悲痛得(身體)經受不起了。
(43)監國——代理皇帝職務。朱由嵩於五月初三稱監國,過了十二天,即位稱帝。
(44)迨(代dài)——等到。闕(guè)——宮殿、陵墓前面的高建築,這裡指宮門。
(45)正位——即位。
(46)鳳集河清——古代以鳳鳥出現和黃河變清算做吉兆。這是附會之辭。鳳本是傳說中的鳥;黃河局部暫變清,偶或有之,也和人事無關。集,鳥在樹上棲息。
(47)瑞應——吉祥的徵兆。
(48)紫氣——古代有種迷信叫望氣,根據望見的氣決定吉凶。紫氣是吉祥的氣。蓋——覆蓋物叫蓋,車篷、雨傘等都可叫蓋。
(49)祝文升霄——告天的奏章燒化後被風吹上雲霄。古人認為這是天帝接受祝文的吉兆。或者是風湊巧把灰吹得較高,或者完全是粉飾的話。
(50)瞻——望。
(51)相梓(nánzǐ)——均樹名。枏(即楠)木有香氣,梓木輕軟不易朽爛。章——大木材。這裡作量詞用,數十萬章即數十萬根。這些話,前人也認為是不經之談。
(52)越——過了。
(53)視師——督師。
(54)輯——和睦。黎——即黎民。黎本義是眾多。全句意思即安民。
(55)剃(剃tì)發之令——滿族習慣,剃去前半部頭髮,後半部削髮垂辮,與漢族把全部頭髮束起的不同。清軍勢力所到,都下令剃髮。多爾袞應吳三桂的要求,引兵入關,宣布“除剃髮外,秋毫無犯”;同月,又宣布暫停,“照舊束髮,悉聽其便。”次年,滅弘光政權,就下剃髮易服之令,雷厲風行,“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
(56)振古鑠(朔shuò)今——為古今所未見的意思。鑠,光輝美盛。
(57)長跪——即跪。古舊地席地而坐,跪在地上,把臀部放到腳跟上,就算坐了。伸直腰股,就叫長跪。北向——尊貴者坐北朝南,卑賤者在南面向北行禮。
(58)頂禮、把頭、兩插、兩足俯伏在地。加額——以手加額,表示慶幸。
(59)明諭——指多爾袞《致史可法書》。
(60)繕(善shàn)治——整治。筐篚(fěi)——都是盛物的竹器,約為一詞,即薄禮之意。
(61)鴻裁——鴻裁原指文章體制宏偉。這裡和“請命”連線,即請尊意決定之意。鴻,盛大。裁,裁決。
(62)辱——承蒙。明誨(諱huì)——英明的教導。
(63)甍(轟hōng)——諸侯死叫甍。
(64)世子——諸侯的嫡長子。
(65)不忍死其君者——感情上不願意承認國君已死的人。
(66)青宮皇子——即太子。太子住東宮,古時認為東方屬木,木色屬青。
(67)慘變非常——據《明史》記載,思宗太子慈烺及定王慈炯、永王慈炤,皆於京師陷後,不知所終。(68)拘(jū)牽不即位之文——被“有賊不討,不得書即位”的說法束縛住。
(69)坐昧(mèi)——恰恰違反了。坐,徒然;昧,不明。大一統之義——《春秋》的第一句是“(隱公)元年,王正月”。《公羊傳》說:“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後人因以大一統為《春秋》最首要的主旨。大,重視,尊重。
(70)鼎沸——以鼎中湯水沸騰的狀態比喻天下大亂。鼎在商周時是炊器。
(71)倉卒(促cù)——匆匆忙忙地。
(72)維繫——維持結納。
(73)紫陽——指宋代朱熹。紫陽本來是堂名,後來成為朱熹的別稱。《綱目》——朱熹編的《通鑑綱目》。踵事《春秋》——繼承《春秋》的筆法。踵,指跟著前人的腳跡走,即繼承、效法的意思。
(74)特書——大書特書,重點突出的意思。
(75)莽移漢鼎,光武中興——王莽是西漢末年的宰相,他奪了劉家的天下。這裡的鼎是王朝的重器。相傳夏禹鑄九鼎,三代相傳,春秋時楚莊王出兵過洛陽(東周都城),問鼎的輕重,暗示想取而代之。後來以“鼎”或“鼎祚”做國運的供稱。光武即東漢的開國皇帝劉秀。他參加反王莽的綠林軍,推翻王莽,再消滅起義軍和割據者,重建漢朝,所以叫中興。
(76)不廢山陽,昭烈路祚(zuò)曹丕廢漢獻帝,封獻帝為山陽公。劉備乘此機會,在成都稱帝,是為蜀漢烈帝。祚,皇位。朱熹《綱目》的三國部分,根據蜀漢的年號紀年,與司馬光《資治通鑑》根據曹魏年號紀年者不同。
(77)懷愍亡國,亞元嗣基——懷、愍是丁晉亡國時的兩個皇帝。311年(懷帝司馬熾永嘉五年),漢劉曜(匈奴族)破洛陽,俘懷帝,愍帝司馬鄴在長安繼位,316年(建興四年),齊曜又破長安,愍帝被俘。二帝後來均被囚。317年元帝司馬刀與司馬睿在南方重建政權,是為東晉。
(78)徽欽蒙塵,宋高纘(zuǎn)統——1125年(宋徽宗趙佶宣和七年),金兵攻宋,徽宗傳位給兒子欽宗趙桓。1127年(靖康二年)。二帝同被金兵擄去,史稱“徽欽蒙塵”。蒙塵,指帝王遭難流亡在外,蒙受風塵。宋高宗趙檭也是徽宗的兒子,原封康王,他重建了政權,纘,繼承。/統,一脈相承的系統,這裡指王朝總遞傳。
(79)亟(即jí)——正位號——馬上正式即位為帝。亟,立即。
(80)率(帥shuài)——都。以正統予之——指在《綱目》上用他們的年號紀年,承認他們是正統,不是所謂的“僭(jiàn)偽“。
(81)玄宗幸蜀,太子即位靈武——755年(唐玄宗李隆基天寶十四年),安史之亂爆發。次年,他逃往四川。太子李亨留下拒敵,他到靈武自立為帝,是為肅宗。幸,帝王駕臨其地的意思。
(82)議者疵之——論史者都批評他。疵,缺點錯誤。
(83)許以行權——造成他能夠變通辦法。權,指不合正理而能解決問題的權宜之計。
(84)幸——慶幸。光復舊物——恢復原來的王朝。
(85)本朝傳世十六——明朝從太祖朱元璋到思宗朱由檢共十六帝。
(86)正統相承——世世代代為天下共主的意思。所謂正統,據北宋歐陽修的解釋:“夫居天下之正,合天下於一,斯正統矣。“(《正統論》)
(87)冠帶之族——指官吏、士大夫。冠帶本為帽子和腰帶,後專指統治階級的裝束後又用作統治階級的代稱。
(88)繼絕存亡——指繼承與滅亡。
(89)仁風遐(霞xiā)——被仁愛之風使遠方的人都能受到。遐,遠。
(90)先朝——指自崇禎帝以上的明代各朝。
(91)夙(速sù)膺封號——一向受到封號。1403年(明代永樂元年),女真(滿)族首領阿哈出為建州衛指揮使,以後世襲其職。後金(清)太祖努爾哈赤本人不僅襲封為建州衛指揮使,而且還升為建州衛都督僉事,加大都督,封龍虎將軍。夙,素常。膺,受。
(92)小人構釁(xìn)——壞人挑起事端。按明清間的戰爭其實是努爾哈赤發動的。這裡指1619年(萬曆四十七年)楊鎬率四路大軍攻金大敗一事。楊鎬敗後下獄,於1629年(崇禎二年)被殺。楊鎬無能誤國,但並非“小人”;攻金原因是後金先攻陷撫順等地,談不上”構釁“。史可法是因為不與”角口“,尋求妥協,不得已而這樣說的。
(93)致啟兵端——以致引起戰爭。端,緣由。
(94)鏇加誅戮——後來就把他(楊鎬)殺了。殿下——對太子、親王的尊稱。多爾袞這時已封親王。
(95)轉欲——反而要。東下——實為南下。
(96)以前導命元兇——命首要的兇犯做前對頂角,指多爾袞《致史可法書》中所說:“且擬釋彼重誅,命為前導。“
(97)恩仇倏(shū)忽——轉眼之間把恩仇顛倒過來。
(98)獎亂賊而長寇讎——鼓勵好那些作亂造反的人。
(99)孤——孤負,同“辜負”。全句意思是:本朝原來致力復仇,感到很滿意,現在情形如此,大失所望。
(100)從“若乘我國運中微”至此,《東華錄》中刪去。
(101)契丹和宋,止歲輸以金繒——1004年(宋真宗景德元年),遼(契丹)攻宋至澶州(今河南省濮陽縣)。宋與遼講和,由宋每年輸遼歲幣銀十萬兩、絹十萬匹。繒。古代絲織品總稱。
(102)回紇(hé)——我國古代少數民族,唐代時活動在鄂爾渾河一帶。曾出兵助唐,平定安史之亂。
(103)瞻仰——仰望,表示尊敬、崇拜。
(104)崇仇——增長惡感。
(105)規——打算,這裡是企圖奪取的意思。幅員——幅指寬度,原指周圍,合起來指疆域。
(106)為德不卒——做好事不做到底。
(107)豈能然乎——難道會這樣么?
(108)往者——以前。
(109)軫(診zhěn)念——關懷,體諒。潢池——《漢書·循吏傳·龔遂》:“海瀕遐遠,不沾聖化,其民困於饑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於潢池中耳。”後因以“潢池弄兵”謂叛亂,造反。
(110)剿撫互用——用軍事鎮壓和招降兩手。崇禎皇帝時有此情形,但單用軍事鎮壓,也無法消滅起義軍。史可法說因此而貽誤至今,不過是對多爾袞說幾句裝裝門面的話。
(111)天縱英武——即天賦武。這也是裝面子的話。天縱,天所給予的。
(112)廟堂——指政府。
(113)和衷體國——團結一致,共謀國事。這也不符合事實,但是對敵方不能不這樣講。
(114)介冑(宙zhòu)——甲和盔。
(115)當不越於斯時矣——一定不會晚於這時候了。
(116)語曰——俗語,常言說。樹德務滋,除惡務盡——立德務求其多,除惡務求徹底。務,必須。
(117)未伏天誅——意為還沒有被殺。
(118)卷土西秦——在陝西準備捲土重來。西秦,陝西一帶原是古秦國舊地,又因地在我國西部,故稱。
(119)不共戴天之恨——指明朝與李自成起義軍有極深的仇恨。
(120)抑亦——而且也是。
(121)伏乞——伏地而求,表示尊敬之意。伏,伏地。
(122)全始終之德——有始有終地把好事做全。
(123)問罪——宣布對方罪過,加以討伐。秦中——指陝西中部一帶的地域。
(124)梟(消xiāo)——指斬首示眾。
(125)敷(夫fū)天之忿——形容忿恨極大。敷天,鋪天。
(126)義問——仗義的名聲。
(127)惟力是視——盡力量辦事。
(128)不亦休乎——豈不好呢?休,美好。
(129)牛耳之盟——古代盟會時割牛耳取血,主盟者執牛耳。
(130)奉盤盂從事——捧著結盟時放牲血的盤盂。古代歃血為盟,把割排耳取得的血(有時也用其他動物的血)含在口中(一說塗在唇上)。明清時早已不有這類儀式了,這裡借指派人北上訂約。
(131)陵廟——指明朝的皇陵和宗廟。無涕可揮——哭者哭不出了,表示悲痛很深。
(132)身蹈大戮(錄lù)——身犯該殺的罪。指史可法身為重臣,不能報國殉主。
(133)股肱(工gōng)——帝王得力的助手。肱,手臂,從肩到腕的部分。兩句意為盡忠竭力,見《左傳·僖公九年》。
(134)鞠躬——彎著身子,表示恭敬謹慎。致命——實即“盡瘁”之意。致,盡。
(135)克盡——能夠盡到。按《東華錄》在“法處今日”以下,作“致命遂志。克盡臣節,報以報也”。從“即日……”到“弗敢與聞”,全冊。
(136)獎率三軍——率領全軍。出兵時要鼓舞士氣,故用獎字,即勸勉之意。
(137)窮……之窟——肅清……的巢穴。
(138)神州——中國的別稱。這兩句不僅指鎮壓起義軍,也暗示要驅逐清軍,收復北方土地。
(139)他命——其他的命令,指招降而言。
(140)弗敢與聞——聽也不敢聽,即堅決拒絕,不過用了字面上比較委婉的句子。與,原為參預的意思。
作品譯文
大明國督師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史可法頓首謹啟大清國攝政王殿下:
前一時,在南方聽到了好訊息,可法隨即派遣使者去向吳大將軍問候,不敢貿然向殿下致意。並不是將殿下的情誼擱在一旁,只因為大夫之間不能有私交,是《春秋》大義。現在國務繁忙之際,忽接殿下的華章,真象是從天而降。大函已反覆拜讀,其中情意懇切。講到“逆賊”還遲遲不能討伐擊潰,使貴國為此而煩惱,可法是既感激,又慚愧。只恐殿下的左右不明真情,說南方的大臣與百姓偷安於江南,竟然忘卻皇室的仇敵,因此,可法特地向貴國詳細陳述一下情況。
我們的先皇帝敬畏天神,遵守祖先法制,勤於政事,熱愛百姓,真是堯舜一樣的聖君。只因臣下昏庸而誤了國事,以致發生了三月十九日的慘變。可法位居南都要職,不及帶兵北上救援,軍隊剛抵淮河邊上,已收到先皇帝殉國的凶訊。可法得此訊息,真如天塌地裂,無限震驚,無限悲痛。唉呀!哪個人沒有君王呢!就是把可法在街市上砍首示眾,作為耽誤救援君王的臣子的榜樣,也怎么能讓地下的先皇帝原宥我滔天的大罪啊!
那時候南方的臣子百姓,聽到凶訊,人人哀傷痛哭,猶如喪失了父母,莫不捶胸切齒,要求傾東南的軍隊,立即去殲滅萬惡的敵人。但是幾位老臣,說際此國破家亡之時,應以國家為重,共同商議迎立當今的皇上,以使內外人心安定。當今的皇上不是別人,是神宗之孫,光宗之侄,先皇帝之兄。名正言順,天神所讚許,人心所歸向。五月初一,大駕到臨南都,百姓夾道歡呼,聲聞數里。群臣勸請皇上登位,皇上悲痛萬分,一再謙讓,只答應稱“監國”。群臣百姓齊集宮門,反覆跪請,方於十五日在南都即位。在此之前,鳳鳥飛集,黃河水清,吉祥徵兆不止一件。在祝告祖廟那天,空中出現如傘一樣的紫雲,祝文燒化即飛升上天,眾目共睹,人人歡欣,傳為喜訊。大江上湧出楠木梓木幾十萬根,用以修造宮殿,這難道不是天意么!幾天之後,就命令可法督師江北,限期西征。忽然訊息傳來,說是我國大將軍吳三桂向貴國借兵,攻進京都,趕走了反叛的匪徒,又為我先皇帝按禮節發喪,清除宮庭里叛徒的殘餘,公告安民,並且廢止了剃髮的命令,用以表示不忘大明。這類行動,真是古今所未有,凡是大明的臣子,沒有一個不是向北跪拜致禮,以手加額,表示慶幸與感激,豈只是如來示所說“感恩又沒法報答”而已!因此,特在八月份,整治了薄禮數筐,派遣使者前往慰勞貴軍,同時又想請尊意裁決,一起聯合發兵,西討叛逆。為此我大軍開拔,又至江淮一帶,卻收到大函教誨,引用了《春秋》大義來責問,話說得多么得體啊!可是進一步探討一下,就知道所引《春秋》一段史實,是春秋列國時國君逝世,諸侯的長子雖然應該繼位,但弒君之賊尚未討伐,心裡不肯承認國君巳故的一種說法。若是天下都擁戴的皇帝,為國殉難,宮中的太子,遭到了非常的慘禍,而還拘泥於什麼“不得書即位”的死條文,恰恰喪失了《春秋》“大一統”的主旨。國內紛亂無主,匆促出兵,將用什麼來團結民心,號召忠君愛國?朱熹夫子編著《通鑑綱目》,效法《春秋》筆法,書中大書特書的,有王莽篡位之後,光武帝起兵將他推翻,重建漢朝;曹丕廢漢獻帝,劉備在成都稱帝;西晉懷、愍二帝被害國亡,元帝司馬睿繼位,建立東晉;宋徽、欽二帝被敵擄去,高宗趙構承接大統。這些史實,都是說在國讎未報的時候,先有人繼承帝位,《通鑑綱目》並沒有責斥為自立皇位,而全都看作是正統。甚至唐玄宗逃至蜀地,太子李亨在靈武自立為帝,論史者都以為是錯誤,但也未嘗不讚許他能行權宜之計,慶幸他能恢復唐代的王朝。
本朝開國以來,傳代有十六位聖君,代代以正統繼承,統治天下大小官吏,扶植名門望族,仁愛之風,遠達四疆。早在前朝,貴國數次受封,後因為小人挑起事端,以致引起了戰爭。先皇帝對此非常痛恨,後來就把好人殺死,願與貴國交好,這件事,是殿下所知道的。現今貴國為我朝遭難而痛心,助我驅除亂臣逆賊,真可說《春秋》大義,再見於今世了。如果乘我國內不靖,把我皇朝看作割據,並且要移軍隊南下,還把叛臣做先鋒,既要獲利,又要強詞奪理,思仇關係,轉眼顛倒,長了造反賊人的志氣。這種做法,不但辜負了我朝借兵復仇的苦心,也違背了殿下當初出於義憤、扶助危亡的心意了。古時候宋朝與契丹講和,只是每年送給金銀綢絹;回紇出兵幫助唐朝平亂,並不要求割讓土地。何況貴國為了與我朝世代友好,為道義而出兵,這一舉動,能使萬代傳頌。如果乘我危難,與我為仇,企圖占領我朝領土,好事不能徹底完成,這樣以道義開始卻以獲利終結,不為賊匪之徒暗笑嗎!貴國難道會這樣做么?
從前,先皇帝憐惜那些造反愚民,不忍心把他們斬盡殺絕,兵剿與招降,兩手交替兼用,以致耽誤到今天。當今皇上具有天賦的英明神武,時時刻刻,不忘為祖先復仇。殿堂上文官武將,團結一致,共商國家大計,上下兵將,流著熱淚磨刀擦槍,忠君愛國的兵民,個個願意為國犧牲。可法以為“逆賊李闖”受天誅而亡,不會再逃過這個時候了。古話說:“樹立德行愈多愈好,剷除壞事要連根消滅。”現在‘逆賊李闖”尚未受到天誅滅亡,據諜報知道他正想自西秦捲土重來,打算恢復地位。這不僅是本朝與他有不共戴天的仇恨,而且也是貴國沒有連根消滅壞事的憂患。謹希望貴國堅定與本朝對付共同敵人的情誼,成全有始有終的好事,兩國合兵討伐,到秦中興師問罪,一起砍掉“逆賊”的頭顱,平息鋪天的.憤恨。那末貴國仗義出師的美名,可以照曜千秋萬代;本朝報答恩情,一定全力以赴。今後兩國世代通盟友好傳之永遠,豈非大好!至於有關商訂盟約的事情,本朝的使臣,早已上路,不久就可以抵達燕京,與貴國正式訂約了。可法心念北方的皇陵與大明宗廟,眼淚已經流盡,身犯滔天罪行,罪該萬死。之所以不立即追隨先帝於九泉之下,實在是為了國家之故。經書說:“竭盡全力協助帝王,永遠忠於帝王。”可法在今日,恭敬小心,盡心盡意,完成我臣下的節操。幾天之內,就要率領三軍,渡過大江,追趕“叛賊”,直到搗毀他們的巢穴,光復全中國,用來報答當今皇上及先帝的知遇之恩。貴國此後再有別的教誨,可法不敢再聽,希望殿下明白審察!
弘光甲申年九月十五日。
相關介紹
信中提到的多爾袞(1612.11.17—1650.12.31),即愛新覺羅·多爾袞,努爾哈赤第十四子,皇太極之弟。清朝初期傑出的政治家和軍事家,完成大清一統基業的關鍵人物,清朝入關初期的實際統治者。1626年封貝勒;1636年因戰功封和碩睿親王;1643年輔政,稱攝政王;1644年指揮清軍入關,清朝問鼎中原,先後封叔父攝政王、皇叔父攝政王、皇父攝政王;1650年去世後,先追尊為成宗義皇帝,後被追論謀逆罪削爵;1778年乾隆帝為其平反,復睿親王封號,評價其“定國開基,成一統之業,厥功最著”。
當時,南明王朝正處在清朝和李自成政權兩方面壓力之下,朝廷中卻不能同仇敵愾,文、武官員之間互相勾心鬥角、爭權奪利,無法齊心向外,也因此種下了敗亡的原因。史可法就義以後,清豫親王多鐸因清軍攻城傷亡很大,十分惱恨,下令屠殺揚州百姓。大屠殺延續了十天,死亡八十萬人(或認為此說較誇大),史稱“揚州十日”。
作品賞析
這封信出於史可法幕僚之手,執筆者是誰,說法很多。有人說出於侯方域之手,不可靠。此外有柚城何亮工、沔陽黃曰芳、樂平王綱、新建歐陽五敕等說。明清之際的史學家談遷主黃曰芳說,見《棗林雜俎》。他說原稿口氣很強硬,史可法親筆刪改,並說“不必角口”。這個說法可能比較接近真實情況。
多爾袞的《致史可法書》是一封勸降信,也是一道最後通牒,語氣強硬,文筆犀利,字裡行間,處處透露出咄咄逼人的氣息。儘管史可法可以針鋒相對,痛加駁斥,把回信寫成一道慷慨激昂的檄文,但他並沒有這樣做,只是把針鋒相對的意思,放在委婉曲折的語言中間,以平靜的口吻表達出來。之所以這樣寫,是因為南明王朝沒有實力。
南明弘光政權籌建時,史可法等清流派人物原想擁立比較賢明的潞王朱常淓;鳳陽總督馬士英想抓權,主張立昏庸的福王。馬士英握有“江北四鎮”(總兵為高傑、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兵權,清流派無奈,於是福王就上了台。四鎮的軍隊缺乏戰鬥力,抗敵不足,擾民鬧事的能耐卻很大。史可法到揚州督師,總兵官兵並不聽他的號令,他上任後,首要的任務是當和事佬,勸高傑服從命令,不要占據揚州。他辦得到這點,已經很不容易,想進一步擊退強敵,保全半壁江山,完全是力不從心。他希望同清朝有一個南北朝的局面。《復多爾袞書》之所以只能是弱者之聲,不能“角口”,就是被這樣的形勢所決定的。但是儘管這樣,史可法還是以“乘我蒙難,棄好崇仇,規此幅員”數句,對來書所謂南明“坐享漁人之利”的責難,作了針鋒相對的駁斥而且接過多爾袞原信所標榜的“《春秋》之義”,極力論證了南明政權的“正統”地位,從而反襯出清兵所謂“代為雪恥”的虛偽性。最後,表面上極其委婉,實質上卻堅強地表示了誓死不降的決心。事後史可法以自己的行動實現了信中的諾言。至於文中攻擊農民起義軍的地方,是由他所處的時代和階級所決定的,並非文章主旨所在。
這封信原藏清朝內閣冊庫,清高宗(乾隆帝)看了,認為並沒有詆毀清朝的字樣,只是表現了“可法之孤忠”,“仍明臣尊明之義”,許其流傳。他的用意在於勉勵清朝的臣子效忠清朝。但《東華錄》在收錄這封信時,仍刪去數句。
作者簡介
史可法(1601—1645),字憲之,號道鄰,明代末年河南祥符(今河南省開封市)人。1628年(崇禎元年)進士。從1635年(崇禎八年)到1639年(崇禎十二年),他奉命防守池州、安慶等地,抵禦農民起義軍的進攻,後因父喪離職。服滿後任戶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淮安、揚州。1643年(崇禎十六年),任南京兵部尚書。1644年(崇禎十七年),李自成推翻明朝,明思宗(朱由檢)自殺。史可法與馬士英等在南京擁立福王朱由嵩(弘光帝)繼位。福王昏庸,馬士英擅權,他赴揚州督師,徒有虛名,並無實權。1645年(弘光元年),清兵南下,他困守孤城,堅決抵抗,城破後自殺未死,被清兵所害。遺體下落不明,有衣冠冢在揚州梅花嶺上。著有《史忠正集》。